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不出庭會有什么后果(為了3000元起訴值得嗎)
民事訴訟不出庭會有什么后果
法律主觀:
民事訴訟中被告不出庭的后果為:如果是必須出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不是必須出庭的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
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
人民法院對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民事開庭不去會有什么后果
如果是必須出庭才能查明案情的人、離婚案件、追索贍養費、扶養費和撫育費的案件中的原被告,不出庭的,法院經兩次傳票傳喚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如果不屬于必須到庭的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如果是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決,如果是原告不出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
民事訴訟如果被告不出庭,法官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是指開庭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后所作出的判決。缺席判決是相對于對席判決而言的。開庭審理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僅就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核對證據、聽取意見,在審查核實未到庭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起訴狀或答辯狀和證據后,依法作出的判決,就是缺席判決。
原告不出庭會出現什么樣的后果
原告不出庭法院會按照撤訴處理。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如果是被告反訴,然后又不到庭,經過法院傳票傳喚仍然不到庭,則可以缺席判決。但是原告就不一樣了,他要是死活不出庭,那就按撤訴處理了。
缺席判決適用于的情況有哪些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如果不出庭會有什么后果
被告不出庭的后果可能就是敗訴,這是由于對于被告無故不出席的情形,法院是可以缺席判決的。當然,法院也需要結合原告提交的相關證據進行判決,故此被告也不是必然就會敗訴。
一、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況下會缺席審判,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提交的證據,直接判決。
相關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缺席判決的具體情形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七條書記員應當將法庭審理的全部活動記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
三、民事訴訟被告拒不賠償怎么辦
民事訴訟如果法院有了生效判決而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付款義務:
1、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
2、如果被告有能力履行付款義務而拒不履行的,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3、坐牢后如果有錢的話還是要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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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一十條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
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人民法院對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開庭不到場有什么后果
法律主觀:
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導致有利于被告的 證據 未能舉證和質證,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擔不利的后果。 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 傳喚 ,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拘傳 。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且沒有委托 代理 人到庭的,按撤訴處理。
法律客觀:
《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法律主觀:
被告拒不出庭的,可能會被缺席判決。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接到法院傳票不出庭會有什么后果
法律主觀:
收到法院傳票不去會有兩種后果: 一、 拘傳 拘傳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況下強制被告到庭的一種強制措施。它針對的是必須到庭的被告。比如 贍養 、撫育、 扶養 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間有一定親屬關系,適宜調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調解和合理解決。在程序上,拘傳被告必須通過兩次傳票的 傳喚 ,也就是說,在采取拘傳之前,法院必須發兩次傳票。正當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者事實使被告無法預見和難以自行克服困難,只有沒有這些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才可以拘傳。對被拘傳人的調查詢問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調查詢問后不得限制被拘傳人的人身自由。在本轄區以外采取拘傳措施時,應當將被拘傳人拘傳到當地法院,當地法院應予以協助。根據法律規定表明,只有對必須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適用拘傳。 二、缺席判決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零九條拒不到庭和拘傳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四十三條按撤訴處理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四十四條缺席審判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被告不出庭后果為缺席判決或延期審理,嚴重的可能導致敗訴。被告不出庭的,很有可能會導致法院無法查明事實的真相,無法進行關鍵的舉證和質證,容易導致敗訴。被告已經簽收法院傳票,但是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拒不簽收傳票或者無法找到,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到期后視為被告已簽收,不出庭同樣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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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民事被告不出庭后果:
1、被告不出庭法庭通常情況下會缺席審判,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提交的證據,直接判決;
2、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3、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根據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于下列情況: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
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不請律師打官司的解決方法:
1、選擇管轄法院;
2、確定訴訟請求;
3、寫好訴狀;
4、取得一定證據;
5、在法官指導下出庭參加訴訟;
6、等待判決結果。
民事訴訟被告拒不賠償處理辦法:
1、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
2、如果被告有能力履行付款義務而拒不履行的,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
綜上所述,民事案件被告是必須要按時出庭的,如果被告選擇拒絕,那么就失去了為息辯護的權利,意味著自己必須要承擔法院給予的判決結果,所以,在被起訴時一定要積極的應訴,同時還需要多方面的收集相關的證據,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七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被法院起訴不到庭會有什么后果
法律主觀:
當事人被他人起訴不去法院應訴的,法院可能在其不在場的情況下作出缺席判決,必須到場的,法院可以將其拘傳。《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
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