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到5歲小孩離婚判給誰(3到5歲小孩離婚判給誰男方坐過牢)
3到5歲小孩離婚判給誰
離婚時對于3到5歲小孩的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
法院一般從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發進行判決:
1、兩周歲以下的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2、八周歲以上的孩子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3、二至八周歲孩子會結合雙方的生育能力、經濟收入、文化水平、生活習慣、生活環境等方面綜合考慮決定判決。
爭奪撫養權該收集證據取證: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文化學歷等一般差距不大,但這并不表示就沒有差距,比如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因此,取得這一方面的證據,是比較重要的;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很多時候,孩子特別對于學齡前兒童,不是夫妻一方帶,而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況下,法院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對其最為有利一方撫養。
綜上所述,如果夫妻雙方離婚打官司的話,孩子的撫養權判給問題上是要看實際情況的,但如果一方特別想要孩子的撫養權的話也是可以收集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5歲孩子怎么判撫養權
法律主觀:
一)兩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二)兩歲以上十歲以下孩子的撫養權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如果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三)十歲以上孩子的撫養權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3到5歲小孩離婚判給誰
3到5歲小孩的撫養權判決如下:
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2、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3、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
4、兩周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5、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對已滿兩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撫養,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者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6、八周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見,父母雙方對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7、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8、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準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父母離婚孩子5歲怎么判
不同年齡段子女有不同規定:
1.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但也并非絕對,母方存在以下三種情形的,子女可隨父方生活: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方因工作、學習等原因,或者有吸毒、賭博、賣淫等惡習確實無法妥善照顧子女。
2.兩周歲以上但不滿八周歲的子女,父母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如子女在父母離婚后一直隨一方生活,一般不宜變更,應維持子女穩定的生活環境。在父母基本相同的情形下,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的,如果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確定子女直接撫養權歸屬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在確定撫養權歸屬時,應當征求并尊重子女的意見。然而,若有確切證據證明子女的選擇明顯不利于其成長的,法院可以從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的目的出發,作出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裁判。
孩子5歲離婚會判給誰
離婚孩子五歲的話,可能判給母親也可能判給父親。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孩子已滿兩周歲的,父母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孩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并根據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則,確定孩子的直接撫養人。除此之外,孩子已滿八周歲的,還應當遵循孩子自身的意愿。
【法律分析】
撫養權的規定是:一孩子不足兩周歲,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5、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為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理論上可能是一人撫養一個孩子的可能性會比較大一些,但撫養權歸誰的這個問題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是絕對的。還有就是,如果兩個孩子都明確表示愿意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話,父母親也應該適當地尊重一下孩子個人的意見的,或考慮輪流撫養也不是不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娃兒三歲離婚判給誰
娃兒三歲離婚判給最有利于子女成長的一方。
法律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如果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不能協議一致,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長的原則,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作出判決。
法院判決撫養權具體如下:
1、子女不足兩周歲,如果離婚家庭有不足兩周歲的子女,那么考慮到子女較小,更加需要母親的照顧,有的可能尚處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規定離婚后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實際上不能或不愿撫養子女的可以隨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系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2、子女在兩周歲以上,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及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等;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離婚后再婚困難的,可以作為優先因素加以考慮;
(6)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協助照顧(外)孫子女。
3、子女在八周歲以上,在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愿。但是這并不是說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綜上所述,撫養權會根據父母身份的撫養能力、經濟能力、有利于孩子成長等各方面綜合考慮之后,判決由一方撫養;或者是一種一個或兩個隨一方生活的方式,不直接撫養孩子的應當給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5歲女兒一般判給誰
離婚5歲女兒一般判決如下:
1、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是考慮到子女尚處于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兩周歲以上,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大;
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
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
6、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