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結婚前有精神病能離婚嗎(結婚前不知道妻子有精神病)
配偶有精神病能離婚嗎?
我認為不算騙婚,如果治不好會選擇離婚的。配偶有精神病能離婚,可以協議離纖歲棚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一、若該精神病被依法認定為重大疾病,一方在結婚登記前未如實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撤銷婚姻。
二、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離婚,需要具備的條件:
1、無論是在婚前或婚后患病,經須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時間短或者能治好的情況下,是不符合離婚條件的;
2、必毀則須對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問題做出安排,不能讓其自生自滅。
三、配雀閉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種情況:
1、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種刺激復發;
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種強刺激或外傷造成精神病;
3、因精神病遺傳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四、離婚,是處理解決夫妻身份問題,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其他人是不能代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也應當尊重其權利,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系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
五、精神病患者在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不能進行登記離婚,其配偶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在法院判斷其利益與精神病一方利益相沖突的情況下,法院會主動為其指定其它監護人作為其訴訟代理人。
如果法院認為夫妻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會判決離婚。
如果是隱瞞患有精神病情況結婚的,結婚后婚姻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結論:所以如果一方是精神病人,也可以進行協議離婚。但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如果一方隱瞞自身的精神病與他人結婚或者婚后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法院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并判決雙方離婚。
女方婚檢有精神病能離婚嗎
結婚以后才發現對方有嚴重的精神病,毫無疑問這算一種騙婚行為,因為在結婚之前,應當和對方公開自己的身體狀況,刻意隱瞞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的,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其中第三條規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離婚,具體情況如下:
1、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一方患有精神病,為了能夠穩定腔腔婚姻達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伍賣衫隱瞞了自己的病情,在結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經過多方尋醫問診,并且沒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嚴重。
2、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還要和其登記結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婚前沒有精神病史,而在結婚之后,突配讓然得病。發病的一方經過多處診治,病情無法控制而且經醫院診斷其精神病再也無法治愈的。只要符合以上三種情況之一的,不論結婚的另一方是否知道婚姻的一方有精神病,均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或者雙方協議離婚。
對我女方來說,算作是一方弱勢群體。不可能一輩子和患精神病的人在一起生活,所以提出離婚請求,一般會得到法 律的認可,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妻子有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法律主觀:
妻子得精神病的,丈夫是能提出離婚的,并且是否離婚是以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破裂為依據的,如果其婚前隱瞞患有精神病的情況或者婚后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法院有查明的實際情況一般會判決準予離巖緩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培棗氏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配散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結婚前發現配偶有精神病可以離婚嗎
如果結婚后發現對方有嚴重的精神疾病,并不一定意味著是騙婚。很多精神疾病是可以在婚前隱瞞的,而且有些精神疾病在婚前可能還沒有表現出來。此外,即使是知道對方有精神疾病而選擇結婚,也并不一定是騙婚。很多人會選擇和心愛的人在一起,即使對方有缺陷或疾病,也不會放棄。當然,如果對方有精神疾病,對婚姻和家庭造成了無法承受的壓力和困難,或者對方的疾病給自己和家庭帶來了巨大的安全隱患,那么選擇離婚也是可以理解的。在這種情況下,需要謹慎地考慮離婚的后果,并盡可能采取合理的解決方案來保護自己和家庭的利益。無論如何,面對這種情況,應該先了解對方的精神疾病的類型、程度和治療方案,了解對方的疾病是否可以得到治愈或控制。同時,也需要了解自己是否有足夠的心理和經濟承受能力來支持對方的治療和康復。最后,需要認真考慮自己的選擇,不要輕易做出決定,同時尊重對方的意愿和選擇。如果決定離婚,需要認真碧氏考慮離婚的原因和后果。離婚不僅會對夫妻雙方造成精神上和經濟上的打擊,還會對家庭和子女造成不良影響。因此,應該在冷靜分析情況和權衡利弊后,再做出決定。如果決定離婚,需要依據當地的法律程序來辦理。在離婚程序中,需要解決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和探視權等問題。此外,離婚也可能會對夫妻雙方的社交圈子和親戚關系產生影響,需要注意處理好與周圍人的關系。如果決定繼續婚姻,需要認真考慮如何幫助對方治療和康復。需要理解和支持對方,積極參與對方的治療和康復,幫助對方克服困難和疾病。同時,也需要尋求專業醫生和心理學家的幫助,共同制定治療方案和康復計劃。總之,在面對配偶的嚴重精神疾病時,應該保持冷靜和理智,了解情況、權衡利弊,采取合適的措施來處理問題。無論選擇離婚還是繼續婚姻,都需要尊重對方和自己的選擇,積極面對問題并尋求專業幫助。除了離婚或繼續婚姻外,還可以考慮其他一悔悶散些解決方案。例如:1. 尋求醫療和心理治療:如果對方的精神疾病可以治愈或得到控制,可以考慮尋求專業醫療和心理治療的幫助,幫助對方康復并重建健康的家庭關系。2. 