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家屬什么時候可以探視(刑事拘留家屬怎么了解案情)
刑事拘留多久家屬可以探視
刑事拘留24小時后,家屬可以探視。
【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后,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在被拘留的24小時內,公安機關依法對拘留人訊問,若認為不涉嫌犯罪,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如果是刑事拘留,一般情況下應當在48小時內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屬,但如果案件屬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或者屬于危害國家安全、恐怖主義犯罪或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則不通知家屬,待有礙偵查消失的情形后再通知其家屬。沒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家屬可以有以下方法:1、找當地公安機關詢問情況,看是否存在刑事拘留通知書仍在郵寄途中,還是郵寄地址錯誤等原因。2、如果不存在上述原因,公安機關涉嫌非法執法的,可以積極搜集證據找上一級公安機關投訴。被刑事拘留家屬應當知曉以下內容:首先要知道刑事拘留期間,家屬不能探視。可以做的包括給行為人準備基本的換洗的衣物,第一次往看守所送錢物要帶上《拘留通知書》。如果是行政拘留,必須通知被處罰人家屬。但是以下幾種情況在拘留后不通知家屬:1、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2、沒有家屬的;3、提供的家屬聯系方式無法取得聯系的;4、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通知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見家屬
在刑事拘留期間,家屬見當事人是不被允許的,只能委托律師會見當事人,了解案情,閱讀案卷,調取有利證據,提供法律幫助。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39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信,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拘留10天可以探視嗎
拘留10天可以探視,具體如下: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10天的,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此外,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被羈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訴書副本后,可以與本人委托的辨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護人會見、通信。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需要出示的證件如下:
1、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家屬探視犯罪嫌疑人的規定如下:
1、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的規定,可以去探望;
2、被處罰人的親屬、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預約,在拘留所規定的探視時間可以對執行拘留的被處罰人進行探視;
3、探視時,可以攜帶日常用品和食品,其他的東西一律不得攜帶給被處罰人;
4、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
5、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
6、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綜上所述,被拘留人拘留10天是可以被探視的,拘留所會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會見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拘留所條例》第二十六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會見管理規定。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在拘留所的會見區進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見家屬
拘留期間不可以會見家屬,只可以見律師或者是法定辯護人,若是涉及到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黑社會性質犯罪,調查期間需要會見犯罪嫌疑人的,通過許可才可以會見的。
一、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見家屬?
拘留期間不可以見家屬。
1.犯罪嫌疑人被關押進看守所,在人民法院判決之前,刑事訴訟法規定,只有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家屬親友是不可以會見嫌疑人的。2.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二、一般刑事拘留期限大概是多久?
最長是37天,具體天數還要看情況。
1.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
2.對于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三、刑事案件拘留多少天大概?
要看具體情況的。
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2.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最長的期限是37天,辯護律師需要出示從業證書等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并且如果是比較具有危險性的犯罪分子,不能夠采取監外執行的政策,律師會見嫌疑人也需要得到公安機關的同意才可以,律師和嫌疑人溝通時,也可以不被監聽。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探視
刑事拘留屬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強制措施,在刑事拘留期間直到法院判決生效前,均不得探視。不過,本人或者親屬聘請的律師,可以根據法律規定會見,提供法律幫助。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二十條
涉嫌經濟犯罪的案件與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書的民事案件,屬于同一法律事實或者有牽連關系,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立案:(一)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或者執行過程中,發現有經濟犯罪嫌疑,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中止訴訟、判決駁回訴訟請求或者中止執行生效裁判文書,并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的;(二)人民檢察院依法通知公安機關立案的;(三)公安機關認為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的。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的,公安機關立案后,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采取強制措施和偵查措施,并將立案決定書等法律文書及相關案件材料復印件抄送正在審理或者作出生效裁判文書的人民法院并說明立案理由,同時通報與辦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必要時可以報告上級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不得妨礙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家屬什么時候可以見到?
拘留是我國法律規定的強制措施之一,當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的條件時,公安機關可以對其采取拘留的措施。很多人都問,刑拘多久之后可以見家屬呢?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刑事拘留期間,家屬見當事人是不被允許的,只能委托律師會見當事人,了解案情,閱讀案卷,調取有利證據,提供法律幫助。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于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和第一百六十五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采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