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以上工傷賠償標準(55歲以上工傷賠償標準9級傷殘)
超過55周歲的工傷賠償金
超過55歲工傷賠償金標準為:
1、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2、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3、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4、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55歲以上工傷賠償標準如下:首先需要申請工傷認定,在康復之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判定傷殘等級,之后申請工傷待遇審核獲取賠償。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知,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勞務人員的工傷問題要看勞務合同中有關工傷的約定。因解除勞動合同后有關社保已經不能由單位代扣代繳(含工傷保險),發生工傷后工傷保險所自然不再對工傷負責理賠。
而勞務合同中雙方不一定是隸屬關系而是平等的,所以必須在勞務合同中有工傷誰來負責的條款,而且不適用于用勞動法來進行裁定,如你的權益如果認為需要維護,只能通過民事訴訟起訴用人單位由法院裁決。當然,這樣的工傷賠償還是會參照工傷保險條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制定本條例。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
55歲以上工傷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
1、喪葬補助金。
補助標準為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個月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
這部分撫恤金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發放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發放時間為,供養親屬不滿 18 周歲的,計算到 18 周歲;其他供養親屬計算 20 周年,但 55 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 1 歲減少 1 年, 70 周歲以上的按 5 年計算。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是按照全國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比如2020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3,834元。
如果參考2020年的具體數據來看,山東棲霞礦難最低將可以獲得876,680元一次性補償,另外再加上喪葬補助金以及撫恤金,至少達到90萬以上。
以上是針對遇難礦工的補償標準,當然具體到不同的地方補償方案有可能會有很大的不同,因為最近幾年時間我國發生困難的案例相對比較少,所以最近幾年沒有找到相應的參考案例。但之前在部分地區發生礦難的時候,是有一些標準可以參考的,比如2011年河南千秋煤礦礦難,礦工賠償標準不低于40萬元。
除此之外,對那些生還的礦工來說也會有相應的補償標準,但至于這個標準是多少,目前我國沒有統一的法律規定,所以最終都是由各地方自行按照實際情況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55歲以上工傷賠償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首先需要申請工傷認定,在康復之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判定傷殘等級,之后申請工傷待遇審核獲取賠償。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55歲工傷十級傷殘能賠幾萬
法律主觀:
【 傷殘賠償標準 】 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 補助金6個月,由社保機構支付。賠償基數2551元×6個月=15306元。 2. 勞動合同期滿 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 就業補助金 4個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個月×2551元=2551元。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5306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10204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551元=28061元。【十級 傷殘等級鑒定 劃分依據】 a.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十級傷殘的有51種情況 (1)顱骨缺損9~24平方厘米,無功能障礙; (2)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面部輕度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 (4)全身瘢痕面積amp;lt;30%; (5)一眼矯正視力≤0 5,另一眼矯正視力≥0 8; (6)雙眼矯正視力≤0 8; (7)職業性(含放射性)及外傷性白內障ⅠⅡ期(或輕、中度),或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后無晶體; (8)晶體脫位; (9)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10)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11)外傷性瞳孔放大; (12)雙耳聽力損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并足站立; (14)發聲障礙; (15)一耳或雙耳缺損amp;2平方厘米; (16)一耳或雙耳再造術后; (17)鉻鼻病(無癥狀者); (18)嗅覺喪失; (19)牙齒除88 88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20)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Ⅰ度; (21)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曾取出; (22)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amp;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25)外傷后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27)指端植皮術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積amp;50平方厘米,并有明顯瘢痕; (29)一拇指指間關節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面積amp;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節缺失; (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積amp;100平方厘米; (34)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 (35)外傷后半月板切除,髕骨切除,椎間盤切除或韌帶修補術后無功能障礙; (36)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后,胸膜粘連增厚; (37)胸壁異物滯留; (38)肋骨、鎖骨、胸骨骨折治愈后無功能障礙; (39)肝修補術后; (40)脾修補術后; (41)胰修補術后; (42)開腹探查或胃修補術后; (43)開腹探查或結腸修補術后; (44)開腹探查或小腸修補術后; (45)腎修補術后; (46)膀胱修補術后; (47)卵巢修補術后; (48)輸卵管修補術后; (49)乳腺修補術后; (50)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02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 十級傷殘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 傷殘等級 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 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豆kU條例》第六十四條02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工地廚師買菜回工地途中突發腦益血死亡,55歲,怎么樣賠償?
該廚師如果與工地形成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則買菜回工地途中突發腦益血死亡,屬于《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況,應當被認定為工傷,并依法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但如果該廚師與工地沒有勞動關系,而是與包工頭等形成雇傭關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也不能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
可要求與廚師形成雇傭關系者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55歲女職工工傷如何賠償
法律分析:按照相關規定如果女職工超過五十五周歲(含55周歲),就不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了,但是這種情況女職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用工單位索要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我先向您咨詢一下男59歲,工傷十級殘疾,能獲多少賠償金
很少了,因為男士滿55歲后,每增加一歲補償金就會相應減少百分之幾,具體以各地的工傷保險政策法規有個,所以建議直接到勞動局工傷保險賠償窗口咨詢,順便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申請表。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在工地受傷單位沒有買保險。答應私了并且但應按照二級工傷的方案來作賠償?,F在55歲當時工資是100塊一天
1、無論是否繳納社會保險費,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都應當到按照工傷申報流程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注意:單位申請時效為30日,個人或親屬申請為一年),待傷愈后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傷殘鑒定結果享受工傷待遇和后續治療待遇。只是參加社保的由社保局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未參加社保的由單位支付工傷待遇。
2、如果傷殘等級被鑒定為二級的,單位應保留勞動關系(不得解除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享受工傷待遇,傷殘2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25個月本人工資,并由單位按月支付本人工資85%的傷殘津貼至法定退休年齡止并繳納醫療保險費。
3、從受傷害之日起至工傷評定傷殘等級止為停工留薪期,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4、不建議私了,如果私了將損害自身權益。
5、以上供參考。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