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雙方都同意第一次會判嗎(一般起訴幾天接到通知)
起訴離婚雙方都同意當場能判嗎
起訴離婚雙方都同意當場能判。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且涉及離婚的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起訴離婚適用于以下情況:
1、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2、雙方自愿離婚,但就財產分割、債務負擔、子女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
3、一方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離婚的;
4、雙方都同意離婚,但一方不在國內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蹤,或被勞教、勞改而無法親自去辦理登記離婚的;
5、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且為法律所承認的事實婚姻。
起訴離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起訴離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訴狀:是離婚訴訟的標準文書,需要詳細說明當事人的姓名、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證據等內容;
2、結婚證和身份證:需要提供結婚證和雙方身份證的復印件;
3、證據材料:包括雙方的財產證明、共同債務證明、子女撫養、教育和財務支出等證據材料。證據材料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準備,證據要真實可信、充分有效;
4、律師委托書:如果委托律師代理訴訟,需要提供律師委托書和律師執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5、其他證明材料: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醫院的診斷證明、收入證明等。
綜上所述,如果存在財產分割、撫養子女等問題,法院可能需要進行更多的審理和調查,以確定合理的財產分割和撫養子女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起訴離婚都同意離當天可以判離嗎
即便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且起訴離婚都同意離,法院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審理,不能當場判離。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但婚姻法院應該還需進行審核。即便夫妻雙方均同意離婚且起訴離婚的,法院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審理,以確保雙方的離婚協議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審理中,法院通常會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贍養義務履行、債權債務清償等。只有在法院審核確認雙方協議離婚符合法律規定后,才可以立即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前提是沒有對子女的撫養、教育、贍養等產生爭議。如果產生相關的爭議,法院可能還會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調解和判決。
在哪些情況下,法院不同意雙方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雖然可以減少很多糾紛和矛盾,但并不是所有情況下都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例如,如果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前提條件不符合法律規定、離婚協議違反法律、涉及子女撫養等方面的爭議,法院可能會不同意雙方協議離婚,并要求進行調解或者判決。
即便夫妻雙方同意離婚且起訴離婚都同意離,法院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審理,以確保雙方的離婚協議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審理中,法院通常會考慮子女撫養、財產分割、贍養義務履行、債權債務清償等因素。如果產生相關的爭議,法院可能還會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調解和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離嗎?
一般來說,第二次起訴就會判離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一次判決不準離婚,而六個月后可再行起訴,此時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大一些,但也要符合婚姻法感情卻已破裂的情節。并排除軍人無重大過錯妻子提出離婚的情形。
擴展資料:
訴訟離婚的程序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1)請求離婚;
(2)小孩的撫養問題;
(3)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訴訟離婚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一次起訴離婚雙方同意會判離嗎
法律分析:第一次起訴離婚,感情確已破裂的,調解無效后,會判離。夫妻一方第一次去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應當立案審理,人民法院對提供的證據進行審理后,發現夫妻之間的感情確已破裂的,調解無效后,人民法院會判決離婚,對離婚案件進行審理 ,認為感情未完全破裂的,應當判決不準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雙方都同意離婚!法院第一次能否判決離婚?
1、起訴離婚后,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可以證明兩沒有和好的可能,法院第一次就會判決準許離婚。
2、雙方同意離婚,且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的,可簽訂調解協議,由法院以民事調解書的形式確認夫妻離婚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相關問題。
3、夫妻雙方僅同意離婚,未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的,法院會判決準許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問題依法作出判決。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雙方都同意離婚一審會判離嗎
雙方都同意離婚一審是否會判離可根據以下情況而定:
1、如果夫妻雙方的感情確已破裂,無法調解,則判決離婚;
2、如果夫妻雙方的感情沒有確定破裂,可以調解,則不判決離婚。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在戶口所在地做離婚登記,訴訟離婚可在對方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
協議離婚的條件就是雙方自愿離婚,對財產分配、子女撫養等問題能協商一致的。對于一方要求離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對于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事項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慮判決離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屬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經過法院調解不成的,準予離婚:
1、對方與他人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
2、對方有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
3、對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而且屢教不改的;
4、夫妻兩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雙方都同意離婚法院會判離婚嗎
起訴離婚雙方都同意并不是一定可以判離的。例如,雙方婚姻關系無效的情況下,應依法確認雙方婚姻關系無效,而非判決離婚。如果雙方尚未判決,且調解離婚的,可以出具離婚調解書,終止訴訟,也無需判決離婚。
申請離婚的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夫妻雙方財產證明、子女出生證明、離婚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2、選擇適當的離婚方式: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選擇協議離婚,通過律師或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如果無法協商,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提交申請:根據選擇的離婚方式,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給律師、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繳納相關費用。如果選擇訴訟離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訴訟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4、庭前調解:人民法院會安排庭前調解,希望夫妻雙方在庭前達成和解協議,盡可能減少訴訟成本和時間。
5、庭審:如果庭前調解未能達成協議,法院會安排庭審,夫妻雙方需要在庭審中提交證據、陳述事實和訴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審理。
6、判決:經過審理,法院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7、執行:如果一方不服判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生效,雙方需要按照判決內容執行,并完成離婚手續。
綜上所述,離婚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需要認真考慮和慎重處理。在離婚之前,雙方可以采取溝通、咨詢、調解等方式嘗試解決問題,避免走向離婚。如果必須離婚,應該按照法律程序處理,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訴訟雙方都同意離婚怎么辦
法律主觀:
訴訟離婚雙方都同意離婚,一般來說人民法院會 適用簡易程序 ,一般三個月內就可以結案。如果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