交通肇事罪吊銷駕照(肇事罪吊銷駕照 多久可以再考)
交通肇事罪會被吊銷駕照嗎
交通肇事構成犯罪的,吊銷駕照;肇事逃逸的,吊銷駕照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
主體是一般主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
主觀方面是過失,可以是疏忽大意,也可以是過于自信;
客觀方面是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 30萬元但賠償后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嚴重超載駕駛的;
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零二條
對六個月內發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專業運輸單位,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消除安全隱患,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禁止上道路行駛。
交通肇事罪吊銷駕駛證嗎
法律主觀: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國務院于1991年9月22日頒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責任;需要對機動車駕駛員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是駕駛員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體 所謂犯罪主體 就是你就是這個交通肇事罪的罪犯 這樣的情況 肯定是要吊銷駕駛證的 .但是釋放后可以重新申領或者考取駕照.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全責駕駛證吊銷幾年?
如果車主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而且負事故全責的話,那么,車主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而且終生不得考取駕駛證,而不是吊銷幾年的問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據此可知,如果車主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將會被交警部門處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而且終生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
在車主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而且負事故全責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車主將構成交通肇事罪。因此,車主除了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外,還要被交警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而且終生不得重新考取。
交通肇事罪吊銷駕照嗎
法律主觀:
交通肇事罪不一定會吊銷當事人的駕駛證,但是如果行為人的情節達到惡劣的標準,例如逃逸的,那么就會吊銷當事人的駕駛證。一、交通肇事罪駕照吊銷嗎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吊銷駕照。二、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發生重大事故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其他特別惡劣情節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數)。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三、交通肇事罪的自首問題我國刑法規定,犯罪分子本人直接向司法機關主動投案;犯罪分子向所在單位或其他有關負責人員投案;犯罪分子被送去歸案的;只要歸案后能如實交待犯罪事實經過,并接受司法機關的審查和裁判的,都應以投案自首論。道路交通法中規定了在事故發生后,司機的義務應當是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如果事故屬于是重大事故,其后果達到了應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就構成了犯罪。我國刑法對自首的規定,并沒有對成立自首的犯罪予以任何限制。所以,行為人在實施過失犯罪后,即肇事司機在事故發生后,積極搶救傷亡者,到交通管理部門投案,并如實陳述事實經過的行為,其行為就符合自首成立的條件,應依法認定為自首情節。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吊銷駕照。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規 的規定,發生 重大交通事故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肇事罪駕駛證吊銷幾年
法律分析: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如果是因飲酒或醉駕構成犯罪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達到上述情形的,被吊銷駕駛證未滿二年的,不得申請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八)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肇事罪會不會被吊銷駕照啊
如果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那么兩年后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考領駕駛證,但如果是飲酒或醉酒后開車肇事被定交通肇事罪的,那么,5年后才能重新考領駕駛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癡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八)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擴展資料:
吊銷駕照的情況
第八十八條 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九十一條
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九條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