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制度模板(安全生產制度模板圖片)
急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檢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除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進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六、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旅客、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 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產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 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貨營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三、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善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好級維護,關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
四、車輛必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五、嚴禁超員、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六、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庫、生活區亂停亂放。
八、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
1、嚴禁無駕照、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車;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回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7、嚴禁車未停穩時上下乘客;
8、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9、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10、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1、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車輛技術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營運車輛技術質量,防止事故發生,根據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車輛檔案管理
1、新車行駛證、營運證、附加費證、購車發票、附加費收據復印件及車輛照片等有關行車資料交給公司,建立車輛基本情況檔案;
2、車輛駕駛員要在每月25日前將車輛的月行程里程、保養維修、肇事情況上報公司安技部登記,由安技部負責人核實后填寫車輛技術登記;
3、車輛重要部件或證件如有改動,應將改動情況報公司登記備案;
二、車輛檢查
1、司機平時出車前后要做好檢查,嚴禁帶病營運,一經發現,視情況輕重罰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1)車輛號牌齊全、清晰,安裝位置正確,無遮擋物;
(2)燈光、喇叭、雨刮器、觀后鏡等裝置齊全有效;
(3)發動機汽缸工作正常,無異響、漏油、漏水等現象;
(4)轉向裝置操作靈活,無過緊或過松現象,高速行駛時車輛不會出現跑偏或擺頭現象;
(5)制動系統良好,符合國家制動規范要求,前后四輪的定位準確;
(6)車輛各種線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輪胎保持良好,輪胎胎冠上的花紋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車標準。
3、公司營運部管理人員上路檢查車輛行駛情況時,在出示檢查證后,司機必須停車配合,如發現車輛狀況不佳的或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的,管理人員有對車輛進行停駛、回場檢查的權力。
三、車輛保養和審驗
1、關于車輛二級維護、季檢、年審。
(1)車輛每季進行一次二級維護,維修廠必須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準的修配廠;
(2)車輛進行二級維護后,司機要將二級維護單交到公司備案,再到市交通局客運管理分局簽章;
(3)嚴禁車輛不進廠檢測而取得二級維護單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查實,除了重新進行二級維護外,公司將對司機進行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4)車輛每年進行綜合檢測年審一次。
2、按規定參加交警、運管部門組織的檢測、年檢、年審。
3、車輛每行駛5萬公里必須進行中修;
4、車輛每行駛10萬公里必須進行大修;
四、車輛報廢規定
1、報廢條件:
凡車輛技術經濟情況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應予以報廢。
(1)車輛超期使用,主要總成部件磨損腐蝕或嚴重損壞,性能工況嚴重下降,無修復價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總成或大部分零件嚴重損壞,已無修復價值;
(3)累計行駛里程達到50萬公里以上或經過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損壞嚴重的老舊車;
(4)車輛經過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準規定值15%的。
(5)經修理和調整后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6)經修理和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2、報廢程序
(1)司機申請報廢,經公司核準報市車管所批準,從批準之日起列入報廢車,停止營運。
(2)車輛申請報廢,經公司核準,三個工作日內把報廢車輛的有關證件交還給公司。
(3)報廢車輛由公司辦公室備案
本文出自《中國交通執法論壇》——網址,原文地址: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第一節 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一、目的1、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2、定期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經驗、總結教訓、布置安全生產工作。二、責任1.企業負責人、車間負人負責執行本制度;2.企業安全科、車間安全員協助履行本制度。三、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分公司)、車間。四、例會內容:1、總結上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通報表揚好人好事,推廣先進經驗。2、分析管理上存在問題和教訓,對有關責任人員提出批評及處理意見,研究存在的隱患和整改措施。3、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和要求。五、具體要求:1、公司安全生產例會每季度一次,每季度第三個月下旬召開,由公司分管安全付職主持,各職能部門及分公司、車間負責人參加會議并匯報工作,企業主要負責人作主要工作報告。會議準備工作由安全科協助。2、車間級安全生產例會每月一次,每月上旬召開, 由車間主任主持,各班組長匯報工作,車間全體職工參加,車間主要負責人作工作報告。會議準備工作由車間安全員協助。3、安全生產例會內容必須有書面記錄歸檔備查。第二節 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制度一、目的1.