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給公司可以嗎(個人借款給公司可以嗎)
個人借款給公司審批嗎
不審批。個人借款給公司就相當于公民與企業間的借貸行為,公民與企業間的借款屬于民間借貸只要雙互相認定有效即可,不需要經過其他機構的審批。在進行借貸或借款的時候需要寫明借款信息,而且也需要寫明借款時間借款人,并且也需要蓋章。
個人向公司借款違法嗎
個人向公司借款不違法。公司可以將資金出借給個人。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所以對于符合公司章程規定或者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的同意,可以將公司的資金借貸給他人。民間借貸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受法律保護,借款的利息應當符合法律規定。但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該行為屬于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而非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民間借貸是合法的。
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個人借款給公司審批嗎
不審批。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于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不需要審批。借款是一項重要的金融活動,需要明確借款的具體用途,合理規劃和安排資金的使用,避免將借款用于非生產經營或超出自身能力承擔的范圍。
私人借款給公司合法嗎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主觀:
一、私人借款給公司合法嗎,需要注意什么
企業可以向特定個人借款。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于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又明確規定了幾種應當認定為無效借貸的情形:
(一)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
以上規定為無效的幾種情形,都是企業涉嫌非法集資和發放貸款。對于一般的借貸案件,法院會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則,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限制高利貸。
1、個人與企業間的借貸關系,約定的利息在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24%以內的,且沒有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就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2、向不特定人借款可能被認定為非法集資,可被處行政、刑事責任。吸收公眾存款和發放貸款都是商業銀行的業務范圍。法律規定,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如果企業想向社會公眾籌集經營資金,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條件,并且履行法律規定的手續,否則,即為非法,行為人甚至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
所以,私人借款給公司,需要注意約定的利率,以及借款主體的限制問題。
二、私人間的借款需要約定用途嗎
最好約定。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約定借款用途,以保證借款資金安全
(一)我國民法典相關條款中規定,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也就是說,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條款之一,但不是必備條款。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監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況,發現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這對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
2、借款人如果虛構借款用途或者隱瞞借款用途而騙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詐騙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約定借款用途,以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同時在必要時候,可以追究惡意借款人刑事責任。
三、民法典中私人借款訴訟期是多長時間
民法典規定,借款訴訟的期限是3年,從債權人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 訴訟時效 、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 民事權利 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個人借款給公司合法嗎
法律分析:個人向公司借款是合法的。公司向個人借款一般需滿足公司章程符合的條件以及經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同意。根據規定,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個人可以向企業借款嗎
個人可以向企業借款。
個人借款給企業,雙方應訂立借款合同,但個人借款給企業時,卻不能僅僅滿足于打一張借條 ,而需要關注更多的條款設定以避免風險。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標準。 利率標準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
個人借款的途徑有:銀行或者其他的網貸公司。
個人向企業貸款時應注意的風險點如下:
1、納稅主體為與借款企業相關聯的本企業的個人,包括投資者(自然人股東)、投資者家庭成員、企業其他人員;
2、判定時限為納稅年度終了后或超過一年;
3、是否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
借款指某人向銀行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借入的資金,包括信用貸款、抵押貸款和信托貸款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
第六條 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貴公司向個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如果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應該進行納稅調整。
《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第四條 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為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的,是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
個人向公司借款合法嗎
個人向公司借款是合法的。情況如下:
1、公司向個人借款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條件,并經股東大會或股東大會批準。根據相關規定,所稱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融資行為;
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還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3、個人向公司借款是合法的,公司向個人借款需滿足公司章程符合的條件以及經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同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規定款,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根據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個人借款利息,根據法律規定,利率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以內的利息合法。超過4倍的,法律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第一款
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個人借給公司錢合法嗎
公司向個人借款是合法的。公司可以向特定的個人借款,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借款,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于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一般情況下,公民與企業間相互借貸屬于民間借貸,為法律所允許,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為有效。
在一般情形下,個人向公司借款是合法的。公司向個人借款一般需滿足公司章程符合的條件以及經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同意。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又明確規定了幾種應當認定為無效借貸的情形:
1、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2、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3、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以上規定為無效的幾種情形,都是企業涉嫌非法集資和發放貸款。對于一般的借貸案件,法院會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則,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限制高利貸。
個人與企業間的借貸關系,約定的利息在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24%以內的,且沒有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就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
個人有償借款給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應當按照金融服務中的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征收率為3%,應納稅額=不含稅利息收入×3%,個人可以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給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私人借款給公司合法嗎,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主觀:
公司就是法律意義上的法人,是一個組織,不需要自己借款給自己,若是法定代表人,則是可以借款給公司的,但是需要與公司簽訂借款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還款期限,爭議解決方案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個人可以借款給公司嗎
法律主觀:
個人借款給公司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企業以借款的名義非法向職工集資的,或者向社會集資的,則該借款行為無效,且借款的利率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范圍,否則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