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起訴有用嗎(拖欠工資起訴有用嗎)
工資拖欠幾年只有口頭協議能起訴嗎
法律主觀:
口頭協議欠錢不還可以協商還款,協商不成的只能起訴。起訴對方還款的前提在于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借款的事實,既然沒有書面的協議,口頭協議需要雙方共同認可或者是轉賬記錄,聊條記錄以及第三方的證人證言等證明借款的情況,沒有證據的話,很難勝訴。
法律客觀:1、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被拖欠工資報警有用嗎
法律分析:有用,關于拖欠工資的問題,如果工資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勞動部門的執法監察人員會幫助協調解決可以到各地的勞動爭議和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錢,也可以申請減免訴訟費。總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的幫助,獲得應得的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農民工工資有欠條可以直接起訴嗎
1、在有欠條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訴,不用先通過勞動局;
2、在沒有欠條的情況下,拖欠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3、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勞動爭議處理的基本程序】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擴展資料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
(十二)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
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材料審查覆蓋范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省級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加大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完善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健全地區執法協作制度,加強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
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及時財產保全等制度。
(十三)及時處理欠薪爭議案件。
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等組織的作用,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對農民工因拖欠工資申請仲裁的爭議案件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
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暢通申請渠道,依法及時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十四)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
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拖欠工資打12345管用嗎?
打12345是政府提供的服務熱線,主要是為廣大民眾提供咨詢、投訴、舉報等服務。如果您遇到拖欠工資的情況,您可以撥打12345進行投訴,相關政府部門會對該問題進行調查處理。但是,打12345并不能立刻解決問題,需要時間和過程。建議您還應該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申請仲裁,或者委托律師進行維權。同時,建議您保存好相關證據,如勞動合同、工作記錄等,并及時和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和協商解決問題。
公司拖欠雙薪去勞動局起訴有用嗎?
有用。人社局會根據情節和嚴重程度來進行處理,如果違法行為較輕,可能會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行為過于嚴重,逾期不支付的,人社部門可能會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能會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時,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期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拖欠工資怎么辦:
遭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后去你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不發工資去法院告有用嗎
法律分析:公司拖欠工資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且未有書面欠條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勞動者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采取爬樓、堵路等過激行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沖動不但于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其實除了向法院起訴以外,勞動者還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式: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
2、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老板不發工資,申請勞動仲裁有用嗎
老板不發工資,個人申請勞動仲裁有用,這是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手段。下列勞動爭議,適用勞動爭議仲裁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等等。
【法律分析】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中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資:一是可以采取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板,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一般來說,可以先同老板商量,協商不成老板拒絕支付工資或者一直拖延支付工資,則可以采取上述仲裁或者起訴的辦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老板不發工資拖欠工資找勞動局有用嗎
有了打卡記錄,可以證明有勞動關系。
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電話投訴,該電話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電話。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于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系,并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拖欠農民工工資,撥打12345管用嗎?
管用的。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打12345會轉勞動監察處理或者告知向勞動監察投訴。
勞動監察是人民政府監察用人單位執行勞動保障法規,查處和糾正違法行為的專職隊伍,勞動回者撥打市長熱線,市長熱線一般會交給勞動監察辦理,或者告答知勞動者直接向勞動監察投訴。
發現公司一直拖欠工資,員工可以找以下部門進行解決:
1、勞動監察大隊
不管公司拖欠工資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員工可以先找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監察大隊接到投訴后,會向拒發工資的公司責任人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公司限期支付員工工資。
2、勞動仲裁委員會
經投訴后沒解決的,員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
3、人民法院
經勞動仲裁后沒解決的,那么建議可以在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去法院提起訴訟。并且,到法院起訴的,也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治理對策
2015年1月6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稱人社部)發布消息稱,中央四部門近日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查處銜接工作的通知》。這意味著欠薪犯罪將受到更嚴厲的打擊。
這一通知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聯合下發的。盡管我國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納入了刑法并出臺了司法解釋。
但由于需要從行政領域過渡到刑事領域,勞動保障領域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還存在一些問題,再加上部分規定不明確,導致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處理,無法有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刑法打擊犯罪的效果。
為此,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人保部四部門共同制定下發了通知。為了解決行為人逃匿后相關證據無法獲得的問題,通知規定,由于行為人逃匿導致工資賬冊等證據材料無法調取或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供有關工資支付等相關證據材料的。
人社部門應及時對勞動者進行調查詢問并制作詢問筆錄,同時應積極收集可證明勞動用工、欠薪數額等事實的相關證據,依據勞動者提供的工資數額及其他有關證據認定事實。
對于行為人拖欠勞動者勞動報酬后“逃而不匿”的問題,通知規定,人社部通過書面、電話、短信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通知其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配合解決問題,但其在指定的時間內未到指定的地點配合解決問題或明確表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視為“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019年10月30日,國務院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人社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有關負責人通報打擊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犯罪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會上,有關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各有關部門要協同配合,嚴厲打擊惡意欠薪行為。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對即將到來的元旦、春節,有關部門將早謀劃、早部署,近期將印發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