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銷權是不是專屬權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合同撤銷權是不是專屬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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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銷權是不是專屬權
合同撤銷權是專屬權。合同撤銷權的主體依法律規定只能是可撤銷合同中處于不利地位的一方當事人,即重大誤解合同中的誤解方、顯失公平合同中的受到重大不利方、欺詐脅迫合同中的受欺詐方及受脅迫方、乘人之危情形下處于危難境地的一方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于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