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東西怎么公證(公證的東西怎么查)
汽車抵押公證怎么做?
一、汽車抵押公證怎么做?
抵押車沒有綠本是不可以去公證處做公證的,可以去當地車管所辦理。
車輛抵押可向車管所辦理抵押登記,不需要進行公證。若要公證抵押協議可以去去公證處進行公證,但是這種私人協議一般公證處是不會對其進行公證的。因為私人協議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往往無法查證或難以查證,因此對于私人協議,公證處一般是不會受理私人協議的公證的。
其次,私人協議效力的發生不因是否公證而改變。即私人協議,如沒有約定附條件生效的,則協議當事雙方成立時生效。
全款車輛、分期車輛、本地車輛、外地車輛、均可辦理車輛抵押貸款。
車輛抵押貸款條件:
1、擁有穩定職業或收入,申請人擁有當地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2、業務開展城市長期居住和工作,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購車發票
4、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相關稅證明
5、身份證(非本地戶口客戶提供有效期內暫住證或居住證)
6、合作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資料
車輛抵押貸款流程:
1、貸款機構收到申請人提供的資料;
2、對申請人進行家訪、調查以及預估車輛價值;
3、貸款機構初步預定貸款額度;
4、辦理委托公證和借款公證;
5、貸款機構收押申請人相關證件;
6、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7、放款
二、辦理汽車抵押需要先公證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辦理汽車抵押需要先到抵押物登記的部門進行登記后方可抵押,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條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三、車輛抵押怎么做
法律分析:第一,辦理汽車抵押貸款是沒有金額限制的,無論是幾萬元的汽車,還是價值上百萬的都可以進行汽車抵押貸款,但是可貸到的金額要根據車輛情況,等評估后得出。
第二,借款人和出資人在辦理機動車抵押貸款時,要去車管部門辦理車輛的抵押手續,其中一項是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加署出資人的姓名,這就保護了雙方的權益,使得這輛車不能隨便買賣。
第三,現在有些貸款公司辦理汽車抵押貸款,是不需要把車抵押在貸款人手中的,車依然可以使用。
第四,汽車抵押借款服務中,借款人最關心的除利率外,最在意的當屬放款時間以及審批金額。聽取平臺投資顧問的意見后,再做安排打算。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二條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三條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四、車抵押如何做公證
雖然是你的車但你沒有處置權,因為你已經設定抵押了,在想用車作抵押貸款,且不說公證,就是銀行也通不過貸款審批啊!不要想得太天真,銀行有一大批律師在為他們服務,這個法律空子不好鉆。
【房產抵押公證申請材料】
(一)當事人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須提供經公證機構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二)當事人為中國內地法人:
1、公司的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
4、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注冊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須辦理公證)。
(三)當事人為境外法人:
1、當事人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中國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辦理轉遞;轉讓方、受讓方為澳門公司,其材料經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辦理公證;轉讓方、受讓方為臺灣公司,經臺灣地區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由臺灣海基會寄送。
2、當事人為外國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當地國家公證
公證,并經中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認證。
(四)房地產權證書。
(五)房產信息單(現可在公證機構現場申請查詢)。
(六)抵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備案)
(七)承辦公證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
準備好了上述的材料之后就可以直接到公證處公證啦。或許有人會問為什么要進行公證呢?那是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房屋進行抵押的,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才生效,未經登記,抵押權尚未發生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的部門為縣級以上的房屋管理行政部門,而不是公證機關。
公證過后,你就不要擔心會出現對方利用重復抵押的手段騙取你的貸款,損害你的利益啦,這樣就可以使自己受害可能性降到最低,萬一遇到了,也會因為你提前進行了房產公證而使你一人擁有這套房子,而其他的人只能通過其他的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債權。所以是不是瞬間覺得房產抵押公證很有用呢?那就千萬不要忘記在遇到這樣的時候要去公證噢
公證抵押貸款流程
房產抵押貸款做公證
房產抵押公證流程:1、房產公正當事人應該準備一下材料:(1)房產公正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房產公正當事人的身份證、房產公正當事人的戶口簿等2)與房產公正約定內容有關的其他財產權證明,如房產公正當事人的房產證、未拿到房屋產權證的購房合同以及房屋付款等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2、房產公正當事人親自到房產公證處填寫有關房產公正的表格。準備好上述房產公正材料后,房產公證雙方必須親自到房產公證處提出房產公證申請,填寫房產公證的房屋公證申請表格、公證人員核對相關房產公正當事人的信息。房產公證申請被接待房產公證員受理后,房產公證員就房屋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房屋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房產抵押公證當事人訂約的合約是否受到他人欺騙或誤導,房產抵押當事人房產公證員做完房產公證談話筆錄后,房產公正當事人在筆錄上簽字確認、在房產公證人核對完房產抵押公證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房產公證員的面在財產協議書上簽上你自己的名字。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公證需要多久
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公證:一般當天公證,當天就會出公證書。辦理房產抵押公證需要申請材料如下:抵押權人應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1、抵押權人是法人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2、抵押權人是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有關部門制發的主體資格證明、負責人的資格證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3、抵押權人是公民的,應提交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4、房地產抵押合同及其依附的主合同文本;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抵押人應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1、抵押人是法人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2、抵押人是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有關部門制發的主體資格證明、負責人的資格證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3、抵押人是公民的,應提交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4、抵押登記證明、房產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抵押物價值的評估證明;抵押人是企業的,還應提交同意抵押的股東會決議;5、抵押物為共有的應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公證處公證過的房子可以私自抵押貸嗎
可以的,公證只是作為一個證明,并不會體現到查檔資料上,所以公證后還是可以辦理抵押貸款的,并不影響,
