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的法律后果(拖欠工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拖欠工資的法律后果
拖欠工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拖欠工資可能會產生多種法律后果,包括賠償勞動者損失、罰款以及刑事責任等。
拖欠工資可能會產生以下法律后果:
1、賠償勞動者損失: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支付賠償金。
2、罰款: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情節嚴重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罰款。
3、刑事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故意拖欠工資,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責任人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
一、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法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就會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賠償勞動者損失
如果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同時,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賠償勞動者因拖欠工資而遭受的損失。
三、罰款
如果用人單位故意拖欠工資,情節嚴重,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支付罰款。罰款的數額根據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時間和金額來確定。
四、刑事責任
如果用人單位故意拖欠工資,造成嚴重后果的,相關責任人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例如,如果用人單位拖欠的工資數額較大,且經過責令支付后仍然不支付的,可能會被認定為惡意欠薪罪,相關責任人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
拖欠工資可能會產生多種法律后果,包括賠償勞動者損失、罰款以及刑事責任等。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遵守勞動合同約定,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拖欠工資有什么后果
法律主觀:
拖欠工資可能面臨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同時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離職。用人單位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應進行經濟補償,并可能要求支付賠償金。
法律客觀:
《工資支付條例》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拖欠農民工工資5000元以上將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一般來說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不會構成犯罪的,只是承擔民事責任。
拖欠農民工工資承擔民事責任的情形如下:
(一)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
一、怎么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較大”的情形
《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二、故意拖欠民工工資罪的構成要件
(一)犯罪主體要件
本罪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企業和自然人。
(二)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主觀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這種不作為行為會產生勞動者不能及時實際得到勞動報酬的社會危害后果,卻希望或放任這種后果發生。應認定為故意的幾種情況:
1、明確表示拒不作為的,即明確拒絕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應當然地認定為故意。包括無正當理由拖欠,不論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2、雖表示應支付,但主動實施作為,為不支付找借口的,應認定故意。如無正當理由轉移財產,造成無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指使發放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工作人員逃匿,造成無法支付假像的;或非法克扣工資或罰款的。
(三)犯罪客體要件
本罪犯罪客體:是雙重客體,既侵犯勞動者的財產權,又妨礙了正常的勞動用工關系,侵犯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四)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既有危害行為又有危害結果,且兩者間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
1、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
(1)實施了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行為。
(2)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即企業的銀行存款足夠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而不作為,導致勞動者沒有按合同或法定應獲得勞動報酬的時限。如實行月工資制的,超過20天仍不發放工資的,即構成“不支付”。
2、數額較大。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構成的絕對值范圍。應比照職務侵占罪的入刑標準,即逃避或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構成“數額較大”,應予追訴。
3、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三、老板拖欠農民工工資會受到什么處罰
其實,一般情況下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是不會被判刑的。這屬于勞動糾紛,最多也就是承擔相應的行政處罰和賠償責任。
但要是有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那么就會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此時就需要根據犯罪情節進行定罪量刑。
拖欠工資后果嚴重嗎
一、拖欠工資違法后果有哪些
1、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會產生以下的法律后果:
(一)、行政處罰。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后,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二)、刑事責任。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二、辭職后怎么追回被拖欠的工資
(一)按規定,員工被拖欠工資,即使已經辭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討回被拖欠的工資。不過,員工跟公司終止勞動關系后,需要注意仲裁時效,具體是從終止之日起一年申請仲裁。
(二)申請勞動仲裁時,員工要收集整理以下的證據材料:
1、證明存在勞動關系
(1)招聘簡章、記錄以及勞動合同;
(2)員工名冊、考勤記錄;
(3)上崗證、工作證(牌)、出入證、飯票、加班記錄、押金收據、同事證言等。
通過以上的證據,即可以證明跟公司之前存在勞動關系。
2、證明公司拖欠工資
(1)工資欠條;
(2)公司銀行卡轉賬記錄等。
(三)注意,證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資的事實,最好能以書面形式確定,口頭約定一般難以證明。
欠農民工工資被投訴單位會有什么后果
1、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被起訴的,需要積極應訴,并參與庭審,尊重和履行法院的裁判結果;如果單位拒不履行生效的裁判文書,則會被農民工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拖欠工資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拖欠工資的法律后果: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拖欠工資構成什么犯罪
一、拖欠工資構成什么犯罪
1、拖欠工資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構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體為企業和自然人;
2、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主觀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這種不作為行為會產生勞動者不能及時實際得到勞動報酬的社會危害后果,卻希望或放任這種后果發生;
3、犯罪客體。既侵犯勞動者的財產權,又妨礙了正常的勞動用工關系,侵犯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4、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
公司拖欠員工工資要承擔什么責任嗎,會被判刑嗎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承擔清償和支付賠償金責任,不會判刑。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是勞動爭議,屬于民事范疇,承擔的只是限期支付或者加付賠償金的法律責任,法定代表人不會因此坐牢。但是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數額較大,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書、行政處理決定書等文書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內仍不支付的,可能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13〕3號
第二條 以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一)隱匿財產、惡意清償、虛構債務、虛假破產、虛假倒閉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隱匿、銷毀或者篡改賬目、職工名冊、工資支付記錄、考勤記錄等與勞動報酬相關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勞動者三個月以上的勞動報酬且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第四條 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書、行政處理決定書等文書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內仍不支付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有正當理由未知悉責令支付或者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除外。
行為人逃匿,無法將責令支付文書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屬或者所在單位負責收件的人的,如果有關部門已通過在行為人的住所地、生產經營場所等地張貼責令支付文書等方式責令支付,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的,應當視為“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
第五條 拒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符合本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造成嚴重后果”:
(一)造成勞動者或者其被贍養人、被扶養人、被撫養人的基本生活受到嚴重影響、重大疾病無法及時醫治或者失學的;
(二)對要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使用暴力或者進行暴力威脅的;
(三)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拖欠工資需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一)接受行政處罰
1、接受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罰
勞動部門可以責令其限期支付工資,如果逾期不支付,即會責令公司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員工加付賠償金。
2、接受人社部門的處罰
具體地,根據以下情形接受相應的處理:
(1)該部門接到投訴舉報后,會及時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公司,將會作出行政處理或給予行政處罰。
(2)對無故拖欠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公司,按照有關規定,通過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省社會信用體系向社會公布,并記入相關“黑名單”。
3、接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處罰
對拖欠、未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依法停止其投標資格、清出建筑市場等,并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二)接受刑事處罰
公司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員工工資,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員工工資,數額較大,經有關機關監督后仍不肯支付工資的,即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于長時間拖欠工資的后果是怎樣的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克扣工資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還可以申請法院進行破產清算,勞動者的工資是第一清償對象。
由于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