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是要撫養權還是監護權(離婚是要撫養權還是監護權重要)
監護權和撫養權有什么區別?
監護權和撫養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監護權是指對未成年人人身和財產進行照顧、保護和管理的權利,而撫養權則是指對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食宿、教育和醫療等方面的權利。
監護權是指對未成年人人身和財產進行照顧、保護和管理的權利。監護人有權決定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教育和醫療等事宜,并對未成年人的財產進行管理和保護。監護人可以是父母、祖父母、其他親屬或者由法院指定的人。而撫養權則是指對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食宿、教育和醫療等方面的權利。擁有撫養權的人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和教育,保障其健康成長。一般情況下,撫養權歸屬于未成年人的父母,但是在離婚等特殊情況下,撫養權可能會由法院判決給其中一方或者共同承擔??梢钥闯觯O護權和撫養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雖然兩者有重合的部分,但是其側重點不同。監護權更加關注未成年人的財產狀況和全面管理,而撫養權則更側重于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教育和醫療等方面。
如果父母離婚,誰擁有監護權和撫養權?如果父母離婚,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根據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判斷監護權和撫養權的歸屬。在判斷過程中,法院會考慮未成年人的意愿、雙方父母的素質和條件、未成年人與父母的親密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則可能需要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
監護權和撫養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雖然兩者有一定的交集,但是其側重點和職責不同。在實際生活中,擁有監護權和撫養權的人都應當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照料和保護,確保其健康成長。在父母離婚、家庭矛盾等情況下,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監護權和撫養權的歸屬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是一樣的嗎
一、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是一樣的嗎?
1、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是不一樣的。
(1)監護權是監護人對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
(2)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二、離婚孩子監護權和撫養權一樣嗎?
離婚孩子監護權和撫養權是不一樣的。有子女監護權的未必有撫養權,而有撫養權的一定有監護權。撫養權和監護權最直觀的區別在于,擁有撫養權意味著擁有可以和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夫妻離異之后,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不受影響,因為,父母對子女的親權、監護權不受父母之間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因為監護權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沒有對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對未成年子女都擁有相關法律規定的監護權。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是自然權利,屬于親權的一部分,與由誰撫養沒有法律邏輯關系。也就是說喪失撫養權的一方仍然對子女擁有相關法律規定的監護權。父母離異時,起訴爭取的不是孩子的監護權,而是孩子的撫養權。
撫養權和監護權哪個更重要
【法律分析】:1、監護權重于撫養權,監護權是法定權,撫養權是協商或裁判授權。
2、監護權從法理上區分,屬于親屬法中的身份權;撫養權問題,一般多作為義務對待,但是它也是一種權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關的權利,它基于血親而產生。
3、有監護權并不代表有撫養權,有撫養權一定有監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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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要孩子撫養權有什么用
離婚要孩子的撫養權,可以有和孩子共同居住、擁有孩子第一監護權等權利。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父母離婚后子女的撫養權主要取決于雙方的撫養條件,法院會根據更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來判決。
一、離婚要孩子撫養權有什么好處?