規范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2.提高本公司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二、責任1.人事科、安全科負責執行本制度;2.各部門履行本制度。三、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廠所有人員。四、廠級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1、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理安全生產工作付職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接受有資質的安全生產培訓單位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并按規定每年參加再培訓。2、廠級干部、中層干部及科室管理人員、班組長、工程技術管理干部、安全技術干部每年必須按規定進行一次安全培訓、考核,邀請有關安全專家上課。教育內容和考核情況記錄安全教育檔案。具體由公司負責實施。五、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1、新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新從業人員在試用期內,經二次安全培考查不合格,即予辭退。2、廠級安全教育培訓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并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公司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3、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由車間主任或車間安全員負責,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并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本車間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4、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由班組長負責,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并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從業人員在本公司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培訓分別由調入的車間、班組負責實施,并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 ?、企業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具體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實施,并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8、對老職工(在本廠連續工作一年以上)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具體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實施,并按規定做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雙方簽字的安全培訓記錄臺帳。六、特種作業人員工安全教育培訓1、從事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登高架設作業,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壓力容器作業等特種作業的人員。2、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經有培訓資質的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3、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按國家規定每兩年復審一次。無證或證書過遲者不得上崗作業。4、特種作業的人員具體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監督、登記,并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統一參加培訓或復訓。七、經常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公司、車間、班組要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利用黑板報、電視、廣播等宣傳工具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造就“人人講安全,處處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圍。具體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實施。第三節 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的整改制度一、目的1、安全生產檢查是對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進行查證,以確定隱患或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的存在狀態,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隱患和有害與危險因素; 2、保證企業規章制度貫徹落實,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二、責任1、公司安全科是組織實施安全檢查的主管部門。2、公司及各職能部門下車間、班組檢查工作時,必須將安全生產列入重點檢查范圍。三、檢查重點1、易造成重大損失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劇毒品、鍋爐、壓力容器、起重設備、運輸設備、冶煉設備、電氣設備、沖壓機械、高處作業和本企業易發生工傷、火災、爆炸等事故的設備、工種、場所及其作業人員;2、造成職業中毒或職業病的塵毒點及其作業人員;3、直接管理重要危險點和有害點的部門及其負責人。四、檢查方法必須嚴格堅持專職檢查與群眾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與定期檢查相結合普遍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做到層層把關,堵塞漏洞。實行公司、車間、班組相結合三級安全檢查制度。五、檢查內容(一)查軟件系統:查思想、查管理。1、查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規程執行情況,有無違章作業現象;2、查有職工是否未經教育培訓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有否無證上崗作業;3、查職工是否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二)查硬件系統: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1、查設備、作業環境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健全;2、查電器設施是否符合定,電線有否亂拉亂接;3、查消防設施是否按規定配備、健全有效;4、查作業場所通道是不暢通無阻;5、查”三違”作業,事故隱患是否及時查處整改.具體按廠級、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檢查細則表》執行。六、廠級例行安全檢查具體由廠部安全主管部門組織安委會和有關業務部門實施。1、每年安排二次(6月\12月)全廠性的安全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查隱患、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處理情況。