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時效改為三年(民法典民事訴訟時效改為三年)
訴訟時效兩年變三年何時開始
法律主觀:
訴訟時效在2017年10月1日由兩年變三年。一般的民事糾紛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訴訟時效為三年。其他法律規定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的時效為四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訴訟時效哪年改為三年
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實施之日起,民事訴訟時效改為三年。2018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44次會議通過了法釋〔2018〕12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并于2018年7月23日起施行?!督忉尅返谝粭l規定,民法總則施行后,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的,應當適用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關于三年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當事人主張適用民法通則關于兩年或者一年訴訟時效期間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訴訟時效的特征有以下幾個:
1、訴訟時效不受當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發生權利消滅屬于法律事實中的事件。
2、訴訟時效具有強行性由法律規定的不得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規定。
3、訴訟時效的效果是期間與事實的結合。
4、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但并非所有的請求權如物上請求權。
5、法官無權主動釋明并適用該時效的規定需要當事人提出適用該制度訴訟時效的起算,也即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它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即從權利人能行使請求權之日開始算起。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2023最新民事訴訟時效3年
在民事訴訟時,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提起民事訴訟時,超過訴訟時效,法院將不受理訴訟請求,而依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兩年,那么最新民事訴訟時效3年是怎樣的?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一、最新民事訴訟的時效為3年
我國《民法典》實施后,對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作出了規定,從民法通則的兩年變成三年,這是訴訟時效最新的規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訴訟時效的特征
訴訟時效具有以下特征:
(一)訴訟時效完成僅消滅實體請求權
訴訟時效是以權利人不行使請求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事實狀態為前提的,這與消滅時效以權利人不行使權利的事實狀態的前提相一致。同時,訴訟時效完成后,權利人喪失的并不是向法院起訴的權利,權利人仍有權向法院起訴,只不過權利人喪失了通過訴訟獲得救濟的權利,法院不再保護其權利。因此,訴訟時效完成后權利人的實體請求權消滅,而不是程序上的請求權消滅。因實體上的請求權,是權利人取得勝訴的根據,所以又稱為勝訴權。
(二)訴訟時效具有強行性
法律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屬于強行性規定,當事人既不能協議排除對訴訟時效的適用,也不得以協議變更訴訟時效期間。
(三)訴訟時效具有普遍性
訴訟時效規范為普遍性規范,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訴訟時效適用于各種民事法律關系。
三、超過訴訟時效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關于超過訴訟時效法院應當如何處理,民事訴訟法的司法解釋有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3條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痹谒痉▽嵺`中,各地法院的立案庭在受理時會進行程序性審查,有的還會進行基本的實體審查,所以訴訟時效的問題會被立案庭的法官所提出。對于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法院會受理,但是會提示當事人,案件進入審判庭以后,法院也會主動審查訴訟時效的問題。所以,即使對方當事人不以超過訴訟時效提出抗辯,法院也會主動審查,發現沒有中斷、中止和延長事由的,會以判決的形式駁回訴訟請求。以判決的形式駁回訴訟請求,也就表明了法院對實體問題進行了審查,法院不會對這個糾紛再次處理,也不可能申請強制執行。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最新民事訴訟的時效為3年”問題進行的解答,我國民法總則實施后,對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作出了規定,從民法通則的兩年變成三年,這是訴訟時效最新的規定。
民事訴訟時效哪年改為三年
法律分析:(一)《民法總則》在2017年10月1日開始實施,在此前訴訟時效(兩年)已經屆滿的,新規定的三年訴訟時效沒有溯及力,訴訟時效已經屆滿,不可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本來就是“從舊兼從輕”,且雖然權利人有追訴的權利,但是也必須積極的行使權利,說好的給你兩年時間你卻怠于行使,那么訴訟時效經過了就不可再強行給你延長了。(二)民法總則實施時還沒屆滿兩年訴訟時效的,順延計算三年訴訟時效,注意,是繼續連續計算下去,而不是重新計算,意即知道過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三年,而不是從2017年10月1日起重新開始計算三年。綜上所訴民事訴訟時效在2017年10月1日就有原來的兩年改為三年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
對。
根據律圖查詢得知,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訴訟時效為三年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觀:
一、 訴訟時效 為3年是什么意思
訴訟時效是指 民事權利 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
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后,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后,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權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并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二、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188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實務中,還要注意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的情形!
三、訴訟時效中止
中止,就是停止了繼續計算。訴訟進行期間,因為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暫時停止計算訴訟實效期間,等到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訴訟實效繼續計算。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 法定代理人 ,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四、訴訟時效中斷
中斷,就是斷了重新計算。
訴訟進行期間,因為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經經過的時效統統無效,等到中斷的事由消除后,訴訟實效重新計算。
也就是說提起訴訟的考慮時間增加了一年,可以向法院告三年前的民事糾紛,這是對受害者的權益進一步保護的體現。《民法典》在不斷的完善和修改,其目的就是能更好的保護所有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普通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一、普通訴訟時效2年還是3年
1、普通訴訟時效是三年。普通訴訟時效已經從2年調整為3年,所以向法院主張權利的時間是3年,從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債務訴訟時效是2年還是3年
欠款訴訟時效是三年。訴訟時效已經從兩年延長至三年,根據新法優于舊法的原則,之前舊法關于兩年訴訟時效的規定已經無效。
返還原物請求權2年還是3年
訴訟時效針對的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怠于履行請求權,在期間完成后,其請求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權利歸于消滅的制度,適用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返還原物請求權適用三年的訴訟時效。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