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傷人了怎么處理
車輛事故出現人傷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一、報警。事故發生后,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送往醫院,除非事發地段比較荒涼或者無車經過,盡量不挪動事故車。
二、等待交警到場處理。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并暫扣事故車輛、當事司機《駕駛證》和事故車輛《行駛證》。
三、進行責任認定。交警部門根據事故情況作出責任判斷。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交通事故后人傷有哪些賠償
一、交通事故后人傷有哪些賠償
1、交通事故傷人后需要進行人身損害賠償,如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1、肇事者對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損害,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中索賠包括:醫療費用、住院費用及其伙食費、誤工費用等等,若導致被害人受到嚴重傷害或者嚴重殘疾的情況,受害方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后續康復護理治療費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導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賠償搶救的相關費用外,還要賠償相應的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和對其受害者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用等等;
3、受害人可以通過與侵害人協商約定相應的賠償費用,也可以請求交警部門或者調解委員介入調解,若調解無效,則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訴至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傷人處理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一) 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 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 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 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 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 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 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出車禍人傷了怎么去處理
法律分析:1、事故責任劃分(爭取對自己有利的責任)。交通事故發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護事故現場同時叫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建議在此時打電話報警,由交警介入處理。交警介入后會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事故雙方當事人進行問話調查,對車輛進行技術檢驗,然后根據整個事故情況及成因對事故進行責任劃分。2、保留肇事者相關身份資料,以備起訴時用。責任劃分完畢后交警會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雙方當事人,此時傷者及傷者家屬需要注意的是在拿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同時一定要在交警隊復印肇事者方的駕駛證行駛證以及車輛保險單(用于以后起訴或者理賠所需要)。3、保留醫療費用押金單或傷者在住院期間向醫院繳費時醫院在收到相關費用后會出具押金單,在出院時憑押金單進行結算同時辦理出院,如果押金單丟失則會遇到無法辦理出院或者很難辦理出院的問題,因此押金單一定要保管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交通事故打人了接下來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后做法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1、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并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2、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交通事故人傷處理流程
一、交通人傷事故處理流程:
1、事故發生后立即搶救受傷人員,然后向交警部門(電話122)報案,并向保險公司報案。盡量保留事故現場,如傷者傷情嚴重,則應先撥打120救人。 因搶救受傷人員而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事故發生時的受傷人員和車輛位置,在不耽誤傷者搶救的情況下對現場進行拍照。
2、現場處理
(1)交警到來之后,說明情況,如無法保留事故現場,需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2)扣證或者扣車;
(3)聽交警安排送傷者入院治療;
(4)涉及車輛損失需保險公司現場勘查,并出具勘查報告。
3、去醫院處理
(1)如傷者家屬到場,可告知自己車輛是有保險的,車已被交警扣留;
(2)可留下手機號碼,并取得對方聯系人的手機;
(3)提醒傷者保留好醫藥費的發票及病歷;
(4)如需墊付,保留好墊錢票據。
4、約定調解時間 :電話或當面與傷者約定調解時間。 調解原則:責任劃分尊重交警的意見。交警根據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如果對交警責任認定有異議,及時提出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時間為3個工作日。
二、涉及費用以及所需證明
1、醫藥費 病歷卡、出院小結、費用清單、發票 ;
2、通費 交通費發票、看病期間的公共交通費 ;
3、傷殘賠償金 傷殘鑒定報告、戶籍材料、影像學攝片,建議提交保險公司審閱再行賠付 ;
4、誤工費 收入證明,最好要稅單,收入證明沒有稅單證明力強。事故前三個月及休假期間的銀行流水單、稅單;
5、護理費 傷情、特殊護理提供護理人員誤工費材料(各地司法護理標準不同) ;
6、營養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交通事故理賠標準及人傷訴訟時效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理賠標準: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或護理誤工費、社保補繳費、重新入職損失費、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費、暫時失業費。住院生活或采購費、返鄉跨省交通費、縣內交通費、跨縣交通費、護理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跑腿費、起訴取證跑腿費、差旅費、因傷服藥縫合輸液對人體產生的危害或傷疼費、各類復印費。
衣物報廢或財產損失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于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于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于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范圍內進行確定。
拓展資料: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包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賠償
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對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損害,需要就醫治療或休息而支付各種費用。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各個類別的特性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單獨計算。比如醫療費的計算標準,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等進行認定。
致殘賠償
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根據傷殘認定的等級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賠償標準,但一般均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死亡賠償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無疑應歸為嚴重交通事故一類,雖然生命的價值無法用金錢來衡量,但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終結,隨之而來還有殯葬、被撫養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決,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賠償項目與相關標準。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28條的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精神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即適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損害致殘或死亡,不適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性物件損毀等,比如寵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將寵物狗視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參考資料: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百度百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百度百科
交通事故人傷理賠流程是什么?
理賠流程大致可分為:出險-報案-查勘-定損-核價-核損-核賠-支付\x0d\x0a 1、出險:發生事故。\x0d\x0a 2、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x0d\x0a (1)出險后,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x0d\x0a (2)內勤接報案后,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x0d\x0a (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并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查閱保費收費情況并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復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x0d\x0a (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并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x0d\x0a (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后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并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x0d\x0a (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x0d\x0a 以上工作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x0d\x0a 3、查勘定損\x0d\x0a (1)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托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x0d\x0a (2)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x0d\x0a (3)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x0d\x0a 4、簽收審核索賠單證\x0d\x0a (1)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后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后,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x0d\x0a (2)將索陪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后,交產險部核賠科。\x0d\x0a 5、理算復核\x0d\x0a (1)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后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x0d\x0a (2)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x0d\x0a 6、審批\x0d\x0a (1)產險部權限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x0d\x0a (2)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x0d\x0a 7、賠付結案\x0d\x0a (1)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x0d\x0a (2)財務對賠付確認后,除陪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余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