2、每年安排一次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電氣、起重設備及吊具、壓力容器、易燃易爆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3、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除車間組織自查外,廠部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車間的重點危險部位和設備進行檢查,并現場落實解決有關問題,否則不能投產。4、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組織節前安全檢查。在各單位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廠部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易燃易爆、重點危險部位進行檢查。5、廠部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到各車間生產現場監督檢查。七、車間檢查1、各車間除配合廠部組織的安全檢查外,車間領導每月(20日左右)要安排一次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本車間的設備設施使用情況,消防器材、各項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安全科,并作好檢查記錄。2、新產品、新項目投產前車間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生產用的吊具、主要設備、儀器儀表及環境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反饋有關部門進行解決,否則不能投產。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車間領導要組織有關人員有針對性的進行節前檢查。需入庫的成品、半成品、貴重工具及工裝等是否放好,門窗是否完好,用電設備是否斷電,是否有漏汽、漏水等問題。4、車間安全管理人員應到生產現場監督檢查有無違章操作,防護用品穿戴是否齊全,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暢通,使用的工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裝、搬運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八、班組檢查1、班組每周(周一)由組長組織一次安全檢查。重點檢查作業現場是否整潔,各種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吊具有無磨損、銹蝕、斷裂、變形。鋼絲繩卡子是否松動,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車間領導,并作好檢查記錄。2、組長在每次生產前要進行安全檢查。危險部位和要害設施要重點檢查,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檢查有無違章操作等不安全行為。3、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倒班生產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并認真作好交接班記錄。在生產操作過程中要集中精力,隨時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要立即報告班長或車間領導。九、隱患整改1、三級安全檢查必須按規定做好書面記錄,并對違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必須按規定給予處罰。對當場能整改的隱患必須責令立即整改,對存在的事故隱患等不安全因素的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2、檢查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廠部主管領導或安全科,隱患未排除,嚴禁進行生產。3、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時間、定整改負責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問題班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推到廠;廠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4、車間能解決的安全隱患,車間領導要及時安排人員解決。對安全生產不重視,發現安全隱患無故拖延不解決的單位,廠安全部科將根據有關規定發出隱患通知單限期落實解決。在期限內仍未解決,由此發生事故或影響生產,廠部將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的責任。5、安全檢查情況和表彰、獎懲結果分別用“通報"、“簡報”、“板報”方式定期公布。第四節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檢測制度一、目的1、規范設施、設備安全管理;2、保障設備安全運行,防止設備事故,保證安全生產;3、實現設備的本質安全。二、 責任1、企業安委會、安全科負責監督執行本制度;2、特種設備、普通設備都有要存檔,實行分類管理;電氣、動力管線的維修、運行狀態和日常管理。具體由設備科負責履行本制度;3、廠房設施由廠辦(或基建科)負責履行本制度;三、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廠的特種設備、普通設備、電氣、動力管線和廠房設施的安全管理。四、特種設備安全管理1、本企業鍋爐、壓力容器(氧氣、乙炔瓶等)、起重機械、客貨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均應列入特種設備管理。2、特種作業設備購置要有生產許可證、產品鑒定合證;安裝、維修、檢測要有相應資格證;并按規定登記、報廢。3、特種作業設備的使用、保養、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4、特種作業設備嚴格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測,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5、定期檢查。每月對特種作業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每半年對閑置、封存特種作業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并做記錄;每年對所有設備檢查、鑒定一次,并做好記錄。6、定期維修。由設備操作者對設備進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養;每季度以操作者為主,對設備按保養規定內容例行保養;每年按年度維修計劃對設備進行維修。維修保養情況應做好記錄。7、特種作業設備的檔案要齊全,圖紙、資料,使用檢查、維護記錄完整。五、普通設備安全管理1、機械設備購置要有生產許可證、產品鑒定合證;2、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要由技術、安全、使用部門負責人聯合驗收簽署后,方可使用;3、屬沖、剪、壓等設備,必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并對操作人員教育培訓后方可使用。4、所有設備必須依公司有關規定,制訂定期的預防性保養計劃,定期維修保養;5、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具體落實到個人,并有記錄;6、嚴禁設備帶故障運行,否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7、設備出現事故時,要及時通知安全科及維修主管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8、建立設備事故檔案,保存相關資料。六、電氣設施安全管理(一)配電房安全
1、動力配電房周圍嚴禁易燃易爆和容易產生沉積粉塵和纖維的環境的作業。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并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2、配電房各間隔的門應向外開啟;門的兩面都有配電裝置時,應兩邊開啟。門應為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材料制作的實體門。長度超過7 m的高壓配電室和長度超過10 m的低壓配電室至少應有兩個門。
