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方公積金怎么分割(離婚一方過錯財產如何分割)
離婚個人公積金如何分割
法律主觀:
離婚后公積金能分割。公積金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只是由于公積金本身的特性和支取權能的限制性,公積金的支取比較困難。如果需要分割公積金共同財產,公積金無法支取的,可以由另一方以其他方式支付給一方。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所得的下列財產,為 夫妻的共同財產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 投資的收益 ;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 ,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住房公積金離婚后該怎樣分割
法律主觀:
若夫妻之間無特殊約定,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的分割:當事人可以先行協商對住房公積金進行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五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離婚住房公積金怎么分
法律主觀:
離婚夫妻的住房公積金的分割:夫妻間有約從約,無約的,分割住房公積金的問題可以交給法院判決。法律規定,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根據住房公積金的實際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可以適當多分到住房公積金。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五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個人公積金如何分割
法律主觀:
離婚公積金分割的方式:
1、婚姻關系持續期間所取得住房公積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對于公積金的分割,可以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判決。實踐中,一般是均等分割;
2、婚前公積金,除另有約定外,一般不分割。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五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于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基本養老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離婚住房公積金如何分割
離婚住房公積金分割方法如下:
1、離婚時雙方在婚姻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應該取得的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雙方協商分割;
2、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請求法院判決。
辦理離婚需要如下資料:
1、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2、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每人兩張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離婚的流程如下:
1、提出離婚申請: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申請應包括離婚的理由、要求、財產分割等相關內容,并提供相應證據材料;
2、立案和調解:法院受理離婚申請后,會依法立案,并通知被告,告知被告有權進行答辯。在此過程中,法院也會嘗試調解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如果調解成功,案件也就不用繼續進行了;
3、舉證和質證:如果調解不成功,法院會要求當事人遞交證據,并進行舉證、質證。在這個階段,當事人需要遞交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是正確的;
4、庭審和判決:在舉證、質證完畢后,法院會安排庭審,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辯論,進一步調查事實,最終作出判決。如果當事人不服判決,可以提起上訴;
5、財產分割和離婚協議:如果離婚判決生效,夫妻雙方需要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的具體方式可以由雙方自行協商,或者由法院指定專業的財產分割人進行分割。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離婚協議,也可以將協議提交給法院確認。
綜上所述,住房公積金一般是先計算出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住房公積金的總額,結合雙方離婚時互相給付的實際情況,最后由一方按照住房公積金款項的折價款給付另一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離婚公積金怎么分
法律主觀: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住房公積金如何分割
公積金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那么在離婚案件中是可以進行分割的。只是分割時應當先嚴格分清時間上是取得于婚前還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住房公積金才能分割。法院在審理具體案件時,應一方請求依法分割另一方名下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公積金,符合婚姻法規定。只是,在處理涉及公積金的案件時,不僅要符合民法典的規定,還應考慮到條例規定及目的。故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應只對公積金的歸屬作出判決(或調解),而不宜對支取時間作出限定才比較妥善。對于當事人雙方都尚存有住房補貼或者公積金的,計算出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尚存的資金總額及各人分割得到的公積金數額,考慮到雙方各自名下的公積金數額不均等和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條件,可以考慮由一方給予另一方合理的差價補償,使雙方所得資金相當。對于僅有一方持有公積金的,則直接予以各半分割。由于住房公積金的提取需要滿足一定條件,因此,法院可以判決(或調解)名下擁有公積金的一方將公積金數額的一半以現金折價款的方式來直接給付另一方當事人。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所以,你知道離婚時,住房公積金應該如何分割了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公積金怎么分割
離婚時雙方在婚姻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應該取得的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雙方協商分割,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請求法院判決。住房公積金一般是先計算出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住房公積金的總額,結合雙方離婚時互相給付的實際情況,最后由一方按照住房公積金款項的折價款給付另一方。
一、離婚協商不成怎么處理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決定。法律上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離婚財產分割有協議分割和訴訟分割兩種方式。
二、民法典規定遭遇妻子家暴如何離婚
首先可以協商離婚,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并請求離婚損害賠償。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一方家暴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的,財產分割問題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而受害方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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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離婚住房公積金貸款如何分割
一、夫妻離婚住房公積金貸款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住房公積,離婚需要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離婚訴訟。人民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經人民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離婚后房子歸一方,有商貸,商貸可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可以。
1、轉貸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同意提前結清原商貸余額;
3、原商貸發放后已正常還款12個月以上,貸款期間還款正常、無逾期貸款,并提供由貸款銀行出具的原商貸正常還款記錄和貸款余額證明;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且無影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6、有用于抵押的房產或用于質押的有價證券,抵押房產抵押率不高于70%,有價證券質押率為100%;
7、原商貸借款人為單身,在申請轉公積金貸款時已結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雙方約定原商貸所購房屋產權共有的公證書及共同還款聲明;
8、原商貸借款人已離異,經判決、裁定或離婚協議中明確其房屋產權歸屬已不在原商貸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貸借款人不能辦理轉公積金貸款;
9、原商貸房屋購買人為父母子女(不包括與多個子女)聯名購買的,可以申請辦理轉公積金貸款,但必須共同簽訂轉公積金貸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權人同意將房屋用作公積金貸款抵押且共同還款的具結書,并進行公證。
10、二手房轉公積金貸款房屋房齡(以建成年份為準,下同)不超過20年(含20年),并且轉貸人同意由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
三、離婚后住房公積金個人怎么貸款
法律分析:(一)貸款程序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證及購、建房手續(正本)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領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借款人按要求填寫表格,備齊所需材料,經借款人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由借款人將材料送至購房所在地所屬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借款人的材料進行受理、審核、審批通知借款人到承辦銀行簽訂借款合同貸款受托銀行發放貸款。(二)辦理時限住房公積金貸款從收件(貸款材料完整)到審批時限為7個工作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需經市中心領導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并應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借款申請人。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四、離婚了住房公積金如何貸款
買方的售樓人員會問你用什么貸款,然后你說我有住房公積金,就自然帶你去住房公積金貸款處辦理相關手續了,然后提供單位的相關資料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