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如何起訴(個人借款如何起訴公司)
如何起訴別人借錢不還
法律主觀:
想要用訴訟方式來解決借錢不還糾紛的,在正式起訴之間是很有必要了解起訴流程的內容,這樣做對自身利益也是一種幫助。一、借錢不還起訴流程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1、寫好起訴書;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后就會開庭審理;4、法院判決;5、執行判決。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6個月內審結。二、訴訟費的繳納訴訟費先由原告在起訴時預交,待案件審結后根據案件情況再確定訴訟費的承擔問題。如果是被告敗訴,就由被告承擔全部訴訟費;如果是雙方各有勝負,訴訟費由雙方分擔或是由法院確定如何分擔。三、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1)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4)其他證據。四、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1)借錢協議或借據;(2)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4)債務人借錢用途的證明;(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錢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8)付款付息憑證。以上就是關于“借錢不還如何起訴”的具體介紹,希望能夠幫助你進一步了解相關知識,然后在訴訟過程中為自己爭取合法的利益。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個人之間借款不還如何起訴
法律主觀:
個人之間的借錢不還的,出借人要起訴應當準備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還應當注意需要滿足起訴的法定條件,原告要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要有明確的被告等。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個人借錢不還怎樣起訴
法律主觀:
個人借錢已經到了償還期限仍然沒有還錢的,那么出借人就需要考慮通過司法途徑來維護自己的符合權利了。一、個人借錢不還怎樣起訴欠錢打官司一般要走以下程序:(1)寫好起訴書;(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3)法院開庭審理過程主要有:宣讀法律紀律、開場白、詢問是否回避、詢問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調查階段(具體包括原告陳述、被告答辯、原告舉證、被告質證、被告舉證、原告質證、法官問話)、法庭辯論階段、最后陳述階段、退庭后核對筆錄、宣判等幾個階段。其中比較重要的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階段。在法庭調查階段時比較重要的是質證。當事人在辯論階段可以圍繞本案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充分行使辯護權。法庭辯論結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由法官作出裁決。(4)執行判決。如敗訴方不主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勝訴方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二、民事起訴狀的作用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經審查并決定受理后,將直接引起民事訴訟程序。民事起訴狀的作用在于:1、當事人提交起訴狀是其行使起訴權的表現,是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求國家司法救濟的途徑,有利于其實體權利依法得到應有保護;2、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憑證;3、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對民事糾紛進行調解和審理的基礎,通過起訴狀可以使法院了解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為公正、合理地解決糾紛打下基礎;4、起訴狀也是被告應訴答辯的依據。三、民事起訴狀內容(1)標題。單列一行在正中寫“民事起訴狀”或“民事訴狀”。(2)訴訟參與人身份等基本情況。如原告是公民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原告是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則需寫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以及與原告的關系。原告如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原告寫單位名稱、地址。次一行寫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法定代表人應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原告不論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在原告的下一項還要寫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職務以及與原告的關系。被告欄的事項與寫法與原告欄的事項和寫法相同。(3)訴訟請求。這一部分主要寫明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問題。如要求損害賠償、債務清償、履行合同、產權歸還等。訴訟請求應寫得明確、具體、簡明扼要。(4)事實和理由。這一部分是民事訴狀的正文和核心部分,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當事人之間權益糾紛和爭議的重要根據。一般是先寫事實,后寫理由。事實部分,主要是寫明被告侵權行為的具體事實或當事人雙方權益爭執的具體內容,以及被告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發生爭執的時間、地點、原因、情節和事實經過都應具體寫明,其中,應著重寫清楚被告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和應承擔的責任以及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和實質性分歧。事實寫清楚以后,提供充分的人證、物證、書證及其它足以證明原告起訴有理的證據。理由部分,就是根據事實和證據,寫明認定被告侵權或違法行為的性質和所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同時寫明提出請求的政策和法律依據,但必須注意援引法律應準確、適當。(5)訴狀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可以這樣寫:“為此,特向你院起訴,請依法判決!此致××××人民法院”。(6)具狀人簽名或者蓋章,并注明提交訴狀的年月日。(7)附項。應依次寫明本訴狀副本的份數;書證、物證的名稱、件數;證人的姓名和住址。年月日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欠錢打官司一般要寫好起訴書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之后等法院開庭審理。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個人借錢不還怎么起訴流程圖
法律主觀:
借錢不還起訴流程如下:1、寫好起訴書、準備證據材料;2、到人民法院立案并交訴訟費;3、法院受理之后通知當事人參加庭審,進行開庭審理;4、人民法院判決;5、判決執行。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如何向法院起訴借款不還的人
向法院起訴借款不還的人的流程:
1、準備起訴材料:需要準備好起訴狀、證據材料、委托代理書等相關材料。
2、提交起訴狀:將起訴狀等材料提交至當地人民法院,并繳納訴訟費用。
3、等待受理:法院會對起訴材料進行審查,確認符合起訴條件后受理案件,并通知被告。
4、開庭審理:法院會根據起訴狀和證據材料等進行調查和審理,并聽取雙方的陳述和辯論。
5、審判裁決:法院根據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定做出判決,如認定被告應當返還借款,會進行強制執行。
向法院起訴借款不還的人需要的資料如下:
1、借款合同:需要提供與被告簽署的借款合同,合同中需要有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利息等相關條款;
2、借款憑證:需要提供證明借款事實的憑證,如銀行轉賬記錄、收據、借條等;
3、催款證據:需要提供證明催討、催收的證據,如短信、電話錄音、催收函等;
4、身份證明:需要提供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護照等;
5、其他證明材料:如涉及到擔保物等,可能需要提供相應的擔保物證明文件。
綜上所述,起訴借款不還的人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程序要求,同時也需要準備充足的證據材料,如借款協議、轉賬記錄、收據或者其他相關證據等。在起訴過程中,應當注重證據的收集和整理,以便更好地證明自己的訴求。同時,在涉及到訴訟時,應當注意遵守相應的法律規定和程序要求,以保證訴訟的順利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個人欠錢不還的怎么起訴
一、欠錢不還的如何起訴
1、欠錢不還的起訴方式:借款方當事人欠錢不還的,出借方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一般情況下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借款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同時提交起訴狀、證據、原被告身份證明等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簡單地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或其他權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與之發生了權利、義務歸屬的爭執。
2、有明確的被告。
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也就是要明確誰侵害了他的民事權益,或者誰與他發生民事權益的爭議。只有被告明確,訴訟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確的一點是,法律要求有明確的被告,重點在“有”字,而不論被告是否“正當”,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告錯了人,選錯了被告,并不妨礙訴訟的成立。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范圍應當明確、具體,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什么、支付什么、反對什么,應清楚、明白,不允許模模糊糊、模棱兩可,否則,人民法院難以確定審判保護的對象和范圍,因而難以提供審判保護的方法。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起訴的案件應該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也就是說,應當屬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權對這一案件進行審判。而應當由行政機關或企業內部處理的糾紛則不屬于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