3、配電房內各通道應符合要求,不得堆放雜物。高壓配電裝置長度大于6m時,通道應設兩個出口;低壓配電裝置兩個出口間的距離超過15m時, 應增加出口。
4、配電房內應有良好的通風。門窗及孔洞應設置網孔小于10×10mm的金屬網,防止小動物鉆入。通向站外的孔洞、溝道應予封堵。
5、配電房的重要部位應設有“止步,高壓危險!”等安全警示標志。同時應裝有應急照明燈。
6、配電房應備有絕緣桿、絕緣夾鉗、絕緣靴、絕緣手套、絕緣墊、絕緣站臺、各種標示牌、臨時接地線、驗電器、腳扣、安全帶、梯子等各種安全用具。應配備可用于帶電滅火的滅火器材。
7、配電房內應備有高壓系統圖、低壓系統圖、電纜布線圖、二次回路接線圖、設備使用說明書、試驗記錄、測量記錄、檢修記錄、運行記錄等技術資料。
8、配電房內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值班制度、巡視制度、檢查制度、檢修制度及防火責任制、崗位責任制等規章制度。(二)配電柜(箱)安全
1、配電柜(箱)應用不可燃材料(鐵殼)制作。
2、觸電危險性小的生產場所和辦公室,可安裝開啟式的配電板。
3、觸電危險性大或作業環境較差的加工車間、鑄造、鍛造、熱處理、鍋爐房、木工房等場所,應安裝封閉式箱柜。
4、有導電性粉塵或產生易燃易爆氣體的危險作業場所,必須安裝密閉式或防爆型的電氣設施。
5、配電柜(箱)各電氣元件、儀表、開關和線路應排列整齊,安裝牢固,操作方便;柜(箱)應內無積塵、積水和雜物。6、落地安裝的柜(箱)底面應高出地面50~100 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圍內無障礙物。
7、保護線連接可靠。
8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帶電體外露;必須裝設在柜(箱)外表面或配電板上的電氣元件,必須有可靠的屏護。
9、配電柜(箱)內各電氣元件及線路應接觸良好,連接可靠;不得有嚴重發熱、燒損現象。配電柜(箱)的門應完好;門鎖應有專人保管。(三)電氣線路安全1、電氣線路安裝必須符合標準。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室外應≥3.5M;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6M。2、電纜線路應盡量采用電纜溝或電纜隧道敷設、直接埋入地下敷設、必要時撟架敷設、支架敷設等方式,但敷設質量、高度必須符合要求。電力電纜的終端頭和中間接頭,應保證密封良好,防止受潮漏電。3、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填寫“臨時電氣線路敷設審批表”由班組負責人填寫,車間負責人簽字,安全部門審查核同意,由專職電工架設。4、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及以下和使用期限不超過三個月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5、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嚴禁使用普通多用插頭拖板和普通電線,應用移動配電箱和合格電纜線。經機動車輛通道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6、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7、臨時電氣線路在規定的時間內使用,不得超時。使用期限為一星期,超過一星期的,要辦理延期手續。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8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9、嚴禁無《電工作業操作證》人員拆裝、修理電氣設施、設備。(四)動力管線的維修管理1、所有動力管線是指儲氣罐、有汽(氣)壓泵、有壓力的管道(水、氣、暖)等。必須經設備部門技術人員進行鑒定,確保各指示儀表無壓力后,方可進行拆卸或修理。2、正在運行狀態中的管路、管線不得進行修理。應報告有設備動力部門和經過批準停運后,方可進行。3、對故障原因未查清時、備品備件可能不符合時,不得輕易拆卸進行修理,以免耽誤動力的正常供應。4、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進行修理。5、對各動力管線要定期巡檢?!霸聶z”(含日常檢查)由各崗位人員進行;“季檢”由維修技術人員協同進行;“年檢”(含半年檢)由安全部門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確保各動力管線正常的運行狀態。杜絕跑、冒、滴、漏的現象發生。6、操作使用部門及人員對各動力管路、管線發生異?,F象或隱患,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以便進行修理和排除。嚴禁非技術人員擅自拆卸或修理。7、電力線路和水、暖、氣管路的安裝和敷設要符合各有關規定和標準。8、各類動力管線維修人員,要熟悉管線的規格型號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時,停送正確,確保動力的正常供給和運行。七、廠房設施安全管理1、廠區內發現危房或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必須及時修復,一時難以修復的必須采取安全措施,確保企業人身和財產安全。2、廠區、車間和宿舍的通道(路、門等)必保持暢通無阻。消防設施健全有效。3、車間、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與員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4、廠區內道路交通標志、標線安全清晰,車輛停放區域規劃合理整齊。第五節 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一、目的對本公司緊急特殊需要的生產任務,不適用于執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發生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事故后果嚴重,需要采取特別控制措施的特殊危險作業。必須采取特殊審批和保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二、責任1、企業安委會、安全科負責監督執行本制度;2、有危險作業部門或個人必須履行本制度;三、危險作業范圍:1、高空作業(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發生墜落的作業);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動火作業;3、爆炸或有爆炸危險的作業;4、起吊安裝大重型設備的作業;5、帶電作業;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7、處理化學毒品、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質的作業;8、在輕質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業;9、其它危險作業。四、危險作業審批1、凡屬于上述8種范圍,在生產中不常見,又急需解決的危險作業。在進行危險作業前,應由下達任務部門和具體執行部門(包括承包部門、個人)共同填寫“危險作業申請單”(見附表),報企業安全科批準,特別危險作業需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始作業。2、如情況特別緊急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時,實施單位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總經理應召集有關部門在現場共同審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實實施單位的現場指揮人。但事后必須補辦審批手續。3、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制定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報請安全科審批;特別危險作業須經安全技術論證報請主管副總經理批準。4、作業人員由危險作業單位領導指定,有作業禁忌癥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不準直接從事危險作業。