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男方不讓看孩子可以起訴嗎(離婚后不讓探視孩子怎么辦)
離婚協議可以看孩子 男方不給看 可以起訴嗎
可以。
離婚女方不讓男方探視可以以探視權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對方履行配合探視,也可以起訴請求變更撫養權。《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一、離婚協議上寫的可以看孩子不讓看怎么辦實現探視權可以采取的手段:
1、跟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進行溝通,把自己不滿表達出來,互相理解,重新訂立合理的探視協議,溝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絕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2、兩人協議離婚,對探視權沒有約定或對探視協議履行有爭議,被拒絕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解決探視權問題。
3、法院曾對孩子探視權作出生效的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執行探視權的措施,在強制執行探望權時,法院會對帶孩子一方進行必要的教育與疏導,爭取能夠自覺協助探望孩子。在教育無效的情況下,法院會對帶孩子一方采取強制措施,這些強制措施包括訓誡、責令寫悔過書、罰款、拘留,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會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雙方矛盾激烈,難以相互配合的,法院會考慮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執行。
協助執行的單位和個人一般包括:
(1)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關人;
(2)未成年子女就讀的幼兒園、小學及中學;
(3)撫養子女一方所在單位;
(4)婦聯、居委會及青少年權益保護部門。
二、離婚協議寫不讓看孩子有效嗎?民法典中規定,離婚協議寫不讓看孩子無效。
三、探視權的時間規定是什么沒有具體的行文規定。總的來說還是要看夫妻雙方離婚時的離婚協議書是怎么樣書寫的以及當時的實際情況還有子女本身的意愿。
我國《民法典》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一般法院會判決另一方在每個月的單周或雙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視權,也可能會有一至兩天的探視時間。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視權明顯影響孩子的成長健康,或十周歲以下的兒童明確不愿被另一方探視,可另行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暫時中止另一方的探視權。
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剝奪另一方對孩子的探視權。關于離婚小孩的探視次數規定,一般以協商為主,雙方本著實際方便的原則來定,不能太多。具體方式在離婚時由你們雙方約定。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法院會判決。
一般每個月兩、三次,情況不一樣,法院的判決會不一樣。沒有次數的法律規定。
法_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離婚后對方不讓探視孩子怎么辦
離婚后對方不讓探視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探視權,或者已經是判決離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探視權,要求對方配合探視。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申請離婚的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夫妻雙方財產證明、子女出生證明、離婚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2、選擇適當的離婚方式: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選擇協議離婚,通過律師或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如果無法協商,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提交申請:根據選擇的離婚方式,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給律師、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繳納相關費用。如果選擇訴訟離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訴訟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4、庭前調解:人民法院會安排庭前調解,希望夫妻雙方在庭前達成和解協議,盡可能減少訴訟成本和時間。
5、庭審:如果庭前調解未能達成協議,法院會安排庭審,夫妻雙方需要在庭審中提交證據、陳述事實和訴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審理。
6、判決:經過審理,法院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7、執行:如果一方不服判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生效,雙方需要按照判決內容執行,并完成離婚手續。
綜上所述,離婚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需要認真考慮和慎重處理。在離婚之前,雙方可以采取溝通、咨詢、調解等方式嘗試解決問題,避免走向離婚。如果必須離婚,應該按照法律程序處理,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男方不給看小孩子可以告他么
法律主觀:
1、雙方離婚后,直接撫養孩子的男方不讓女方看孩子,女方可以報警或 到法院起訴 解決,可以 申請強制執行 。 2、但是這個強制執行不是對孩子強制探視或帶走,是對男方執行拘留或罰款。 3、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第三款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后男方不讓看孩子怎么辦呢
離婚后男方不讓見孩子可以找中間人進行調節協商,也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離婚后雙方都有探望孩子的權力,如果南方不讓女方見孩子,可以找個中間人,跟南方溝通協商,如若無果,女方可以起訴,通過法律手段獲得孩子的探望權。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孩子由男方直接撫養的,女方就有探望孩子的權利,男方拒絕女方行使探望權的,女方可以去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請求人民法院準許女方依法行使探望權,人民法院立案后,會依法作出相應的判決。
人民法院對女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審查后,認為女方的探望行為,不會對子女的身心健康產生不利影響的,應當準許女方依法行使探望權,并且依法對探望的時間和方式作出判決;認為女方的探望行為會產生不利影響的,應當拒絕女方行使探望權。
夫妻鬧離婚,男方不讓女方看孩子怎么辦?
您好,可以選擇尋求親屬、公安機關或者法院的幫助。
夫妻雙方由于矛盾出現分居情況鬧離婚,但是父母對孩子具有平等的撫養、照顧的權利,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女方可以選擇尋求男方親屬幫助對男方進行勸解或者公安機關進行勸解,也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法院可能會對男方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來迫使男方協助探望。
【相關法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離婚后有判決書,上面寫著可以探望孩子,可以帶孩子住兩天。男方不讓接孩子怎么辦?
您好,這種情況優先建議您與男方協商探望事宜,為了孩子在成長過程中享受來自父母雙方的關愛,爭取雙方就探望事宜達成一致。
男方實在不愿意配合探望的,只能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了,屆時人民法院將介入溝通,男方不愿配合的,可能被采取相關懲罰手段。
希望能幫到您。
離婚,孩子歸男方,女方去看孩子,并且帶孩子回去玩幾天,如果男方不讓,可以起訴他么?
可就“探望權”進行起訴。我國2001年4月28日修改并頒布實施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一方探視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經人民法院判決可以終止探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