1、撫養權常常意味著與孩子共同居住權。
2、撫養權包含了第一監護權的內容。
3、取得撫養權的一方不用向對方支付撫養費。
4、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可以控制對方探望權。
5、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在財產分割時具有一定的優勢。
6、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培養出更加深厚的母愛或父愛。
二、撫養權的原則和條件是什么
《民法典》規定的撫養權原則是,如果父母離婚,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改變。子女撫養權,主要取決于撫養條件。主要有這樣幾條原則:
1、一周歲以下的子女,判給母親撫養;
2、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
3、自幼由祖父母看護的,原則上判給父親撫養;自幼由外祖父母看護的,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
4、哪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上把孩子判給誰撫養;
5、一方如果有過錯或家庭暴力傾向,原則上不把孩子判給這一方撫養;
6、一方有不可治愈的傳染性疾病或無法自理的疾病,不適合撫養孩子,原則上不能把孩子判給這一方;
7、八周歲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意見,原則上按孩子的愿望判決。
三、離婚孩子撫養權如何爭取
離婚案件當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除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沒有差異。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人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5、考慮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子女撫養方面,在進行辯論時,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比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辯論:
孩子的年齡。根據《民法典》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于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著,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孩子的成長正常大部分都不能缺席的,缺乏其中任何一種愛都對孩子的成長不利。撫養權屬于一方所有后,另一方品行良好的,撫養方也要酌情處理,讓孩子適當與另一方見面。夫妻間的情感出現問題可以理性解決,不能讓孩子受苦。
撫養權跟監護權有什么區別
孩子撫養權和監護權的區別如下:
1、監護權重于撫養權,監護權是法定權,撫養權是協商或裁判授權。
2、監護權從法理上區分,屬于親屬法中的身份權;撫養權問題,一般多作為義務對待,但是它也是一種權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關的權利,它基于血親而產生。
3、有監護權并不代表有撫養權,有撫養權一定有監護權。
孩子撫養費的執行標準:
1、孩子的具體生活、教育等需要:這包括孩子的飲食、住宿、教育、醫療等方面的開支;
2、付費方的經濟狀況:法院會考慮付費方的收入、財產、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其支付能力;
3、孩子的撫養方式:如果孩子歸屬于一方撫養,那么撫養費的支付方應該是另一方;如果孩子采取共同撫養方式,那么撫養費的支付方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
4、其他具體情況:法院還會考慮其他具體情況,如孩子的年齡、健康狀況、父母的離婚協議等因素。
綜上所述,孩子撫養費的支付是一項長期的義務,付費方需要嚴格按照法院的判決進行支付,如果無法按時支付,應該及時與另一方協商解決問題,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同時,對于受益方來說,也需要合理使用撫養費,確保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需要得到合理滿足,避免浪費或者濫用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監護權和撫養權有什么區別
監護權和撫養權的區別如下:
1、監護權重于撫養權,監護權是法定權,撫養權是協商或裁判授權;
2、監護權從法理上區分,屬于親屬法中的身份權;撫養權問題,一般多作為義務對待,但是它也是一種權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關的權利,它基于血親而產生;
3、有監護權并不代表有撫養權,有撫養權一定有監護權;
4、直接撫養權可能會受父母離婚的影響,而監護權不受父母之間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
5、權利是否能變更存在區別。即監護權不存在變更問題,變更的是撫養權。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只有在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時,才由其他人依序擔任監護人。
人民法院對于離婚后子女的撫養問題,一般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父母雙方的素質,對子女的責任感,家庭環境,父母與子女的感情因素;
2、考慮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難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雙方的各種條件都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原則上由經濟能力較強的一方撫養;
4、八周歲以上有識別能力的子女,無論由父還是母撫養,都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
撫養權是基于家庭關系中的父母子女關系而產生,是權利與義務的結合體。此種親子關系下權利對象,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監護人認定的標準是: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監護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親屬;
3、其他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同意的。
監護人監護能力的等級是指作為監護人,承擔監督和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及財產等合法權益的法律職責的行為能力。
衡量監護能力的有無和高低,應當根據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條件,以及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的聯系狀況等因素確定。
沒有監護能力的人不能擔任監護人,在法定監護人中應由順序在后的具有監護能力的人接任;在指定監護人時由有指定權的部門在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確定。
撫養權分配的注意事項如下:
1、對子女撫養的問題,從原則上講要從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長等方面來考慮。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只有他們符合以上情況,他們都有取得子女撫養權的可能性。否則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女的撫養權。
2、2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母親有以下情況的,可隨父親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它嚴重疾病,子女不宜和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其它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親生活的。父母雙方協議2周歲以下子女隨父親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2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它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其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不利的;
(3)無其它子女,而另一方有其它子女;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病或其它嚴重疾病,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親和母親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父母雙方對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有爭議的,應考慮子女的意見。在有利于保護子女權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法院可以準許。由上我們可知,關于撫養權的問題,除了夫妻雙方的協商之外,也會給予孩子足夠的尊重。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和孩子的意愿進行公平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