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訴訟費收費標準(合同糾紛訴訟費收費標準2023)
租賃合同糾紛訴訟費收費標準是什么?
租賃合同糾紛訴訟費收費標準一般為50元至300元,但如果涉及到存在財產訴訟標的還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來進行收取,具體情況可以向司法機關咨詢了解,也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
一、租賃合同糾紛訴訟費收費標準是什么?
租賃合同糾紛訴訟費一般按照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3、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規定,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按照本項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
二、訴訟審理過程中其它申請費標準是什么?
(一)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催告;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認定仲裁協議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債權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和國外仲裁機構裁決。
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準代為收取。
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
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提供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翻譯的,不收取費用。
有關租賃合同糾紛的起訴處理,是基于實際的矛盾糾紛而定的,司法機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決處理,特別是在涉及到訴訟的過程中,涉及到調查取證的情況,如果進行鑒定等程序還需要按照規定的標準來收到其它申請費用。
遼寧省訴訟費收費標準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過50%,下浮不限。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訴訟(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5%,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每件2000元收取。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4%。
一、計件收費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過50%,下浮不限。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訴訟(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5%,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4%;
(3)50萬元至l 00萬元部分(含1 00萬元)為3%;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2%;
(5)500萬元至1 000萬元部分(含1 000萬元)為1%;
(6)1000萬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過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按照收費較高者計算。
二、計時收費
政府指導價收費每小時200—3000元。
三、風險代理收費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合同約定爭議標的額的30%
四、其他規定
上述各項收費標準,各市可依當地社會綜合發展條件,選擇浮動幅度。同一區域律師收費最低下浮額度要統一,并報當地物價管理部門備案。
1、律師收費可在基準價基礎上,向上浮動最高不超2倍,向下最高浮動30%。
2、縣屬律師事務所可在基準價基礎上,向下最高浮動60%。
3、辦理一審又辦理二審案件的,可按一審標準酌減收取。只辦理二審案件、執行案件的,可參照一審的收費標準酌減收取。
4、申訴案件未啟動再審程序,按3000元/件收取費用。申訴成功并再審的案件可參照重大、疑難、耗時多的案件收取費用。
五、重大、疑難、耗時多的訴訟案件收費標準
律師事務所辦理重大、疑難、耗時多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可與委托人協商,在普通案件收費標準5倍的范圍內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
六、關于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
上述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以外的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律師事務所根據本所情況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報當地物價和司法部門備案,并在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后實施收費。
以計時收費和計件收費為基準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風險狀況等進行一些附件的收費標準。這樣的收費標準具有多層次性,能夠很好的體現出律師的價值以及能夠很好根據相應的付出得到相應的回報。
合同糾紛起訴費一般要多少錢
對于當事人與他人因合同事由所產生的糾紛,我國人民法院就訴訟費用向其進行收費的標準為: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等。
合同糾紛的成因有哪些
主觀成因
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既然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訂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義務應當是毫無疑問的。然而,合同簽訂后,一方當事人可能會因為種種原因而主觀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買賣合同中,買方與賣方簽了購銷鋼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確定的鋼材價格上漲,賣方見如果仍按合同規定的價格交給買方,就會損失一大筆錢,于是,賣方就想提價,或毀約,或以支付違約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買方則不同意,堅持按事先規定的價格購買,雙方遂起糾紛。再如,技術實施許可合同中,技術轉讓方已經與另一方簽訂了獨家許可合同。但見另外一方又欲高價受讓此技術,轉讓方則又將此技術許可給另外一方使用。獨家受許可方獲知后、要求轉讓方賠償損失.雙方之糾紛因此而起。可見,主觀點原因往往引起違約行為,再由違約行為導致糾紛的產生。純粹主觀上的原因是少見的,主觀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著客觀原因。
客觀成因
一項合同,從訂立到履行完畢,除了即時清結的之外,往往經過一個較長的過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客觀上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按約履行,由此引起糾紛。這里所指的客觀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當事人主觀意志所導致的,不得已而為之的因合同履行過程中的變化而引起糾紛的原因。例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雙方當事人對不可抗力的范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是否采取了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可抗力是否已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等問題的看法上不一致,因此而起糾紛。再如,由于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未考慮周全,致使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出現諸如履行地點不明確,質量規格不明確等情況,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就會引起糾紛。一項合同糾紛,有時由單純的主觀原因或客觀原因而引起的,有時則既有主觀原因,又有客觀原因。合同糾紛、歸根到底是與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的意圖相違背的,除非是一方當事人有意欺騙對方當事人,借糾紛而企圖獲利。合同在履行,甚至終止時發生糾紛是在所難免的。重要的是在發生糾紛之后如何能行之有效地去解決糾紛。
綜上所述,如果是非財產案件的合同糾紛,則訴訟費一般是五十到一百元;如果是財產案件的合同糾紛,則需要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法律規定的比例計算,即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等。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合同糾紛起訴費用標準是如何規定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起訴費用包括兩大類,一是案件受理費,二是其他訴訟費用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每件交納50元;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等。也就是說,案件受理費,會按照涉及財產金額大小,實行分段累計收取不等的訴訟費用。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過程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主要包括:鑒定費、公告費、采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以及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確認合同無效訴訟費
50元至100元不等。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當事人向法院提起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需要繳納的訴訟費用為50元至100元不等。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屬于當事人請求法院就合同的效力進行裁決的確認之訴,這個訴請不涉及金額和價款,因此就不能將其作為財產案件來收取相關的訴訟費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財產案件,那么就需要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以及價款,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段累計交納訴訟費。
【法律依據】
《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合同糾紛訴訟費要多少
一、合同糾紛訴訟費要多少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二、合同具有法律效應還是效力
沒有法律效應一說,只有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對于適用群體的拘束力或者約定對約定者的拘束力,合同作為一種約定對約定者產生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履行合同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訴訟費收費標準是什么
步驟/方法
訴訟費包括兩個方面
一、案件受理費
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后,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案件受理費可分為: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系或非財產關系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二、其他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除了向當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費外,還應收取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
主要包括:
1、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當地通用的民族語言、文字除外)。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采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的,應該根據具體的案由和訴訟金額,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的標準,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經濟糾紛屬于財產性訴訟,以標的額為基準,按比例分段累計計算訴訟受理費。
經濟案件訴訟費具體交納金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