五、危險作業的實施1、危險作業申請批準后,必須由執行單位領導下達危險作業指令。操作者有權拒絕沒有正式作業指令的危險作業。2、作業前,單位領導或危險作業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地對全體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3、危險作業使用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危險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做到配備齊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4、危險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5、危險作業過程中實施單位負責人應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作為安全負責人,負責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6、危險作業單位領導和作業負責人應對現場進行監督檢查。7、對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安全員或安全負責人有權停止作業。8、危險作業完工后,應對現場進行清理。附表:危險作業申請單危險作業申請單申請部門 作業地點 作業名稱 作業人 作業時間 現場負責人 作業的危險性:作業前采取何種安全措施:申請部門負責人意見:下達任務部門意見:安全部門意見:公司主管領導意見:填表人: 填寫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急!
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于每個生產型公司都是不可或缺的,它對于規范生產、保護工人起到了巨大作用。以下是某公司安全生產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 梯
第三十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 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 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 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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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時提示和消除事故隱患,交流經驗,促進安全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檢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堅持領導與員工的結合,普遍檢查宇瞻也檢查的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開展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的計劃,并且建立有企業各級領導負責,有關部室,有關人員參加安全檢查組織,以加強領導做好這項工作。
1.安全生產檢查內容包括;
a. 著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領導是否重視安全生產
b. 檢查現場、查隱患。事故隱患是傷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隱患存在必有傷亡事故發生;
c. 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種安全管理制度、臺帳等;
d. 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查事故隱患必須制定措施及時整改。
2. 安全檢查采取日常、定期、專業、不定期四種檢查形式;
A.日常安全檢查
a. 生產崗位的組長和生產工人應嚴格覆行交接班檢查制度及巡回檢查制度;
b. 非生產崗位的組長和工人,應根據本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
c. 各級領導和各級安全員,應在各自業務范圍內,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和監督,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督促或則成有關部門、有關人員解決。
B. 定期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是根據季節特點,為保障安全生產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a.春季安全檢查;以雪雨季節安全用電、防火開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防雷擊為重點;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溫、防汛、雨季生產用電、宿舍安全用電為重點;
c.秋季安全檢查;以人員更換的安全教育、安全用電、防火工作為重點;
d.冬季安全檢查;以防寒保暖、防凍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電為重點。
3.節假日安全檢查
a.節假日前后以防止職工紀律松散,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屬等綜合情況進行檢查。
b.專業性檢查;是為了調查了解某項專業性安全問題的技術狀況所進行的排查。每年對電氣、焊接、起重與運輸機械等進行安全附件、安全裝置可靠性的專項檢查。
c.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都應認真的填寫檢查記錄,并存檔備案
5.各級檢查組織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反饋給負責任部門主管安領導,責成去落實整改,不得拖延。
6.對不能及時整改的隱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時間”。
7.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項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還應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全措施或檢修計劃,限期解決。
8對發現的重大隱患項目,要建立報告制度,寫出書面情況報主管領導批復。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倉庫、材料廠防火管理
1.物資部長為倉庫、料場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料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倉庫、料場保管員應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和保管業務知識,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庫前應當先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種隱患方可入庫。
4.倉庫內嚴禁使用電爐子或其他電熱器,不能使用火爐取暖。
5.倉庫、料場應有明顯的防火標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顯、便于取用地點。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安裝電氣照明時,必須符合防爆要求電氣設備的電源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
2.氧氣瓶、液化罐、乙炔氣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儲存時,應采取防曬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機器零件時,必須隔絕明火,用過的廢油,應放在桶內妥善的保管,不得隨意潑灑。油棉紗、油摸布應置于帶蓋的鐵桶內及時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應當熟悉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檢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嚴禁在高壓線、倉庫、導熱油爐、變電室附近明火作業。
