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亡事故賠償標準(傷亡事故賠償標準文件)
致傷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依據是什么
1.造成傷害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依據是什么?
1)醫療費用
1、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等收據,結合病歷等相關證據。
2.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的實際數額確定。器官恢復訓練所必需的康復費用、適當的美容費用和其他后續治療費用,賠償權利人可以在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
3、但根據醫療證明或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并賠償。
2)誤工費
1、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
2.損失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繼續喪失工作的,喪失工作時間可以計算至固定傷殘前一日。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誤工費。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照上一年度上訴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類似行業的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用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規定的誤工時間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者聘用護理人員的,按照當地從事同級別護理的護理人員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
2.原則上有一名護理人員,但醫療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員數量和護理期限確定。護理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數量。
3.護理期應計算到受害者恢復自理能力為止。
4)運輸費用
1.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陪同人員因就醫或轉院治療所發生的實際費用。
2.交通費以公務票據為依據,相關憑據應與就醫地點、時間、次數、次數一致。
5)住宿費
被害人確需到其他地方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應當賠償被害人本人及其隨行人員實際發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費用。
6)住院伙食補助
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
七)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的殘疾情況,參考醫療機構的意見。
八)殘疾賠償
1.根據受害人的殘疾程度或殘疾等級,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以下簡稱“基數”)標準,計算自定義殘疾20年。但是,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增加一歲,減少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未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低,但職業公害嚴重影響其就業的,傷殘賠償金可以相應調整。
3.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分為10級,從一級(100%)到一級(10%),每級相差10%,即一級基數×年×100%的多重傷殘等級計算方法:
多個傷殘等級中傷殘賠償指數最高的,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殘疾補償附加指數n殘疾補償附加指數從10%到%1,即:
一級殘疾:10%;二級傷殘9%;三級傷殘8%;四級殘疾7%;五級傷殘6%;6級傷殘5%;7級殘疾4%;八級傷殘3%;9級殘疾2%;十級傷殘1%。
二級基數×年×90%;三級基數×年×80%;四級基數×年×70%;五級基數×年×60%;6級基數×壽命×50%;七個基數×年×40%;八個基數×年×30%;九個基數×年×20%;十個基數×年×10%。
九)殘疾人輔助器具費
1、按照合理的成本標準對常見的適用家電進行處理。如有特殊傷害需要,可參照輔助器具準備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2.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期限參照編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10)家屬生活費
1.被扶養人是指無行為能力,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近親屬。
2.被扶養人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
3.有多名被扶養人的,年度補償總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者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費支出。
Xi)康復費用和后續治療的相關費用
1.賠償義務人還應當對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用、護理費用和后續治療費用進行賠償。
2.賠償標準一般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和住院費用收據,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十二)殘疾后護理費用
1、護理期應計算到受害人恢復自理能力為止。
2.受害人因殘疾無法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
3.受害人殘疾后,應根據護理依賴程度和準備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等級。
十三)喪葬費
1.根據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按六個月總額計算。
2.其他合理費用,如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及被害人親屬因喪葬事宜發生的其他費用,憑相關票據和證明按實際合理費用支付。
十四)死亡賠償
1.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二十年。
2.但是,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將每增加一年減少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至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是輕的和重的。輕傷和重傷的賠償標準根本沒法比。我們看不到有些人在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賠償標準高達幾百萬元,但也只是皮外傷。住了幾天后,醫院也按照這個標準理賠。每一筆賠償都不應由空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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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廠工人工傷傷亡賠償標準
法律主觀:
工傷死亡按死亡標準賠償,失蹤最高可以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宣告死亡后按因工死亡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豆kU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第四十一條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安全事故賠償標準2022
法律主觀: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的,那么該事故一般與國家機關沒有關系,需要承擔責任的是用人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一、安全事故國家賠償標準安全責任事故賠償標準是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計算。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主要有:1、如果住院治療的,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營養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近親屬因處理喪事產生的交通費、近親屬因處理喪事產生的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2、沒有住院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近親屬因處理喪事產生的交通費、近親屬因處理喪事產生的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生產經營單位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依法應當履行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的義務;因其違法造成事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事故發生后,公安機關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事故發生單位及其相關人員立案偵查的,其中:在結案后認定事故性質屬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案件的,應由公安機關出具證明,按照公共安全事件處理;在結案后認定不屬于刑事案件或者治安管理案件的,包括因事故,相關單位、人員涉嫌構成犯罪或者治安管理違法行為,給予立案偵查或者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均屬于生產安全事故。二、安全事故的類型有哪些(一)按照事故發生的行業和領域劃分1、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2、火災事故3、道路交通事故4、農機事故5、水上交通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二)按照事故原因劃分物體打擊事故、車輛傷害事故、機械傷害事故、起重傷害事故、觸電事故、火災事故、灼燙事故、淹溺事故、高處墜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頂片幫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藥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鍋爐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傷害事故20種。(三)按照事故的等級劃分《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三、安全事故等級是劃分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事故等級劃分的補充性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安全責任事故賠償標準是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計算。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按上述計算。
法律客觀:
交通事故同等責任的賠償標準1、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賠償方式是,雙方用各自的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對方賠償50%,自己承擔50%,如果雙方誰有保險,就可以用保險公司賠償。2、如果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機動車損失方50%由對方賠償,另50%由自己承擔,有保險就保險公司賠償。機動車一方先用交強險賠償對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擔50%。相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死亡喪葬費賠償標準
一、交通事故死亡喪葬費賠償標準
1、交通事故死亡喪葬費的賠償標準如下:
(1)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除了喪葬費還需要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條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處理
1、事故現場立刻報案。在事故發生之后,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并立刻向保險公司以及交警部門報案,如果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
2、處理事故現場,如果交警處理的事故,則保險公司查勘人員不需要再前往現場進行查勘;
3、檢驗、鑒定;
4、交警部門應該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前,召集事故各方的當事人到場,公開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