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醉駕血檢94判多久(二次醉駕加無證駕駛判多久)
醉駕二次血檢的規定是什么?
醉駕二次血檢的規定是通常情況下不會進行二次血檢,以第1次血檢為標準。如果通過削減符合我們國家最有價值的標準,那么就應當涉嫌危險駕駛罪判處1~6個月的拘役。如果是多次進行該行為,那么會從重處罰。
一、醉駕二次血檢的規定是什么?
醉駕二次血檢的規定是通常情況下不會進行二次血檢,以第1次血檢為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醉酒駕駛的,涉嫌危險駕駛罪,處1-6個月的拘役;另據“醉酒駕駛有關司法解釋”,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從重處罰。
二、二次醉酒駕駛的規定。
二次醉酒駕駛,說明行為人主觀惡性大,構成危險駕駛罪,會被處以拘役。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而這里的罰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則中規定的內容進行確定的,而具體的罰金數額則是由法院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確定。
1、無限額罰金制。即指刑法分則僅規定選處、單處或者并處罰金,不規定罰金的具體數額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總則確定的原則——根據犯罪情節,自由裁量罰金的具體數額。在無限額罰金的情況下,根據前引司法解釋第2條的規定,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判處罰金的,罰金的最低數額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額罰金制。即指刑法分則規定了罰金數額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規定的數額幅度內裁量罰金。例如,刑法第170條規定,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類似規定在刑法分則中為數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罰金制。即以犯罪金額的百分比決定罰金的數額。例如,根據刑法第158條規定,對虛報注冊資本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1%以上5%以下罰金。
血檢在醉酒駕駛的判定當中是非常的重要的,很多的人員他們可能對于第1次血檢的結果并不滿意,想要提出第2次血檢,但理論上來說的話是不可以的,畢竟只有當時血液當中的酒精含量才能夠作為定罪的標準,但同時也需要知道血檢的流程非常公正透明。
二次醉駕大概判幾個月
法律分析:判刑多久則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分析。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反映該種犯罪危險程度的主要量刑因素,駕駛的車輛種類、行駛的道路種類、實際損害后果是重要的量刑因素。同時,還要綜合考慮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度、曾經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情況、其他交通違法情況等情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0毫克/100毫升時,基準刑為一個月的拘役,每增加2毫克/100毫升時增加一天的拘役刑,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時增加一個月的拘役刑,以此類推。醉駕最高可處6個月的拘役刑。
二次醉駕最高能判多久
二次醉駕最高能判6個月的拘役。根據法律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醉駕的量刑標準如下: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對醉酒駕駛的處罰標準如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拘役并處罰金;五年內不可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若屬于醉酒駕駛營運車的,十年內不可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車的危害有以下幾點:
1、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
2、飲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斷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對光、聲的反應的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安全間距與行車速度,不能準確接收和處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飲酒后會使人的視野減小,視像不穩,色覺功能下降,導致不能發現和領會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標線,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4、喝酒的人,大都覺得少喝點,或者自我感覺“良好”就沒事,其實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沖動,膽量增大,過高估計自己,具有冒險傾向,對周圍人的勸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從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勞和打盹,甚至進入睡眠狀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駕無事故在小區門口被查酒精含量94要判幾個月
醉駕,血液酒精含量94毫克/100毫升,會被法院判處2個月左右的拘役,并處罰金數千元。
如果沒有無證駕駛、酒駕前科等從重處罰的情節,可以判處緩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二次醉駕大概判幾個月
第二次醉酒,是指之前就有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而被處罰,再次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就要面臨更加嚴厲的處罰了。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再重新獲得駕駛證,在法院的判決下來后會依法處拘役并處罰金。而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的,吊銷駕駛證,且10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駛證,在重新獲得駕駛證之后也不能再駕駛營運車輛,判決后依法處拘役并處罰金。至于第二次醉駕會怎么判刑,其判刑的標準也是處拘役并處罰金。如果二次醉駕沒有造成交通事故的話,也是會吊銷駕駛證,并且在5年內不能重新獲得駕駛證,并且二次醉駕就有可能被判處6個月的拘役了。
第二次醉駕,如果造成重大的損失,則涉嫌交通肇事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醉酒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話,按照刑法的規定,將會從重處罰。
①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200mg/100mL以上的;
②醉駕造成交通事故并且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或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但為構成其他犯罪的行為;
③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
④駕駛營運車輛,并且車輛上載有乘客;
⑤嚴重超員、超載、超速的駕駛行為;
⑥無駕駛資格但駕駛機動車的;
⑦使用變造、偽造的機動車駕駛牌的違法行為;
⑧逃避、拒絕或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
⑨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而受到行政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⑩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0毫克/100毫升時,基準刑為一個月的拘役,每增加2毫克/100毫升時增加一天的拘役刑,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時增加一個月的拘役刑,以此類推。醉駕最高可處6個月的拘役刑。
一次酒駕二次醉駕怎么判緩刑
第一次酒駕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第二次醉駕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一、一次酒駕二次醉駕怎么判緩刑?
一次酒駕二次醉駕不會被判處緩刑。構成醉駕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構成醉駕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酒駕和醉駕的行政處罰標準是什么?
1、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已經嚴重違反法律規定,但酒后駕駛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有過酒駕記錄就應該清楚酒后駕駛要承擔的法律后果。如果駕駛員不知悔改,在酒駕后又有醉駕行為的,法院宣告緩刑是不合理的,法官的量刑權是有嚴格的法律制度進行約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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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二次醉駕處罰2022最新標準判刑
二次醉駕的判刑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醉駕無事故或發生交通事故不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6個月以下拘役,并處罰金。
第二種,醉駕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緩刑條件的才可以判處緩刑。
一、醉駕構成犯罪的刑事處罰具體如下:
(一)危險駕駛罪:
行為人明知酒后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交通肇事罪:
1、行為人明知酒后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應該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后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3、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醉駕可以判處緩刑的條件:
1、涉嫌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從刑期來講,適用緩刑,但是否可能判緩刑,要看具體案情,是否符合緩刑的規定。
2、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只要在判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并且同時滿足緩刑的條件的,才可以判緩刑。
三、醉酒駕駛的認定: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另外,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布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10)中規定:
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四、醉駕的行政處罰: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10)4.1
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