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沒有一方姓名可以分財產嗎
房產證上沒有妻子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
房產證上沒有妻子名字是否屬于共同財產,要分情況而定: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法律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夫妻離婚其共同財產的分配方法如下:
1、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夫妻雙方有約定的,那么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應按雙方的約定處理,約定的方式既可以書面形式也可以口頭形式;
2、如果夫妻雙方協議處理不成的,那么夫妻雙方可以收集整理好雙方的共同財產清單,提交申請由人民法院對共同財產依法判決。
綜上所述,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夫妻離婚財產分配,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產證沒有女方名字離婚房產怎么分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沒名字,離婚的時候也可以分到。以下情況除外:1、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婚后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應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占有。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2、婚后雙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婚后父母資助子女買房,且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有約定的,按照約定。3、婚后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對方無權請求分割該房產。4、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如果婚內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5、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
離婚后哪三樣東西必須歸女方1、婚前財產:首先我們要知道,婚前財產無論是對于女方還是男方來說,這一點都是適用的。所以建議女性朋友,在結婚前應該都養成獨立投資或者是理財的習慣,這樣就能將自己的財產保存好。2、女方的個人賠償:生活中或許有些不如意,這個時候女方因為這個意外獲得的賠償,離婚之后男方也是沒有任何權利分割的。哪怕是男方鬧起來也沒有用,這是針對你個人進行的賠償,而不是針對家庭的賠償,所以不要傻傻的把自己的錢給分割了。:3、婚后女方父母出錢買的房民法典中有規定,如果是女方父母出的錢購買的房產,同時登記的在女方的名義之下,那么也是一樣,這個房子是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哪怕是結婚之后購買的,在離婚后男方也是無法要求分割的。
4、遺囑中給予女方的財產:如果家里老人在離世之前,有明確立下遺囑將財產給予女方,那么哪怕是將來夫妻雙方離婚,這份財產是無法進行分割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只把婚離了,女方戶口已過來,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房產證上沒有女方名字,可以分戶嗎?
您好,判斷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不一定是根據登記或者戶口。更重要的是該房產的取得時間及取得的原因。如果該房產取得時間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且資金來源也是您二位的婚內共同財產,該房產雖然只登記在一人名下,但是仍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該房產的取得時間系在婚前,即使是您戶口遷入了該房屋,那也不一定有您的份額。除此以外,還得結合您二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否有對該房屋有共同貢獻的部分,據此才可以在作出更為精準的判斷。
希望能幫到您。
【相關法條】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房產證沒有女方名字離婚房產怎么分
房產證沒有女方名字離婚房產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房產證上沒有女方名字,但是公積金共同承擔一套房子,離婚后可以分房子嗎?
房產證上沒有女方名字,但是公積金共同承擔一套房子,離婚后可以分房子嗎?回答:可是可以,但誰付首款,就必須扣除首付款。余下雙方用公積金共同承擔一套房子付款的是平均分配的房產。為什么?根據國家婚姻法規定,房地產下列幾種情形處理規定。根據東福泰律師事務所高磊律師解答:“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離婚時需要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法律規定婚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用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也算共同財產。(一)房屋購買于婚后。這種情況下,房屋無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未還清的房貸也就屬于,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并分割。(二)房屋系一方購買于婚前。根據于誰的名下,分不同情況:1、于婚前付款買房一方名下。這種情況下的房產分割,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離婚時房貸未還清,房產的分割問題,要根據房屋購買的時間區分兩種不同的情況:(一)房屋購買于婚后。這種情況下,房屋無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未還清的房貸也就屬于,在離婚時,房產與房貸一并分割。(二)房屋系一方購買于婚前。這種情況下,根據于誰的名下,又分為兩種不同的情況:1、于婚前付款買房一方名下。這種情況下的房產分割,第10條第2款有明確的規定,即“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顯然,這種情況下,房屋應歸婚前付款買房一方,但婚后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婚前付款買房方給予補償,同時,尚欠的房貸也由婚前付款買房方承擔。2、于夫妻雙方名下。這種情況下,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尚欠的房貸也就屬于,離婚時,房產與房貸應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應作為債權處理。”從你陳述的內容看,有可能是法律規定加粗的部分內容情況,應當有對方給你一部分經濟補償。你個人沒有分房的權力。
房產證沒有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房產證上沒名字是不算做夫妻的共同財產的。房屋所有權以房產證登記的名字為準,沒有加名就不屬于共同財產。婚前買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除非房產證上有名字才可以的。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婚后房子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購買的房屋婚后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房屋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共同分割房屋。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綜上所述,房產證上沒名字是不算做夫妻的共同財產的。婚前買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除非房產證上有名字才可以的。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后房產證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有什么依據?
算共同財產。依據是婚后收入都是共同財產,用于買房也算共同財產。
婚后房產證上不加女方名字也算共同財產,只要是在婚后購買的房產,而且是用家庭收入購買,就是夫妻雙方共有,不論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名字,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這在新婚姻法和民法典上都是有明確規定的,男女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收入所得都屬于共同財產,購買房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房產證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財產,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存在,如果房產是男方在婚前購買,而且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那么在婚后房產證上不加女方名字就不會成為共同財產,因為婚前私有財產不會隨著婚姻關系的產生而發生改變。除非男方同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才會讓房產的產權發生轉移,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男方在結婚以前買房,但辦理了按揭需要按時償還貸款,在婚后不加女方名字也不會成為共同財產,但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以及房產增值部分都會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姻出現問題,需要對房產進行分割,只能個割雙方共同還貸和增值的部分,男方以前購房投入的成本和收益不能平均分割。
男方在結婚后買房,而且房產證上只有他的名字,并且買房的資金是男方私人財產,證實房產證上不加女方名字也不會算為共同財產,他依然是男方的私人財產。除非兩個人之間有財產約定,男方同意女方在房產的產權方面占有一定的比例。這樣房產證上不用加女方的名字,女方也會占有一定的份額,屬于兩個人的共同財產,真需要對房產進行分割時,就要按兩個人對財產的約定進行財產分配。
房產證上沒有我的名字就不是我的財產嗎
具體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作出進一步判斷,如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即便登記在一方名下,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
如果該房產是另一方婚前全款購入的,沒有你的名字,則該房產屬于另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該房產是另一方婚前首付購入,婚后共同還貸的話,婚前首付的部分屬于另一方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該房產是在婚后購入,無論登記在哪一方的名下,該房產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二人各自享有一半的份額。但是,如果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那么該房子的歸屬按照協議內容分配。如果已經結婚,按揭買房時候銀行和政府會對其所買的該套房屋進行他項權利登記也就是預抵押。會對買受人也就是買房人的個人信息進行登記(戶口、是否結婚等) 婚內買房不論雙方誰以個人名義買房另一方都是法定共有人,屬于共同財產。這一點房產局產權監理處會對這方面嚴格要求,該套房屋不論以后要出售過戶等一系列變更問題都要雙方到場簽字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房產證沒有女方名字離婚房產怎么分
房產證沒有女方名字離婚房產分割根據不同情況而定: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2、結婚前付了首付,余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3、結婚后買房的,雙方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無論房產證上署名是誰,房子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財產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1、遵循雙方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協議不成的,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為原則;
2、一方因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較多的,離婚時有權要求另一方進行適當的補償;
3、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另一方應當給予賠償;
4、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5、一方生活困難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