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婚一方不同意一方堅持離婚(關于離婚一方不同意一方堅持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夫妻一方堅決想離婚,可是另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現實生活中,夫妻感情破裂,出現“一方想離婚,一方不想離”的情況還是比較多。雖說“強扭的瓜不甜”,但夫妻間的矛盾還真不太好說!雙方感受不一樣,一方認為小吵小鬧沒什么影響,還可以繼續過下去,一方認為無法忍受。那么面對這樣的情況該怎么辦呢?
一方死活不離婚怎么辦?
選擇訴訟離婚。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需要雙方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事項都協商一致,然后帶上離婚協議,到民政局去登記辦理,等待30天冷靜期后才能領到離婚證。如果雙方談不攏,那就只能一方起訴到法院,當然,最終能不能叛離,還是得法院結合具體案情來判決。
法官叛離的依據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想離婚的一方需要提交相關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破裂。訴訟還需要什么材料?還需要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材料。然后法院會傳喚夫妻,雙方到法庭,接受調解,接受調查,開庭審理。
《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23條的規定,還有一種情形可以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民法典第1079條第五項“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規定處理。
法官根據查明的事實和提交的證據等情況來確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就直接判決離婚。如果認為還沒有破裂還可以挽回,那么就判決不準離婚。作為起訴一方可以等待6個月以后,第2次向法院再去提起訴訟。或者是雙方又分居滿1年再去提起訴訟,這個時候法院應當準許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方不愿意離婚,另一方堅持離婚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一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此外,還需要準備起訴狀、結婚證、感情不和的證據清單等材料。法院經過審理發現雙方之間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的,一般會準予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冷靜期一方撤回一方堅持離婚
一、離婚冷靜期后一方不離一方堅持要離如何辦
1、離婚冷靜期后一方不離一方堅持要離的,則不能再通過協議離婚辦理離婚登記了,因為協議離婚是需要雙方都同意離婚。根據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如果有充足的證據表明雙方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并且屬于已經完全沒有挽回的余地,或者是一方存在嚴重的過錯的情況下,選擇訴訟離婚,就算對方不同意,法院也是會判決離婚的。
關于離婚一方不同意一方堅持離婚
法律主觀:
一方堅持離婚一方就是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若是認為夫妻感情破裂,則會判決離婚,不需要另一個人的同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在一方有重婚、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以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情況下,經調解無效,應當判決離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關于離婚一方不同意一方堅持離婚
一方堅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堅持離婚的這一方要寫好起訴狀,然后向對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對方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需要到被告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起訴后法院會進行審查,如果符合立案條件法院就會立案審查。
而且起訴的這一方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具體可以提供下列證據:
一、對方如果出軌的,可以提供對方出軌被發現寫下的保證書等書面材料;對方與小三在一起被抓到拍下的照片或者合法取得的錄音、錄像資料。
二、如果對方存在家暴行為的,被施暴一方可以提供診療記錄、驗傷證明;其他看到對方施暴的人的證言。
三、如果雙方已經因為感情不和分居的,可以提供雙方簽署的分居協議;一方在外租房的租賃合同、鄰居的證言等。
四、如果對方存在賭博等惡習的,可以提供對方因此被處罰的處罰記錄。
而對于不想離婚的一方來說,其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因為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就是夫妻感情破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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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堅持離婚一方不離怎么辦?
一方堅持離婚一方不離可以訴訟離婚。這是屬于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一種離婚的方式,也就是可以解除夫妻關系,但是如果是離婚冷靜期一般不同意離婚的話是可以撤回申請,這是《民法典》的規定。
一、一方堅持離婚一方不離怎么辦?
一方堅持離婚一方不離可以訴訟離婚。離婚冷靜期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回離婚申請,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起訴離婚時可以判決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與他人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一方堅持離婚,但是另外一方當事人不同意離婚,此時是可以嚴格的按照我國《民法典》以及《民事訴訟法》當中的規定申請訴訟離婚的,但是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以及其他的證據材料。
離婚一方不同意能離嗎
能。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能通過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如果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就會判決離婚。沒有破裂,則不準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被人民法院判決準予離婚的能離。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并不是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就不能離婚了。如果在雙方夫妻關系持續期間,一方有重大過錯的,人民法院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已經無法挽回的,是可以判決離婚的。離婚一方不同意也有可能可以離婚。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并且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法院審理之后認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調解無效之后會判決準予離婚。在一段婚姻關系中,首先提出離婚的一方一般態度都會比較的強硬,而另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話,先提出離婚的一方如果想要早日解除婚姻關系,那么在雙方的協商中或許就不得不在財產、子女撫養權等方面做出讓步,所以關于“誰先提離婚誰吃虧”的說法,主要還是看兩個人的心態。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兩個人離婚一方不同意如何辦
民法典規定夫妻兩個人離婚一方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若是認為夫妻感情破裂,則會判決離婚,不需要任何一個人的同意。法院判決離婚后不用領取離婚證。關于夫妻兩個人離婚一方不同意如何辦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夫妻兩個人離婚一方不同意如何辦
1、民法典規定夫妻兩個人離婚一方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若是認為夫妻感情破裂,則會判決離婚,不需要任何一個人的同意。法院判決離婚后不用領取離婚證。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如何起訴離婚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對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被告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后,被告同意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后,原告仍堅持要求離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準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須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現役軍人,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么你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在感情中一方發生了改變,而另一方初心不變,那么在離婚這件事上,就不能順利進行了,一方實在想要離婚的話,只能通過提起訴訟的方式來辦理離婚。上面也介紹了訴訟的流程以及需要的資料。
夫妻雙方一方堅持離婚,另一方不愿意,那該怎么辦
夫妻一方堅持離婚,但是另一方不同意離婚,這種情況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如果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或者是性格不合,和平分手。可以共同協商離婚,分開以后還可以做朋友。如果單方的堅持離婚,除非對方有過錯。比如家暴或者是外遇。沒有性生活之類的,到法院提起起訴離婚,法院才會批準你的要求。
否則還是以夫妻倆協商為主。或者以少分割家庭共同財產,作為讓步來獲得對方的同意。
一方堅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一方堅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想離婚的一方可以進行訴訟離婚。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