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糾紛屬于合同糾紛嗎(不當得利糾紛是什么意思)
不當得利糾紛屬于合同糾紛嗎
法律分析:不屬于。不當得利糾紛,是指沒有合法依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失的事實產生的糾紛。如果遇到此類糾紛,否認不當得利的一方,可以舉證證明取得該利益的具有合法依據,如買賣合同關系、贈與關系、借貸關系中的還款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不當得利糾紛屬于合同糾紛嗎
法律主觀:
不當得利糾紛不屬于合同糾紛。不當得利糾紛是指當事人沒有法律依據,但取得了不當利益,并且造成其他人的損失,然后因此產生的糾紛,而合同糾紛是指雙方當事人因簽訂的合同而發生一系列的糾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合同糾紛是否適用不當得利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一般不適用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是指無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的事實。不當得利的成立應滿足以下條件:首先,一方受益;其次,另一方受損,財產利益總額減少,包括積極損失與消極損失;再次,一方受益與另一方受損存在因果關系;最后,受益人取得利益并無法律上的根據。在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受益人構成不當得利,應將其不當得利返還給受害人。
法律依據:當事人之間因不當得利產生的糾紛為不當得利糾紛。為防止不當得利訴訟被濫用,當案件當事人以不當得利進行訴訟時,法院必須審查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基礎法律關系。若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基礎的法律關系,則應依據基礎法律關系認定案件性質,不能認定為不當得利糾紛。
不當得利是什么法律關系
法律主觀:
一、 不當得利 屬于什么法律關系
根據《民法典》第985條的規定,不當得利屬于準合同,屬于民事法律關系的范疇。
二、不當得利的概念和性質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收到損失而自己獲得了利益。《民法典》第985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還受損失的人。”正是因為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因此雖屬既成事實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不當利益應返還給受損失的人。這種權利義務關系就是不當得利之債。其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人稱為受益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財產受損失的人稱為受害人或受損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人,享有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券。
依照法律規定,不當得利能引起不當得利之債。所以,不當得利是一種法律事實,是債的發生根據。但不當得利的性質如何,理論上有不同的看法。我們認為,不當得利引起的債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規定,而不是基于當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屬于民事行為。其中,就受益人所負擔的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而言,系基于當事人本人的 財產取得行為所致,屬于民事法律事實中的事實行為;就受害人所享有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而言,是由于自身以外的其他當事人——即受益人的行為所致,與其本人的行為無關,屬于民事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三、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
(一)一方獲得利益
一方獲得利益是不當得利構成要件之一。一方獲得利益是指因為產生一定的法律事實結果,使得當事人財產的增加或利益上的積累財產、權利都屬于利益的范圍,但除精神利益外。一方獲得利益包括利益的積極增加和利益的消極增加。利益的積極增加:例如當事人財產,權利的增強,財產,權利的消滅等情形。利益的消極增加,即當事人的利益本應該減少而并沒有減少所獲得利益的情形,例如費用等。如果不具備獲得不當利益的構成要件,如一方當事僅使他人的財產受到損害,但自已沒有從中獲得利益,則會產生 損害賠償 責任而不是不當得利返還的責任。
(二)他方利益受損
他方利益受到損失:是指因有一定事實而使得財產總額減少。如果僅僅一方獲得利益,而未造成他人的損失,不構成不當得利。例如,拾得乙拋棄的沙發,所謂損失不只是減少他人既存之財產,他人可獲得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例如:甲租房給乙,乙沒有授權而轉租給其他人,造成房東甲的損失 。一方獲得利益與他方受到損失是否為并存的要件,有不同的看法。史尚寬先生認為,雖然受有利益,而來致他人受到損害的,不構成不當得利。德國民法典第812條第一款規定:“無法律上的原因,因他人給付或以其他方式由他人負擔費用而取得利益的人,對他人負有返還義務?!边@條也說明了必須要有一方受到損失。我國民法則以“造成他人損失的”表達此意。
這里的損失有兩種情形:第一是,現有利益的減少(直接或積極的損失)第二是:利益應當增加而未增加(間接或消極損失) 。
(三)一方獲得利益與他方利益受損之間有因果關系
一方獲得利益與他方利益受損之間有因果關系,是指受到損失是由獲得利益的人造成的后果。受損失人的損失與受益人的受益范圍不必相同,它只影響義務人返還義務的范圍,其形態不必相同。例如甲把乙的古董賣給丙,甲所得是古董的錢,而物的所有人乙喪失了對該物所有權,也不會影響不當得利成立。
(四)獲得利益及利益受損均無法律根據
盡管各個國家對不當得利的實體法律規定有所不一樣,但實質上都強調利益取得的不當性,取得利益“沒有法律的原因”沒有法律上的原因,各國表述不一,如羅馬法稱之為無原因,瑞士法稱之為無適法原因等。在我國民法稱為“沒有合法根據”與無法律上的原因,在解釋上意義相同,是不當得利構成的核心要件。無法律上的原因既可以是自始無原因,也可以是事后無原因。例如無權人有償處分他人財物而受益的是自始無原因,合同履行了給付,該合同后被確認無效的是事后無原因。
我國法律主要是調整各種法律關系,而不當得利是法律事實,法律事實是產生法律關系的基礎,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不當得利屬于民事法律關系。
法律客觀:
根據《 民法典 》第987條: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糾紛
法律主觀: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除、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 合同當事人 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于導致合同法律關系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系的內容有著不同的觀點與看法。 合同糾紛的范圍涵蓋了一項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不當得利糾紛 ,是指因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失的事實產生的糾紛。 無因管理糾紛,是指因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的管理或者服務的事實行為,事實行為所產生的債務而產生的糾紛。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 債務 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 債務清償 。
不當得利屬于什么糾紛類型