尋求支持和幫助:對方的精神疾病可能會給自己和家庭帶來很大的負擔和壓力,需要尋求親友或專業機構的支持和幫助,共同面對困難和挑戰。3. 重新規劃家庭生活:針對對方的精神疾病,可以重新規劃家庭生活和工作計劃,合理分配家庭和工作的任務和責任,減輕雙方的壓力和負擔。4. 接受婚姻咨詢和家庭治療:如果對方的精神疾病給婚姻和家庭帶來了困難和挑戰,可以考慮接受婚姻咨詢和家庭治療的幫助,幫助夫妻雙方理解和協調彼此的需要和利益,共同維護和諧的家庭關系。總之,在面對配偶的嚴重精神疾病時,需要認真分析情況和權衡利弊,尋求專業幫助和支持,采取合適的解決方案來處理問題。無論選擇什么樣的解決方案,都需要尊重對方和自己的選擇,積極面對問題并共同應對挑戰。此外,如果決定離婚,需罩陸要考慮以下一些因素:1. 法律規定:需要了解當地法律對離婚的規定和程序,包括財產分割、子女撫養、贍養等方面的問題。2. 家庭關系:離婚可能會對家庭關系產生影響,需要考慮對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員的影響和承受能力。3. 自身心理健康:面對離婚可能會產生情緒和心理上的反應,需要關注自己的心理健康狀況,尋求必要的支持和幫助。4. 經濟狀況:離婚可能會對自己的經濟狀況產生影響,需要考慮自己的財務狀況和未來的生計問題。總之,在面對配偶的嚴重精神疾病時,需要認真考慮離婚的利弊和后果,采取合適的解決方案來處理問題。無論做出什么樣的決定,都需要尊重對方和自己的選擇,積極面對問題并共同應對挑戰。
結婚前一方有精神病,現在可以離婚嗎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上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過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允許離婚。同時法律規定,夫妻作為共同生活的伴侶,應當互相扶助,尤其是在一方患病、喪失勞動能力或沒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有經濟能力的一方應主動承擔扶助義務,并且不能通過離婚的方式來逃避這種扶養義務。此外,在精神病人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中,由于配偶一方通常是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同時又是案件的原告;因此,為了保護精神病人的合法權益,應當由精神病人的近親屬通常是父母,向法院申請確認精神病人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并要求法院暫時剝奪配偶一方的法定監護權和代理權,指定由精神病人的父母或者其他親屬作為其監護人,代表精神病人參加訴訟。
法律鍵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陸游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稿悉跡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我老婆有精神分裂癥能不能離婚
女方有精神分裂癥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是可以離婚的。雙方可以選擇在其精神正常時協議離老凳婚或者訴訟離婚,否則就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
夫妻一方犯有精神疾病而當然判決離婚僅限于以下情形:
1、一方在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另一方提出離婚的;
2、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侍碧旅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慧攔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配偶有精神病可以提離婚嗎?
配偶患有精神疾病可以提離婚嗎?《婚姻法》第三十巧返二條的法定明確提出離婚的原因第五項中指出“別的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是指前四項法定原因之外的別的原因,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疾病,造成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法院明確提出離婚起訴,假如原因創立,經協商失效,法院可以裁定離婚。
配偶患有精神疾病的狀況有下列狀況:結婚前曾患過精神疾病,結婚后因受某類刺激性發作;結婚前不曾患有精神疾病,結婚后因某類強刺激或創傷導致精神疾病;因精神病遺傳而在結婚后患精神疾病。因結婚前患過精神疾病或因大家族有精神病遺傳患精神疾病,無論是不是瞞報,均并不是準許或不準予離婚的原因。《婚姻法》明文規定的離婚是“情感確已裂開”的緣故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疾病而致,離婚的原因是可以建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疾病而提到離婚起訴的,應最先處理好精神疾病患者的法定監護人、飲食起居等問題,決不能因離婚而導致當今社會的不穩定。
離婚,是解決處理夫婦真實身份問題,務必由自己親自開展,別人是不可以委托履行的,可是,因精神病患者的特殊情況,也理應重視其支配權,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理應在其精神實質正常的的時間段開展起訴,如果是無訴訟工作能力或是是限定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應由其爸爸媽媽、成年人碰數兒女、一同生話的有扶養關聯的兄妹委托起訴。
如何明確提出離婚申請辦理?離婚,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務必合乎離婚的標準,執行必經之路的司法程序。離婚方式:備案離婚(統稱協議書離婚),提起訴訟離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要求:“雙方自行離婚的,準許離婚”,就是指備案離婚(協議書離婚)。
備案離婚應由申請辦理離婚的夫婦彼此向民政部門結婚登記行政機關提交申請書,并出示企業或居(村)民聯合會證明信,填好《離婚申請表格》,民政部門結婚登記行政機關查確立系夫婦彼此自行,申請報告是彼此真正含意的表述,而且對家中夫妻共同財產和兒女的養育、文化教育、醫療費用的分攤達成共識,民政部門結婚登記機構在接到離婚申請笑寬首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做出準許離婚決策,上繳彼此本人的結婚證,發送給離婚證。
我老婆得了精神分裂癥,可以離婚嗎
首先,夫妻離婚,一方是精神病人的,不能協議離婚,只能訴訟離婚。其次,訴訟離婚時,若離婚訴訟的原猜敗告為精神病人的,從程序上講,應當先經過特別程序確認其民事行為能力并變更監護人。若離婚訴訟的被告為精神病人的,一般由其近親屬作為代理人,或由人民法院在其近親屬中指定代理人參加訴訟。最后,對一方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穗螞顫久治不愈,或者婚前明知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有精神病且物旅久治不愈的,在安排好患者的生活、醫療、監護的問題后可準予離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老婆有精神病能不能離婚
可以的,女方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腔掘友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散悉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伍槐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