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最新版本是多少)
軍人殘疾證等級劃分標準
我們都說,軍人是我們平靜日子里的偉大的英雄,是軍人們默默風險,守護著家國安全。但軍人也是人,也有受傷的時候,傷的嚴重甚至可能會殘疾。軍人殘疾后,也可以進行軍人殘疾登記評定。那么,軍人殘疾證等級劃分標準?下面就由我為大家整理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軍人殘疾證等級劃分標準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綜合考慮殘疾軍人于醫療期滿后的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心理障礙和對醫療護理依賴的程度,將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含職業病)致殘等級評定標準由重至輕分為1-10級,其中,1-6級同時適用于因病致殘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
(一)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和完全護理依賴的,為一級:
1.植物狀態;
2.極重度智能減退;
3.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和大部分護理依賴的,為二級:
1.重度智能減退;
2.后組顱神經雙側完全麻痹;
3.三肢癱肌力3級或截癱、偏癱肌力2級;
4.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癥經系統治療終結后,勞動、生活和社交能力基本喪失;
5.雙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二、殘疾證辦理流程是怎么樣的辦理流程:
(一)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填寫申請表、評定表一式三份,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二)受理:縣級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后,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行核對,并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對于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殘疾評定: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縣級殘聯對于殘疾特征明顯,依照殘疾標準,易于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并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征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 3 人聯合評定、簽字;其他難以直接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必須經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評定,由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填寫評定表,要有明確的殘疾評定結果。
(四)初審、填發:縣級殘聯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并將評定表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對于信息虛假或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予以退回。對于殘疾特征明顯,依照殘疾標準易于認定殘疾類別、等級,縣級殘聯直接填寫評定表者和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符合殘疾標準者,按照殘疾評定結果填寫打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連同申請表、評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報市級殘聯審核批準。縣級殘聯理事長要在殘疾人證填發人處簽字,在填發機關欄加蓋填發機關公章。
(五)農村籍和城鎮無業人員申請評殘,按“屬地原則”,持村(居)委會介紹信到戶口所在鄉鎮殘聯審核登記蓋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監護人(無監護人可有親友或村居委指定專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張和病歷或相關病情資料到縣殘聯辦理。
(六)城鎮職工申請評殘,由所在單位工作人員帶領,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戶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張、有關病情資料、工資單、勞動合同、養老保險到縣殘聯辦理。
(七)殘疾比較明顯,能明顯達到標準的,殘聯可直接辦理。殘疾不明顯的,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病歷證明。精神、智力殘疾出具市精神鑒定中心證明。聽力、言語、視力殘疾出具村居及單位證明,致殘時間、原因,并附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三、軍人殘疾證有什么優惠政策(一)撫恤金待遇:我國大部分省市是執行民政部標準撫恤金的。
(二)不管任何級別的殘疾軍人,只要持證就可以在境內半價優惠乘坐飛機、火車和長途汽車。免費乘坐市內(含郊區)的公交地鐵等交通設施.
(三)風景區景點門票的優惠,只有一些著名的景點如黃山、歡樂谷、九寨溝等只有六級以上的殘疾軍人可以免票,七級以下的殘疾軍人只有半價優惠。
(四)劇院、電影院門票優惠是不分級別的,殘疾軍人可以半價優惠。
(五)醫療保障的問題對于六級以上殘疾軍人明確國家保障的。
軍人殘疾等級是從一到十級進行評定,其中一是最重的。在生活中我們看到軍人,要時刻記住是軍人在保家衛國,向他們表示禮讓和尊敬。
軍人評殘等級怎么劃分
法律分析:軍人評殘等級標準: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和完全護理依賴的,為一級。1、植物狀態;2、極重度智能減退;3、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4、重度運動障礙;5、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6、雙下肢高位及一上肢高位缺失;7、肩、肘、髖、膝關節中5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8、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90%,四肢大關節中6個以上關節功能不全;9、雙眼球摘除;10、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11、雙側上、下頜骨完全缺損;12、呼吸困難級,需終生依賴機械通氣;13、小腸切除90%以上;14、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癥期)6個月以上需終生血液透析維持治療。
法律依據:《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 傷殘等級的劃分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其等級劃分依據是:1、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識消失; 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d. 社會交往完全喪失。2、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b.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c. 不能工作; 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3、 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b.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c. 明顯職業受限; d. 社會交往困難。4、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b.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c. 職業種類受限; 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5、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 b. 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d. 社會交往貧乏。6、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b. 各種活動降低; c. 不能勝任原工作; d. 社會交往狹窄。7、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c. 不能從事復雜工作; d. 社會交往能力降低。8、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b. 遠距離活動受限; c. 能從事復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d. 社會交往受約束。9、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10、級傷殘劃分依據為: a. 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c. 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