不當得利一般來說屬于民事糾紛,是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不當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針對受害人而為的違法行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系,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不當得利糾紛指的是什么?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失的事實。不當得利在我國立法上的獨立地位,源于我國法律的規定,該規定使得不當得利成為債的發生原因之一,形成了獨立的債法制度。不當得利事實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一方稱為受益人,受到損失的一方稱為受害人或者受損人。不當得利的事實發生后,依據法律規定,造成他人損失的一方,應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取得不當利益的人對受損人的這一返還義務,就是法律規定的因不當得利所生之債。不當得利糾紛是因不當得利事實而引起的權利義務爭議。
以不當得利產生的事實上的原因可以將不當得利劃分為兩大類:給付不當得利和非給付不當得利。給付不當得利是指基于給付所產生的不當得利,在這種不當得利中,受益人的所得利益是受損人給予的,也就是說這種不當得利是由受損人自己的行為造成的。主要包括自始目的欠缺(如非債清償)、目的不達(如預期目的不成就)和目的消滅(如解除條件成就)。非給付不當得利是指非基于給付所產生的不當得利,主要包括侵害他人權益不當得利、支出費用不當得利和求償不當得利。權益侵害不當得利是指通過侵害他人權益而獲益,主要有無權處分他人財產而受益、非法出租他人財產而收取租金、占有消費他人之物、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或人格權而獲益以及其他侵害他人財產權益而獲益的情況。支出費用不當得利是指未經許可在他人財產上支出費用,從而使財產所有人得益。在這種不當得利中,受損人誤認他人之物為自己之物,因而在該物上支出費用。如誤認他人之牛為自己之牛而喂養。求償不當得利是指受損人向第三人給付以便解除受益人對該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從而使受益人得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不當得利與合同糾紛區別
一、不當得利與合同糾紛區別
1、合同糾紛是因簽署、履行合同產生的糾紛,一般因違約產生。處理合同糾紛的依據是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
2、不當得利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沒有合同等法律依據或開始有依據后來喪失該依據(例所簽訂的合同被認定無效等),債務人取得了債權人的財產、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應對債權人負有返還義務。
3、在訴訟中,合同糾紛需要原告先舉證證明合同關系存在、被告可舉證證明其未違約等;不當得利中,原告一般只要舉證對方從自己處獲得利益,被告需舉證證明其獲得該利益的合法依據,否則要返還。
二、不當得利的特征
(一)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二)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
(三)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后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后,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三、不當得利案件起訴流程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不當得利作為債的發生根據之一,在受益人與受損人之間發生不當得利返還的債權債務關系。因此,受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訴訟,要求不當得利受益人返還取得的利益。
具體訴訟流程:
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會給你一份繳費通知書,按照指示向指定銀行繳納一定比例訴訟費用,再將銀行給你的繳費單據拿到法院換票
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一般會給原被告發開庭傳票的
4、按照傳票指示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
5、開完庭等待判決結果,如對結果不服,自收到判決結果之日起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不當得利與合同糾紛有所區別。以上就是整理的對“不當得利與合同糾紛區別”的解答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學習和實踐應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歡迎上在線法律咨詢平臺,在線律師會為大家進行專業的解答。
不當得利屬于什么糾紛類型
不當得利屬于民事糾紛類型。
“不當得利”屬于民事糾紛一類,超過三年(中間沒有任何維權的)就不能起訴;如果有微信、短信、信件、郵件等直接證據進行過維權的,那么就是從最后度一次維權起算三年時效。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根據,使他人收到損失而自己獲得了利益。正是因為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因此雖屬既成事實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不當利益應返還給受損失的人。這種權利義務關系就是不當得利之債。其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人稱為受益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務人,負有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財產受損失的人稱為受害人或受損人,是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人,享有請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券。
以上就是對“不當得利屬于什么糾紛類型”所進行的解答,我們可以了解到不當得利屬于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希望今天的分享對你有幫助!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條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不當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針對受害人而為的違法行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系,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人。
不當得利屬于合同還是侵權
法律分析:不當得利屬于侵權行為,因其也損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不當得利糾紛屬于合同糾紛嗎
不當得利糾紛一般不屬于合同糾紛。當事人沒有法律依據,但取得了不當利益,并且造成其他人的損失,然后因此產生糾紛,而合同糾紛是雙方當事人因簽訂的合同而發生一系列的糾紛,這兩種糾紛是不一樣的,是沒有任何關系的,不當得利糾紛是根據不當得利產生的,而合同糾紛是根據合同產生的。
一、不當得利糾紛屬于合同糾紛嗎
1、不當得利糾紛一般不屬于合同糾紛。當事人沒有法律依據,但取得了不當利益,并且造成其他人的損失,然后因此產生糾紛,而合同糾紛是雙方當事人因簽訂的合同而發生一系列的糾紛,這兩種糾紛是不一樣的,是沒有任何關系的,不當得利糾紛是根據不當得利產生的,而合同糾紛是根據合同產生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二、不當得利訴訟時效是多久
不當得利起訴時效是3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