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復印件是否有法律效應(借條復印件有法律效力嗎)
復印的借條有沒有法律效果
借條是復印件法律生效,但是作為證據只能起到輔助作用,只要簽訂借條的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該行為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等,該借條的簽訂就是合法有效的。借條復印件在作為證據使用過程中,如果經過與原件核對無誤或者對方當事人未表示異議的,即被采信,那么該借條復印件具備法律效力。復印件只是不能單獨作為有效證據采信,并非指復印件絲毫不具備證明力。也就是說除了借條復印件以外,還需要有其他證據證能夠佐證其待證事實,而這些證據均真實有效,且對方不能提出強有力的反證,那么,復印件就能夠具有強勢證明力。
原件是法律規定的“書面證據”中最有證明力的一種,在法律上可以被認定就是本案的直接證據和原始證據。它做為證據可以單獨使用,不需要有其它的證據做佐證。如果案件有爭議,它也可以做為證據直接證明爭議。對于這類原件證據,法院一般都會直接采納。復印件、還有類似于復印件的掃描件、拍的照片等這類證據,其法律效力比原件就低多了,因為這些都是可以通過技術手段篡改的。如果案件中只有復印件,沒有其它證據了,那法院一般都不會支持,除非對方認可。如果你只有復印件,還想讓法院支持,就必須要提供其它相關證據進行佐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才行。如果真的沒有辦法拿到原件,只能拿到復印件,最好雙方約定在借條或合同中附加說明。比如寫上:雙方均同意復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了這句話,復印件的效力就能提高很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借條復印件有效嗎
借條復印件在作為證據使用時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經過與原件核對無誤或者對方當事人不表示異議,即被采信;另一種情況就是因無法與原件核實或者遭到對方當事人的異議即被否定。
借條復印件是否有法律效力需要具體分析,借條復印件只是不能單獨作為有效證據采信,并非指復印件絲毫不具備證明力。無法與原件核對的復印件是真實性存在瑕疵的間接證據,而間接證據并非不具備證明力。
借條原件丟了復印件是否有用?
在借條原件丟失不能提供原件的情況下,復印件的效力就來源于借款人的認可,只要借款人認可借條復印件的真實性并承認借款未還,那么借條就是有效的,同時借款人應當償還借條上載明的款項,否則,如果借款人不承認復印件的真實性,或者雖承認復印件的真實性,但不承認借條中的款項未還,那么借款人就無須承擔還款責任。
欠條復印件在作為證據使用時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經過與原件核對無誤或者對方當事人不表示異議,即被采信一種情況就是因無法與原件核實或者遭到對方當事人的異議即被否定。
借條復印件只是不能單獨作為有效證據采信,并非指復印件絲毫不具備證明力。無法與原件核對的復印件是真實性存在瑕疵的間接證據,而間接證據并非不具備證明力。也就是說,如果復印件之外,還有其他的間接證據也能夠佐證其待證事實,而這些證據均真實有效,且對方不能提出強有力的反證,那么,復印件就能夠具有強勢證明力。傳來證據由于經過了中間環節的傳播,在其形成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差錯和失實。因此,就其證明力而言,準確性和真實性比原始證據要差。但是,傳來證據也有一個例外,就是如果傳來證據形成在案件事實的最初階段,其證明力就要比經過流轉的原件更具有證明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借條原件丟失,復印件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主觀:
借條的原件丟了,復印件可以作為證據,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即要有其他材料來加以印證;對方當事人對復印件的內容表示承認;提供復印件的當事人提供原件印證或提供原件線索,經查確有其原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借條復印件有法律效力嗎
借條的復印件如果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有法律效力。但是借條的復印件比原件的證明力要弱,當事人如果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依法收集其他的證據來舉證證明本人的主張。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第七十條
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節錄本。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打印的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借條打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具體情況如下:
1、從法律上來講,只要是借款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借款事實客觀真實、并由借款人對借條自愿簽名確認的,不管該借條是手寫或是利用電腦打印的,該借條都具有法律效力;
2、若非借款人對借條自愿簽名確認的,則該借條不具有法律效力;
3、在復印件與原件進行比對之后確認無誤或是對方對于復印件的證據不表示異議的,那么復印件就將被采信。
借條可以起訴還錢嗎?