2嚴禁使用易燃、可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爐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爐火煙囪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戶和油氈板棚上。
3.嚴禁在維修車間、倉庫、變電室、化驗室等重點部位使用明火和用電暖爐
四、電源管理
1.架設電氣線路,安裝和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需由考試合格的電工承擔,按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合理安裝。
2.使用電加熱器及各種電氣設備,必須設專人負責使用和管理,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
3.臨時用電的線路架設應按固定用電的規范設置,電源線贏家設在暗器、電源線應架設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壓或掛斷。
4. 嚴禁使用電爐及各種電熱器具取暖、做飯。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更不能使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電氣設備的電源線不得超過安全負荷。
5.對電線、電氣設備應當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發熱或絕緣不良的情況,必須立即修復或更換嚴禁使用電爐及各種電熱器具取暖、做飯。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更不能使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電氣設備的電源線不得超過安全負荷。
五、工人放火管理
1.工人進場應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工作。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隊長負責人全面的負責該隊的防火安全工作,并應指派專人負責日常的防火安全。
3.隊長應當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防火檢查和監督管理工作。
4.嚴謹工人無證駕駛和操作電工、電氣焊等工作
六、消防措施、器材管理
1.主管部室負責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檢查、維護、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謹遮擋、填壓、挪用。
2.消防器材應當設置于明顯部位,便于取用,周圍不得堆放雜物,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做好夏季防曬、冬季防凍措施。
3.教育的主要內容
? 宣傳防火任務、方針。以宣傳“消防法”為中心,使用干部職工提高防火意識。
? 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措施,懂得滅火常識;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一旦發生險情對國家和個人造成危害的嚴重性。
? 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崗位負責制,按規章制度操作,嚴格值守堵塞漏洞提高警惕嚴防壞人縱火、破壞。
七、防火檢查
1.公司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節日、重點防火季節,組織全面檢查。
2.主管部門對查出的隱患應有詳細記載,逐條研究整改措施。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應當制定臨時安全措施,直至整改完成。
九、獎懲制度
1.為了保證“消防法”的落實和本規定的貫徹實施,建立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
2.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應給與適當的表揚和獎勵
? 模范執行《消防法》,徹底落實本規定,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 認真學習消防知識,本崗消防業務熟練,積極參加防火演練,經考核成績優秀者;
? 在滅火戰斗中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損失的個人和集體;
3.對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視其情節給以相應的處理,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違反《消防法》,不安本規定及防火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不聽勸阻或造成損失的;
? 挪用、破壞消防器材的,影響滅火工作的;
? 對消防工作不負責任的,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
? 對火險隱患有能力整改而拖延不改;因而造成火災的責任者。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防止傷亡事故或職業病,實現安全生產額基礎,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首要的基礎工作。因為只有全職工增強了安全意識,掌握了安全技術知識,增強了“自我防護”能力,才能實現安全生產。
1. 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⑴.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教育,法制教育,勞動紀律和安全態度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增強法律觀念,提高遵章守紀的自覺性,變“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
⑵.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包括一般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即職工必備的一般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即專業與各工種必須的專業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如果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還需進行專門的訓練,并且要經過當地政府的勞動部門考核發給專業的操作證。對于從事新技術、新操作方法、新裝備、新材料或調換工人的操作崗位,都必須對操作人員進行新專業培訓,使其掌握新的操作技術和安全技術知識。
⑶安全規章制度教育;著重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安全規程、規定。
2. 安全教育形式;
⑴新進廠職工(特別是新工人)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公司、部室、生產作業班組);
⑵工人條換崗位的進行“換崗安全教育” ;
⑶對離崗時間較長(休假、病休)又重返崗位的人員進行“復崗安全教育” ;
⑷對各級領導、管理人員舉辦的安全知識培訓;
⑸對特殊作業人員進行專門培訓;
⑹使用其他各種教育形式;
3.公司要嚴格按照以上的教育內容和教育形式對本單位的員工和民工進行安全教育,做到沒有經過安全教育的員工不分配上崗
司機出車三檢制度
一、車前檢查內容
1.遵守交通法規,嚴謹酒后駕車。
2.檢查牌照、行車執照及部分證件是否齊全。
3.檢查發動機、機油、柴油水量及電瓶液是否充足。
4.檢查液壓油及滾筒動力是否正常。
5.檢查輪胎氣壓及鋼板螺絲是否松動。
6.檢查燈光、儀表、喇叭、氣壓、轉向機購及腳制動及手制動是否安全
