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查封房屋欠工程款(房屋被銀行查封)
本人掛靠的公司,要求法院凍結銀行賬戶,我的工程款還在里面,怎么樣能要回?
===正常情況下,施工款由建設單位(開發單位)向施工單位撥付,撥付后,這個款項就具有了具體的指向,歸屬施工單位,這一點,在兩個公司的財務賬目中會有體現。
===施工單位賬戶中進賬的施工款,如果存在掛靠施工的情形,需要確認這筆施工款是支付給哪個工程的,從而確定與哪個實際施工人(掛靠人)來結算這筆款。
===賬戶里的資金,很難直觀上確定歸屬,所以需要依據財務賬目來判斷。正規的公司經營模式下,比較容易區分,如果公司管理混亂,確認賬戶資金所有權歸屬將很麻煩。
===你現在需要確認被凍結的資金里,有沒有應當支付給你的施工款。這一點需要證據支持,這方面的證據最好是撥款單位的財務憑證。如果撥款單位的憑證中明確記載了支付的是你所施工的款項,你就可以主張這些款項是特定資金,所有權應當歸你。
===綜上,你主張權益的路徑主要有兩個。第一,起訴被掛靠的公司和開發公司,以實際施工人的身份,要求對方支付施工款,并對被凍結賬戶中可以確定的施工款申請輪候查封,同時要求保全開發公司尚未支付的施工款。第二,針對凍結賬戶的法院裁定書,以案外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身份,提出執行異議,要求對其中的特定款額(撥付的施工款數額)不得作出處置。
===以上建議只是大概的程序流程,具體如何主張,需要在證據收集、法律關系梳理、訴訟技巧等方面做很多細致的工作。
查封的房子銀行有權拍賣嗎?我欠別人錢,還不上,法院把房子查封了,房子抵壓銀行貸款到期,繼續貸款又貸
我欠網貸銀行八不還不上款銀行會查封拍賣我唯一房子嗎
很有可能!欠款了,銀行肯定會查封,至于是否拍賣,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條件滿足,即使是唯一住房依然可以拍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后,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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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程款能從查封房產中優先執行嗎
承包工程款能從查封房產中優先執行。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當認定建筑工程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規定:一、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當認定建筑工程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二、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三、建筑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四、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故開發商欠你公司的承包工程款,能從查封的房產中優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