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沒有諒解書就一定坐牢嗎(撞死人無諒解書判一定坐牢嗎)
撞死人無諒解書判一定坐牢嗎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罪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如果沒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駕駛人正常行駛途中,發生意外導致撞死人的,應當積極進行賠償,配合調查,不需要判刑。
諒解書是做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量刑判刑的依據,如果當事人是因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受害人家屬不出具諒解書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撞死人無諒解書判一定坐牢嗎
開車撞死人但是沒有諒解書可能會坐牢。
法律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沒有諒解書且當事人的行為被認定為犯罪的,可能會坐牢。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九十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全責沒諒解書就一定要坐牢嗎
法律主觀:
對于已經觸犯《刑法》構成刑事犯罪的案件,積極與受害人一方協商賠償并且取得諒解,是從輕處罰的一個重要情節,但是并不表示取得諒解就可以不承擔刑事責任了。是否判刑還需要結合整個案件的具體情況。如果是犯罪情節輕微的,簽訂諒解書,雙方和解之后,檢察院可以不起訴,自然也就不用判刑,但是該規定只適用于犯罪情節輕微的情形。如果是較為嚴重的犯罪,諒解書能起到的作用是在適當的減刑,從輕處罰。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交通肇事罪沒有諒解書會坐牢嗎
法律主觀:
一般應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 如果被告人取得諒解書的,屬于法定的從輕情節,法院在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如果沒有諒解書的,則應根據其他的量刑情節及刑法規定來進行量刑。 而如果是 構成交通肇事罪 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一般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屬于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則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屬于因 逃逸致人死亡 的,則應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車禍死亡沒有諒解書具體怎么判
車禍死亡沒有諒解書,涉嫌交通肇事罪,屬于車禍導致他人死亡的情形,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刑法上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為只有交通肇事并產生重大后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對于未滿16周歲,已滿14周歲的人駕駛機動車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于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于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于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于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么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開車撞死人但是沒有諒解書會坐牢嗎
判決刑罰的主要依據是犯罪行為人的行為嚴重程度以及主觀過錯,被害人的諒解書是影響量刑的考慮因素,并非主要決定因素,會不會坐牢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如果肇事駕駛員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一款所規定的情形的,駕駛員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擔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五)嚴重超載駕駛的;(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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