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訴的話訴訟費可以退嗎(原告撤訴訴訟費退嗎)
撤訴的話訴訟費退嗎
法律分析:起訴后撤訴的話訴訟費可以退,撤訴的訴訟費是減半收取,所以可以退一半。法院會在作出準予撤訴裁定的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退還給撤訴的當事人。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第五十三條 案件審結后,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訴訟費交了撤訴給退嗎
訴訟費交了撤訴給退的。
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1、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2、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3、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撤訴的定義:
1、撤訴是原告自立案到判決或裁定前的訴訟過程中,主動撤回訴訟請求、申請人民法院終止訴訟程序的活動,是原告對其處分訴訟請求的程序權利的活動;
2、撤訴是指原告在案件審結后審判前,申請撤回起訴或上訴的訴訟行為;
3、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撤回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公訴和抗訴。一經撤訴,訴訟程序隨即終止。
申請撤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后處于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請撤訴,但他的撤訴并不影響原告和被告之間訴訟的正常進行;
2、撤訴必須是原告自愿;
3、撤訴必須合法。一是有權申請者;二是宣判之前提出;三是實體上不得有規避法律行為,不能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有損于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4、必須撤銷全部訴訟請求;
5、必須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
6、必須經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綜上所述,撤訴有自愿申請撤訴和視為撤訴兩種,自愿申請撤訴是原告自立案到宣告判決或裁定前的訴訟過程中,主動撤回起訴,經人民法院準許終止訴訟程序的活動。而視為撤訴則是原告或者上訴人經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即視為撤訴;并且原告或者上訴人未按規定的期限預交案件受理費,又不提出緩交,減交、免交申請,或者提出申請未獲批準的,按自動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撤訴后訴訟費退嗎
法律分析:撤訴后一般退一般訴訟費,退費的前提是當事人全額交納了訴訟費,如只交了一半,就不存在退費問題。另外,在變更訴訟請求時退費的計算基數有也會發生變化。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撤訴可以退費嗎
法律分析:如果簡易程序撤訴,不退費。如果是普通程序撤訴,則可以退一半的訴訟費。退費的時候持法官的簽批條到立案庭財務窗口辦理。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撤訴能退訴訟費嗎
撤訴后訴訟費給退具體情況分析如下:
1、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畢竟已經進入和審判程序,已經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資源等,原告撤訴并經人民法院準許的,原告所交納的訴訟費不能全部退回,但應減半收取。
2、行政案件中,原告申請撤訴并經人民法院準許的,在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的情況下,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需要注意兩點:1、撤訴,不僅包括主動向法院申請撤訴,也包括不按照開庭傳票的要求參加庭審,視為撤訴的情形。2、退費的前提是當事人在起訴時,全額交納了訴訟費。有些法院為了免得后續退費麻煩,在立案時是按簡易程序收取的訴訟費。而根據法律規定,簡易程序也是只收一半訴訟費。如果是這種情況,撤訴是不退訴訟費的,因為當時只收了一半,所以不存在退的問題。《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五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第三十四條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撤訴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
2、申請撤訴必須自愿;
3、撤訴必須合法;
4、撤訴必須撤銷全部訴訟請求;
5、撤訴應當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書;
6、撤訴必須經法院作出裁定。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訴訟費用。
本辦法規定可以不交納或者免予交納訴訟費用的除外。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三十四條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撤訴的話訴訟費可以退嗎
法律主觀:
撤訴的話訴訟費退一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其中案件受理費是指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時,依法由原告預交的費用。
法律客觀:
《訴訟費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撤訴可以退回訴訟費嗎
可以申請退訴訟費。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條中提到,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訴訟費用。第十五條提到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在民事訴訟中,訴訟費是由原告方先墊付的,如果原告申請撤訴,且撤訴符合法律規定,法院準予撤訴的,原告方可以申請退還訴訟費,該訴訟費減半退還。
撤訴可以退訴訟費嗎?
撤訴退訴訟費。撤訴是當事人放棄本次起訴的行為,在起訴之時當事人需要先繳納訴訟費,撤訴之時就返還一半的訴訟費。不過撤訴并不代表當事人放棄自己的訴訟權利,撤訴之后當事人仍舊有權再次起訴。
一、撤訴的條件是什么?
撤訴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
2、申請撤訴必須自愿;
3、撤訴必須合法;
4、撤訴必須撤銷全部訴訟請求;
5、撤訴應當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書;
6、撤訴必須經法院作出裁定。
二、財產案件訴訟費標準是多少?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綜上所述,撤訴可以退還一半的訴訟費。民事訴訟中,原告或上訴人申請撤訴的,需要承擔案件受理費。行政訴訟中,原告申請撤訴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應當依照本辦法交納訴訟費用。
本辦法規定可以不交納或者免予交納訴訟費用的除外。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