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共同財產子女怎么繼承(父母的共同財產子女能繼承嗎)
房產為父母共有,一人已去世,子女該怎么繼承
有遺囑按遺囑分配遺產,沒遺囑按法定繼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如果父母沒約定房產份額,一半屬于去世方遺產,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平分或者協商分割。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三十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你知道應該要怎么繼承遺產了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遺產的認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父母的房子兒子女兒怎么繼承
法律主觀:
可以立一份書面的贈與協議,明確約定房子歸屬于女兒,涉及房產贈與的需要公證,保障法律效力。該房是否是您父親和母親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他兒子是什么態度?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和父母共同擁有的房子如何繼承
法律主觀:
共同共有房產繼承的方式如下:繼承時,首先要將不屬于被繼承的財產分割出來,剩下部分的財產屬于遺產,有遺囑的話,按照遺囑的方式繼承,沒有遺囑的話,一般按法定繼承方式繼承。父母、子女和配偶屬于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父母遺產子女繼承比例
法律主觀:
父母繼承子女遺產的比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有二分之一屬于其配偶的個人財產,剩余二分之一按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割,即:配偶,父母,子女。,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遺產繼承時應當先進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分割之后有遺囑按照遺囑繼承遺產,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的順位繼承,配偶和子女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的份額一般是相同的。,法律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父母存款子女繼承是不用交稅的。我國目前還沒有開征遺產稅,繼承銀行里父母的存款,當然不用交稅。,但是如果是法定繼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繼承人,不用交契稅;對于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則屬于贈與行為,應征收契稅。,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老人的房產子女怎么繼承
法律主觀:
首先要看房產是不是 婚后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財產,且老人的配偶還在世的,則應將配偶的一半分出來給配偶,然后剩下的一半屬于老人的遺產,由老人的配偶與子女一起繼承,原則上平均分配,盡到主要撫養義務或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多分,有撫養能力而不撫養的,可以不分。這是在老人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如果有有效遺囑則按遺囑辦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如何繼承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繼承需到居委會開具法定繼承人證明,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房地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到駐場稅務所辦理稅收核定,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一、關于子女的繼承權問題:
子女繼承權的確定,有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方式。有遺囑繼承的,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繼承的,按照法定繼承。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
二、父母財產需要什么手續繼承?
父母財產遵循遺囑優先原則。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進行份額劃分,可首先對房產進行價值評估,然后由份額最大的一方獲得房產,然后將其他份額以現金方式補貼,或者是直接將房子變現分割。
綜上所述,房產證上有子女名字,那么房子是父母與子女共同的財產,對房屋共有份額相同。以父親母親一子一女為例,在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四人對房子各占四分之一,如果父親去世了,其繼承人為母親,屬于丈夫的部分歸屬于由母親、一子一女進行繼承。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再婚家庭父母的財產子女如何繼承
再婚父母雙方子女如何繼承財產
再婚父母雙方子女如何繼承財產,繼承權這個引發的糾紛案件是很多的,生活中夫妻之間分分合合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且再婚重組家庭,可能跟其中一方就沒有血緣關系,以下了解再婚父母雙方子女如何繼承財產
再婚父母雙方子女如何繼承財產1
一、再婚家庭的遺產子女怎么繼承
子女不因父母婚姻狀況發生改變,享受繼承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民法典如何規定繼承關系
民法典規定,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權,而繼承關系中有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扶養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條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三、民法典對遺產的認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再婚父母雙方子女如何繼承財產2
二婚后如何保證親生子女順利繼承自己的遺產
1、雙方當事人再婚后,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即確定夫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雙方當事人可以按照《民法典》19條的規定,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適用民法典17條、18條來確定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的范圍。
雙方當事人的婚內財產及婚前財產約定,只要意思表達真實,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如果雙方約定了婚內所取得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那么即便婚內一方所取得的財產符合民法典17條規定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仍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
如果雙方約定了婚內所取得的財產共同所有,那么即便婚內一方所取得的財產符合民法典18條應認定為夫妻一方財產的情形,仍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雙方如果約定了婚內所取得的財產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按照具體約定的范圍及比例,來劃分共同財產及個人財產的范圍。
2、雙方沒有婚內財產約定亦沒有婚前財產約定,婚內所取得財產適用民法典17、18條來進行劃分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
3、雙方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或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較多,離婚時要求給予賠償的,另一方應給予一定的賠償
4、再婚夫妻,只要辦理婚姻登記,取得結婚證,就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彼此有權成為對方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
再婚夫妻,如果與對方的子女形成了實際的撫養關系,那么繼父母和與其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有權相互繼承遺產。
再婚父母雙方子女如何繼承財產3
一、再婚家庭房產如何繼承
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個人財產,其在離婚協議中已經確定給前妻孩子的,這房子不再是他的財產,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沒有繼承權。再婚后取得的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權繼承。
二、遺產繼承方式有哪些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撫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4、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如果同時出現2種以上的繼承情況,在這4種繼承方式中,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繼承。
三、遺囑的形式有哪些
遺囑的形式根據《繼承法》第17條的規定,遺囑有以下五種形式:
(1)公證遺囑。即立遺囑人至公證機關對其遺囑行為及遺囑內容進行公證;
(2)自書遺囑。即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該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并注意年、月、日。
(3)代書遺囑。即立遺囑人委托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見證人不得為遺囑確定的繼承人。
(4)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通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并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錄像。完后,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
(5)口頭遺囑。即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無條件書寫、錄音或辦理公證時,口頭訂立遺囑的行為。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