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撫養權需要什么資料(法院起訴撫養權需要什么資料)
撫養權證明材料是什么
民法典中開撫養權證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協議人雙方的身份證件、戶口簿;
2、已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提供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
3、子女的身份證件,出生醫學證明等;
4、非婚生子女的,需提供親子鑒定報告;
5、協議文本;
6、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可以協議變更子女撫養權嗎?
滿足法定條件是可以協議變更撫養權的。子女撫養權的確定方式一般來說,哺乳期內的子女歸母親撫養。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應尊重其意愿。
綜上所述,孩子撫養權公證需要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雙方約定撫養權的書面協議、孩子的出生證明,然后雙方當事人親自共同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之后取得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起訴撫養權需要什么資料
起訴要撫養權需要的材料有起訴書、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和對方有損害子女權益行為的證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形式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起訴撫養權要什么資料
法律分析:l、起訴狀原件
2、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等復印件
經常居住地證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具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辦理信息;或由居委會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證明當事人從某年某月某口至今一直居住在江門市江海區某地,已居住滿一年
子女的出生證明或DNA鑒定報告
婚生子女撫養糾紛的,提供離婚證復印件或離婚判決書復印件
特別提醒:請求變更、追索撫養費的,請以子女一方為原告,列明法定代理人
3、當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授權委托書原件
授權委托書,請注明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及相應權限
原告為涉外、涉港澳臺主體,或原告代理人為公民代理人時,須提交經公證部門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或在本院工作人員前簽訂的授權委托書
代理人資格證明材料
4、證據材料
當事人提交的書證用A4紙單面復印并整理成冊。
5、證據材料清單
詳細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稱、頁數及份數,并在備注欄注明各項材料是原件或復印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爭孩子撫養權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爭孩子撫養權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申請書:申請人需要填寫一份申請書,說明申請的事由和請求。
2、證據材料:申請人需要提供相關證據,例如孩子的出生證明、戶口簿、學校證明、醫療證明、父母的收入證明、房產證明、社保證明等。如果申請人認為對方不適合撫養孩子,還需要提供證明對方的不良行為,例如家暴、虐待、吸毒等證據。
3、相關協議:如果父母雙方已經達成協議,需要提供相關協議和協議的簽字確認書。
4、律師委托書:如果申請人委托律師代理,需要提供律師委托書。
夫妻離婚小孩撫養費規定如下:
1、撫養費標準為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撫養兩個以上子女的,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撫養費數額根據父母經濟能力、子女需要、當地生活水平確認;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不同法院對于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具體要求可能存在差異,申請人需要仔細了解當地的規定和程序,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同時,申請人需要提前準備好材料,以便在訴訟過程中及時提供證據,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孩子的最佳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八條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起訴離婚爭奪撫養權需要什么資料
法律主觀:
1、選擇受理法院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 起訴離婚 應當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準。 2、做起訴前的準備 選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訴離婚前的準備。主要是準備以下書面材料:民事 起訴狀 (即 離婚起訴書 )、原告 身份證 明(戶口簿、身份證)、子女身份證明(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 結婚證 、婚姻證明、戶口簿)。 3、準備好上面這些材料,向法院提交申請,然后等待開庭即可。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變更孩子撫養權需要哪些資料
雙方同意變更撫養權需要的資料有:
1、如果協議變更的,雙方需要書面變更協議書、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子女出生證等資料;
2、如果起訴變更的,雙方需要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子女出生證、民事起訴狀、法定變更事由相關證據等資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爭取孩子撫養權需要什么資料
法律分析:1、證明自己經濟收入高于對方的材料,比如工資流水等;2、證明自己住房條件優于對方的材料,比如自己名下的房產證;3、證明自己帶孩子比較多、與孩子關系更為親近的材料。4、8歲以上子女表達的想跟自己生活的意見。5、如果自己的父母能夠很好的輔助自己帶孩子的話,也可以提交父母的一些資料,比如退休證明,學歷證明、工作證明、退休金流水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起訴撫養權要什么資料
法律分析:起訴撫養費需要的材料:1、孩子的戶口本或者出生證明以及復印件;2、離婚協議書以及復印件;3、離婚證及其復印件;4、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5、預交案件受理費。此外還需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起訴離婚要孩子撫養權需要什么手續
起訴離婚要孩子撫養權需要以下手續:
1、準備起訴材料:起訴離婚要孩子撫養權前,需要準備起訴書和相關證據材料。起訴書應當包括離婚要求和孩子撫養權要求,證據材料包括婚姻證書、戶口本、收入證明、撫養費支付憑證、被告虐待孩子的證據等。
2、提交起訴材料:準備好起訴材料后,可以將起訴書和證據材料提交給當地人民法院。如果您不熟悉訴訟程序,可以請律師代為起訴。
3、參加庭審:當地人民法院接受起訴材料后,將會安排庭審,雙方當事人需要參加庭審,并向法院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和證人證言。
4、等待判決和執行:庭審后,法院將會根據事實和法律規定作出判決。如果判決有不服,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上訴。如果判決生效,被告方應當按照判決履行撫養義務和支付撫養費。
孩子撫養費的執行標準:
1、孩子的具體生活、教育等需要:這包括孩子的飲食、住宿、教育、醫療等方面的開支;
2、付費方的經濟狀況:法院會考慮付費方的收入、財產、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其支付能力;
3、孩子的撫養方式:如果孩子歸屬于一方撫養,那么撫養費的支付方應該是另一方;如果孩子采取共同撫養方式,那么撫養費的支付方應該由雙方共同承擔;
4、其他具體情況:法院還會考慮其他具體情況,如孩子的年齡、健康狀況、父母的離婚協議等因素。
綜上所述,孩子撫養費的支付是一項長期的義務,付費方需要嚴格按照法院的判決進行支付,如果無法按時支付,應該及時與另一方協商解決問題,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同時,對于受益方來說,也需要合理使用撫養費,確保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需要得到合理滿足,避免浪費或者濫用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