泵車進入場地后,首先觀察地形,穩定地點必須平坦、堅硬,沒有障礙物,沒有高壓線,并能使罐車容易靠近。起臂作業時,確保支腿堅固可靠。
二、行車中檢查內容;
1.輪胎氣壓及轉向橫豎拉桿是否靈敏有效。
2.傳動底盤及各部位螺絲是否松動。
3.發電機是否有異響、液壓傳動部位是否有異常。
4各部位是否有漏油、漏氣現象。
三、收車后檢查內容;
1.清洗車身及滾筒雜物。
2.清洗電瓶和駕駛室衛生。
3.放儲氣罐水,拉好手制動,鎖好車門。
4.添加汽油、柴油下一班做好提前準備。
5.泵車作業完畢時或需要轉移時,首先將臂架按順序疊放,并放在托架上,全縮回、鎖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文件及操作規程目錄。求此范本!急
安全管理制度 為嚴格遵守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05]292號)及《西安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規范安全管理,保證既有線行車安全,保障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安全生產目標:杜絕責任行車一般事故;杜絕人身輕傷以上事故;確保每次封閉要點安全正點開通。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⑴ 項目經理是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工程經營生產安全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工作質量對公司主管副處長負責。 ⑵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性質,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監督實施。自覺接受上級機關對安全工作的檢查監督。 ⑶ 組織項目施工,聘用業務人員時,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人數、施工專業等情況,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并且具備一定素質的專職安全檢查人員,確定安全管理體系;組織建立健全并落實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人員和承包方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并制定考核辦法。 ⑷ 根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規范》的內容和要求,對分解到的目標、指標組織實施和定期檢查。 ⑸ 建立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外協施工隊伍必須及時向人事勞資部門、安全部門申報,必須事先審核注冊、持證等情況。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后,方準入場上崗。 ⑹ 負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的組織落實工作,組織并監督工程項目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⑺ 領導、組織施工現場每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整改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在限期內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接到安全監察書和重大安全隱患通知單等,應立即停止施工,組織力量進行整改。隱患消除后,必須報請上級部門驗收合格后,才能恢復施工。 ⑻ 依據公司、電氣化局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和標準,及時發放從業人員勞動保護用品和施工作業應配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在采用“四新”(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時,必須編制科學的施工方案,配備安全可靠的勞動保護裝置和勞動防護用品,否則不準施工。 ⑼ 組織制定并實施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發生事故時,必須做好事故現場保護與傷員的搶救工作,減少事故損失,按規定及時上報,不得隱瞞、虛報和拖延不報,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重復發生事故。 ⑽ 建立安全生產激勵機制,定期檢查各職能部門和員工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對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及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等方面作出顯著成績或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及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公司及個人,給予獎勵或處罰。 2、項目黨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職責 ⑴ 對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有全面監督、保障的領導責任。工作質量對上級黨委和董事會負責。 ⑵ 負責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黨委工作的重要議事議程,定期研討重大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問題和安全生產重要措施,保證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落實。 ⑶ 發揮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優勢,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創建企業安全生產文化氛圍,做好“人”的安全生產思想工作,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政治環境。 ⑷ 教育黨員干部職工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生產、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效益等方面的辯證關系,使全體從業人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以保證安全生產的正常秩序。 ⑸ 負責把安全生產工作業績作為考核領導班子、黨員干部及評先工作的重要依據,堅持安全考核一票否決制。 3、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⑴ 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工程項目經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落實工程項目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工作質量對項目經理負責。 ⑵ 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總體和施工各階段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以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落實工程項目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⑶ 組織領導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教育工作,并制定工程項目安全培訓實施辦法,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制定實施措施和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外協施工隊伍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核的組織領導工作。 ⑷ 配合工程項目經理組織定期安全生產檢查,負責工程項目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檢查的組織、督促工作和安全生產隱患整改落實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⑸ 負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領導工作,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支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業務工作,保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 ⑹ 工地發生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員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實,并協助做好事故調查的具體組織工作。 4、項目總工安全生產職責 ⑴ 對工程項目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工作質量對項目經理負責。 ⑵ 貫徹落實國家和企業安全生產各項法規、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結合工程特點,進行項目整體技術交底。 ⑶ 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在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必須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和針對性,并認真監督實施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⑷ 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專業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⑸ 應用“四新”時要及時上報,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同時必須組織對上崗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的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藥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在新工藝實施過程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⑹ 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設施、設備,要定期組織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⑺ 參加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從技術上提出整改意見和消除辦法。 ⑻ 參加或配合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見。 5、領工員、施工員安全生產職責 ⑴ 領工員、施工員是所管轄區域范圍內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工作質量對項目副經理負責。 ⑵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規定,監督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外協施工隊伍)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的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⑶ 負責落實所管轄施工隊伍的三級安全教育、常規安全教育、季節轉換及針對施工各個階段特點等進行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負責組織落實所管轄施工隊伍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和持證上崗的管理工作。 ⑷ 經常檢查所管轄區域的作業環境、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的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認真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⑸ 負責組織落實所管轄班組(外協施工隊伍)開展各項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接受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其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⑹ 對工程項目中應用的“四新”嚴格執行申報、審批制度,發現不安全問題,及時停止施工,并上報領導或有關部門。 ⑺ 發生各類事故及未遂事故必須停止施工,保護現場,立即上報。對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須查明事故發生原因,落實整改措施,經上級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準恢復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現場保護設施,強行復工。 6、協作隊伍施工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⑴ 是本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隊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自覺接受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的檢查、監督、指導。 ⑵ 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規、規定、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組織施工班組人員上崗作業,對本隊人員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⑶ 嚴格履行各項勞務用工手續,做到證件齊全,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做好本隊人員的崗位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經常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本隊人員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做到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 ⑷ 必須保持本隊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變更須事先向用工公司有關部門報批,新進場人員必須按規定辦理各種手續,并經入場和上崗安全教育后,方準上崗。 ⑸ 組織本隊人員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根據上級的交底向本隊內各施工班組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交底,針對當天施工任務、作業環境等情況,做好班前安全講話,施工中發現安全問題,應及時解決。 ⑹ 定期和不定期組織檢查本隊所施工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上報有關領導,嚴禁冒險蠻干。 ⑺ 發生各類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組織保護好事故現場,做好搶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