【法律依據】
(一)《擔保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的屬于向公證機構辦理擔保登記的“其他財產”,主要包括:
1、個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非企業組織所有的機械設備、牲畜等生產資料;
2、位于農村的個人私有房產;
3、個人所有的家具、家用電器、金銀珠寶及其制品等生活資料;
4、其他除《擔保法》第三十七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之外的財產。
(二)用于物權擔保的特定權利,包括承包經營權中的收益權、應收賬款或未來可得利益等權利的質押登記。
(三)其它可用于擔保的財產或權益。
擔保登記的申請人為擔保權人(債權人)和擔保人(抵押人、出質人等)。擔保權人和擔保人申請擔保登記應填寫擔保登記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據材料:
1、主體資格證明及相應的身份證明,擔保人為自然人且已婚的,除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外,還應提供配偶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書;
2、主合同、擔保合同及有關擔保物的其他合同(如產品購銷合同、承包合同);
3、擔保物所有權證書、憑證或其他證據材料(如發票、買賣合同、發貨明細表、產品合格證書等);
4、擔保物清單及照片;
5、擔保人對擔保物權屬狀況無瑕疵的保證書;
6、擔保人已婚且擔保物屬夫妻共有的,還應提交配偶對擔保無異議的同意書;
7、與擔保登記事項有關的其他證據材料。
房子做公證的流程: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
4、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
5、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6、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房產抵押貸款委托公證怎么辦理?
房產抵押貸款委托公證一般是帶著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辦公證,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托、聲明、保證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應當由其本人親自申辦。公證員、公證機構的其他工作人員不得代理當事人在本公證機構申辦公證。第十四條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事項,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受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事項,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綜上所述,你知道房產抵押貸款委托公證應該怎么辦理了嗎!
法律依據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一條 當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辦公證,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托、聲明、保證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應當由其本人親自申辦。
公證員、公證機構的其他工作人員不得代理當事人在本公證機構申辦公證。
房產抵押公證處公證流程
法律主觀:
抵押公證流程: (一)、當事人準備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二)、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 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三)、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四)、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 婚前財產協議 書上簽名。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法律客觀:
《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房產抵押需要公證些什么手續
根據房屋抵押行為的特性,公證機構會要求當事人提交以下文件或材料:房屋抵押主體資格證明,如:居民個人身份證明書及代理證書、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等;抵押物的狀況,如:名稱、數量、質量、所在地、權屬狀況等;房屋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單;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主債權合同;有關政府部門準許抵押批文;其他規定的資料。個人房屋抵押合同公證是指公證機構依據當事人的公證申請依法證明房屋抵押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的非訟行為。房屋抵押權的成立須經登記。當事人中請辦理房屋抵押合同公證,應當首先填寫公證申請表,并向公證機構提交有關必備材料或文件。公證機構受理后應當做好公證筆錄,認真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完備真實、當事人情況、抵押物的價值及權利狀況、抵押權實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事項。需要注意的是,雙方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對利息支付的約定不能違反相關規定,即約定的利息不得高于同期商業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公證費目前是按借款金額的千分之三收取。
如何辦理房產抵押公證
有的當事人在辦理房產抵押的時候,會選擇進行房產抵押公證。但是也有些人不了解房產抵押公證的相關知識,特別是辦理房產抵押公證需要哪些資料?又如何辦理房產抵押公證呢?今天,我就為您整理了“如何辦理房產抵押公證”的相關法律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辦理房產抵押公證需要到公證處辦理,并準備相關材料。
一、辦理房產抵押公證需要哪些資料
抵押權人應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
1、抵押權人是法人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2、抵押權人是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有關部門制發的主體資格證明、負責人的資格證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3、抵押權人是公民的,應提交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房地產抵押合同及其依附的主合同文本;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抵押人應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
1、抵押人是法人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2、抵押人是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有關部門制發的主體資格證明、負責人的資格證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3、抵押人是公民的,應提交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抵押登記證明、房產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抵押物價值的評估證明;抵押人是企業的,還應提交同意抵押的股東會決議;
5、抵押物為共有的應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意見;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抵押權人、抵押人委托他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
二、房產抵押公證有效嗎
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不動產抵押要進行抵押登記,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即使做了公證,也是抵押無效。公證只是對協議書的簽名屬實予以公證,沒有實際作用。
首先,我國法律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其次,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再次,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人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當然,當事人沒有房產抵押登記,房產抵押公證是無效的,不符合法律規定也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