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多久不追究(刑事案件多久不追究責任)
特邀律师

刑事案件過了多少年不會被追究
法律主觀:
刑事案件會判幾年要根據犯罪的情節是否嚴重、造成影響是否惡劣、以及主觀是故意或者過失等情況來決定的,具體還會考量行為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節。 法律規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則除了死緩變更和數罪并罰的情形之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在數罪并罰的情況下,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則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如果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則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法律客觀:
《刑法》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刑事案件抓不到嫌疑人多久不追究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立案后,不受追訴時限限制,終生追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刑事案件多久就不可以起訴了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一般的刑事案件如果它的最高刑判刑是五年的話那么經過五年就是過了起訴期限,以此類推。法律規定的最高刑規定就與刑事案件的起訴期限息息相關,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好這個起訴的期限。
一、刑事案件多久就過了起訴期限
1、刑事案件的起訴期限具體如下
追訴時效的期限是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分別規定長短不一的追訴時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2、刑事案件作為公訴案件有一定的訴訟時效規定。超過這個訴訟時效則法律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根據法律規定的最高刑決定,不滿五年的經過五年;不滿十年的經過十年;不滿十五年的經過十五年;其它的,經過二十年。根據這個分析,你的朋友殺死了人,那么最高刑是死刑,所以應該經過二十年。
從行為發生時開始計算,也就是從殺人時開始計算。但是這個應該保證檢察院沒有立案,沒有人告訴等等。
有個例外就是檢察院認為必須追究的,經最高檢察院批準,可以延期追究。但是你朋友這個案件好像不是必須追究的。
二、刑事訴訟參與人
訴訟參與人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享有一定訴訟權利,承擔一定訴訟義務的除國家專門機關工作人員以外的人。訴訟參與人包括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
1、當事人
當事人是指與案件事實和處理結果有切身利害關系的訴訟參與人。具體包括:
(1)被害人。是特指在公訴案件中,直接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自訴案件的被害人稱之為自訴人。
(2)自訴人。是指以個人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偵查,尚未被提起公訴的人。
(4)被告人。是指被指控犯有某種罪行并被起訴到人民法院的當事人。包括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和公訴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自被提起公訴之日起稱為被告人。
(5)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是指向司法機關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對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做出物質賠償的人。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是指對其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物質賠償責任的人。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 對于人民檢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被不起訴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復查決定,通知被不起訴的人,同時抄送公安機關。
犯刑事案件多少年不追究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訴訟時效按如下規則計算: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刑事案件過了多久無效
刑事追訴時效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各國對追訴時效規定不一,最長的達30年,最短的僅3個月。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刑事案件追訴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追訴期一般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刑事訴訟追訴時效的期限: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是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是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期是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期是二十年。
但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刑事案件的追訴時效是: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受賄罪刑事案件多少年就不追究刑事責任
你說的是追訴期的問題。規定如下:
追訴時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規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已經超過刑法規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已經被追究了刑事責任,該案件應當予以撤銷。我國刑法規定:
【追訴時效期限】: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追訴期限的延長】:第八十八條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第八十九條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