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區別“真假離婚”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怎么區別“真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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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區別“真假離婚”
律師提醒假離婚”本身并非法律概念,與“真離婚”的法律意義并無不同,自雙方在民政局登記離婚起,雙方身份關系即已解除,雙方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作出上述法律行為時,應充分考慮法律行為所產生的后果,并承擔由此產生之風險,離婚協議之效力及于雙方當事人,因此而產生之風險亦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承擔。
而目前民政局對離婚協議僅做形式審查,不做實質性審查。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雙方就從法律上沒有了夫妻關系,并不存在所謂的“假離婚”。經民政局形式審查后備案登記的《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雖對雙方當事人有“約束力”,但應當以合法有效為前提,即該財產分割條款仍可能存在雙方因意思表示不真實、違反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等原因而被判決無效的情形。
而從目前的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案件的司法實踐中來看,若離婚后雙方對離婚協議是否有效存疑時,人民法院需要對離婚協議的法律效力進行實質審查,結合房屋限購政策、離婚情節、生活狀況、經濟往來等實際情況,綜合認定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條款的法律效力。
如果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系雙方虛假的意思表示,譬如是為購買房屋規避限購政策而為,雙方的真實意思不在于財產分割,而在于達到一方有購房資格的目的。
那么雙方所簽訂的離婚協議雖然產生了離婚的法律后果,但借助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財產分割行為,依法應認定為無效,視為雙方離婚時,沒有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