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婚后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婚前房產婚后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知乎)
婚前名下房產婚后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如果結婚前個人全款購買房產,結婚后并 不屬于共同財產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夫妻在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所得的下列財產,為 夫妻的共同財產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 投資的收益 ;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 一方的個人財產 :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 一方的財產 ;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一般不算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對婚前個人財產進行了增值或者改建、裝修等改善,這部分增值或者改建、裝修所產生的價值可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婚姻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津貼、福利等收入;
2、婚姻期間所得的房屋、土地、車輛等財產;
3、婚姻期間所存款、股票、債券等金融財產;
4、婚姻期間所購置的家庭日用品等生活用品。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綜上所述,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婚前個人財產進行了增值或者改建、裝修等改善,這部分增值或者改建、裝修所產生的價值可能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認定標準和操作細節可能會因地區和案件情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具體咨詢當地的法律專業人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辦理房產證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辦理房產證不算共同財產。具體如下:
1、婚前房產結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額出資,并且登記在一方名下,那么該房產屬于登記者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一人名下,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夫妻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出首付并登記在兩人名下,婚后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4、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后賣掉房產,也是屬于登記者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么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以下財產屬于婚前財產:
1、婚前存款屬于婚前財產,沒有爭議,證明難度也不大,一般來說,婚前存款均有銀行記錄,而且,這種記錄公信力比較強,法官采信的程度高;
2、婚前房產這種情況,如果產權登記已經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產權歸屬沒有爭議財產婚后所得且夫妻財產具有區別于一般主體之間財產關系的地方;
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如果認定為婚前財產,與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為婚后財產,與一方實體上婚前投入相對,有失公允。
綜上所述,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賣房所得要把這部分分離出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全款出資的婚前房產還要區分房產婚后增值部分是屬于自然增值,還是婚后的管理操作導致升值的,如果是自然升值的,則升值部分也屬于一方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財產嗎
不算的,婚前買房,一般情況下在婚后不能算入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所說的婚前買房,主要是指夫妻之間其中一方在婚姻關系締結之前,就已經用自己的財產購置了房產,同時該套房產登記在出資人一方名下。如果婚前買房,在婚后所有權人同意加上配偶的名字的話,這時候就視為所有權人對自己的配偶做出了贈與行為。換句話說,在這種情況下,婚前購買的房產在婚后,就應當納入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在離婚的時候,雙方基于對共同財產的所有權,都有權請求分割此套房產。
房子婚前買的婚后是否算共同財產是要視情況而定的,具體有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房子是屬于用戶婚前全款購買的,那么這種情況下在結婚之后該套房產并不屬于婚后共同財產,仍然為購房人單獨所有。但是如果夫妻雙方另有約定的情況下,則視約定的情況來。
【2】如果房子是屬于用戶婚前貸款購買的,即使在婚后該房子也并非共同財產。但是在婚姻關系的存續期間所付的按揭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嚴格來說,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的收入所得都是屬于共同財產,那么自然婚后償還的貸款也是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
婚前自己買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財產
1、《民法典》規定婚前自己買的房子,如果是全款,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婚后屬于共同財產。
2、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分割財產時,婚前財產是不能分割的。
婚前買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只要在婚前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但如果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即使房子登記在個人名下,離婚時還是會由雙方協議處理;如果雙方協議不能達成一致的話,可以由法院判決房產歸登記的一方,夫妻另一方可以獲得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的一半份額。(一)婚前財產確認
1、是"婚前"到"婚后"的時間點;
2、是"購房"時間點,即什么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二)婚前財產約定
1、雙方必須有明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
2、必須是合法的,不得違反男女平等原則,不得損害婦女和子女的利益;
3、要采用書面形式;
4、約定不得損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三)婚前財產范圍
1、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財產。如一方婚前的個人積蓄婚后購買的有形財產,股權轉為了貨幣,這只是原有的財產價值形態發生了改變,其價值取得始于婚前,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的,離婚時,不能要求以共同財產或要求另一方以其個人財產進行抵償。而對于用婚前個人財產婚后從事投資、經營、或者婚前投資婚后獲得分紅,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一)婚前財產認定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后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二)財產分割合同可以反悔的情形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一般在兩種情形下,當事人對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能請求變更或撤銷:欺詐、脅迫。(三)婚前財產公證
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婚前房產婚后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前房屋婚后增值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仍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房產婚后增值屬于自然增值,應為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但是雙方有約定的除外。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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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財產嗎
婚前男方買的房子婚后不算共同財產,但還是雙方有約定的除外。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子,不管房產是全款還是按揭購買的,離婚時房產都歸購買者所有。而如果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男方應當對女方以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相應財產增值部分進行補償。如果雙方約定將婚前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那么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按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原則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宴祥規定。
夫妻對婚橘盯姻關系存續晌伍搏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結婚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結婚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結婚前買的房子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視情況而定: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都是指在婚后所取得財產,買房的時候并未結婚,因此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但如鬧滾州果是雙方都付了錢的,屬于共同財產,那么結婚之后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液蔽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備閉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彩禮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如果彩禮是在婚前由男方給予女方的聘禮,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對方的,雙方結婚后這種贈與行為就是有效的,而彩禮歸受贈人所有,不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
2、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后,那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了。
婚前財產結婚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婚前房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在現實中普遍有以下三種情形:一是一方在結婚前出資購買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結婚前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將詳細介紹這三種情形:(一)一方在結婚前自己出資購買的房子。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于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二)一方父母或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么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次是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現實中,許多父母為子女買房子耗盡畢生的積蓄,這一規定也是對婚姻中雙方及其父母財產的保護。(三)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于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前房產婚后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婚前房產婚后一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如下情況除外: 1、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該婚前房產歸共同所有的; 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償還貸款的; 3、其他情況。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