1、出借人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2、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基礎法律關系提出抗辯或者反訴,并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
綜上所述,借條的復印件如果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有法律效力。但是借條的復印件比原件的證明力要弱,當事人如果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依法收集其他的證據來舉證證明本人的主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條
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的數項債務種類相同,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由債務人在清償時指定其履行的債務。
債務人未作指定的,應當優先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數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履行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最少的債務;均無擔保或者擔保相等的,優先履行債務人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履行;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債務比例履行。
法院起訴借條用復印件可以嗎
借條原件丟了有復印件,可以起訴。但起訴要符合起訴條件,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一、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借條原件丟了,復印件不能單獨作為證據。
二、當原件證據丟失,需要復印件來作證時,必須滿足以下其中一個條件:
1.有其他材料來加以印證;
2.對方當事人對復印件的內容表示承認。
三、提供復印件的當事人提供原件印證或提供原件線索,經查確有其原件。欠條復印件起訴也是可以的,但是證明效力不高。
借據復印件一般只能作為佐證(證據線索)之用,如果復印經驗證或確認與原件一致、并通過法院認定(法庭質證)為證據的,則具有證據效力。單獨以借據復印件作為請求的證據且不能與原件印證的,在沒有其他足以證明借款事實存在的證據的,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九十條,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作的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三)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陳述的證言;
(四)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五)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制件、復制品。
借條復印件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解析:
借條 復印件的法律效力取決于其是否能夠與借條原件核對無誤。若借條原件尚存或與對方所持借條一致,那么大可放心其作為 證據 的法律效力。借條復印件,在無原件核對的情況下,很難被法院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限定》第六十九條 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紀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二)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 代理 人有利害關系的 證人 出具的證言; (三)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四)不能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 (五)無正當借口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8條 證據材料為復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借條復印件有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主觀:
借條復印件一般 有法律效力 ,但是作為復印件,還需要其他可以印證的材料,當事人之間簽訂借條的,其中應當包括借款人與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體金額,還款的方式和還款期限等內容。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借條原件已收回,復印件有效嗎
復印件借條是否有法律的效力就要看實際的情況,一般只是單獨的復印件那么所存在的法律效力就會沒有,但如果有間接的證據證明借款的實事,以及證明復印件的欠條,那么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一、復印件借條有法律效力嗎?
復印的借條,在單一情況下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但是能有其他證據證明債務關系,能間接的能證明復印的欠條、借條的真實性,以及能證明不能提供原件的客觀性,那么復印件也可以認作有效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對未經核實的復印件,并沒有完全否定其證明效力,而是對其證明效力進行了有效的約束和規范。也就是說,即使是無法與原件核對或遭到對方異議的復印件,只要嚴格按照間接證據和傳來證據的運用規則進行查證,仍可以被采信。
二、借條主要包括的內容都有哪些?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后,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
按照一般的經驗,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規范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借條一般是需要有原件才能具有說服力,而對于借條是復印件的話,那么其存在的效力是很難得到保障的,必須要有間接的條款來進行證明那么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借條最好是屬于原件這樣才能確定債權債務不受到侵犯。
借條復印件有法律效力嗎
借條的復印件如果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有法律效力。
借條的復印件比原件的證明力要弱,當事人如果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依法收集其他的證據來舉證證明本人的主張。
我國法律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借條的內容包括: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規定》中對未經核實的復印件,并沒有完全否定其證明效力,而是對其證明效力進行了有效的約束和規范。仔細推敲,我們就可以得出,即使是無法與原件核對或遭到對方異議的復印件,只要嚴格按照間接證據和傳來證據的運用規則進行查證,仍可以被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