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公攤面積怎么算(拆遷補償公攤面積算平方么)
公攤面積拆遷補償
法律主觀:
拆遷公攤面積有補償。不論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還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選擇產權置換時,不能低于拆一還一的原則,不能因此而降低原有的居住面積、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由此可知,公攤面積也應當參考1:1的還房比例,拆前公攤和安置房公攤應當一致,如有差距,應計算補償。
法律客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拆遷補償公攤面積怎么算
法律主觀:
拆遷公攤面積有補償。不論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還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選擇產權置換時,不能低于拆一還一的原則,不能因此而降低原有的居住面積、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由此可知,公攤面積也應當參考1:1的還房比例,拆前公攤和安置房公攤應當一致,如有差距,應計算補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
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房屋拆遷有公攤面積時會怎樣進行補償
在進行商品房買賣時,業主都會涉及到公攤面積。那么當房屋拆遷時,拆遷單位會對公攤面積進行補償嗎?應該怎么進行補償呢?
房屋征收補償金的標準直接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從以往情況來看,也是多數土地征收矛盾產生的根源。為此,《條例(草案)》著重進行了規范。我了解到,國務院《征收條例》規定了房屋征收補償的最低標準,要求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自2006年以來,針對房價趨高的現實情況,依法確立并執行了以“就地房屋補貼”作為基準的補償標準,以“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作為結算補償金的標準,并規定了25平方米的住房保證面積、10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積以及45平方米的有償改善面積,在當時較好地保障了被拆遷人的居住權益、改善了其居住條件,得到了社會的認同。但是近幾年來,房屋征收基本上為征收多層、補償高層,高層住宅的公攤面積一般遠遠大于多層住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被征收人居住條件的改善。在調研中,市民對這一問題反映比較強烈,而且,實踐中進行的房屋征收項目,也都在具體工作中通過不同方式,增加一定的面積補貼。
基于以上情況,按照保持政策延續性、保證補償標準不降低并適當改善的總體思路,《條例(草案)》第二十一條規定了以下就地房屋補償標準:“征收住宅房屋實行就地房屋補償的,應補償面積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積給予補償;
(二)被征收房屋面積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計算;
(三)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積;
(四)被征收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補償,差額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五)被征收人在本市其他區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購買公有住宅房屋的,該公有住宅房屋面積與被征收房屋面積之和大于二十五平方米的,不適用本款第二項的規定;該公有住宅房屋面積與被征收房屋面積及住房改善面積之和大于四十五平方米的,不適用本款第四項的規定;
(六)“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應補償面積?!睋私?,按照以上標準,相比2006年拆遷管理法規的補償標準,增加了規定“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補償面積”,即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部分,作為應補償面積,由征收人給予補償?!斑@樣就把公攤面積還給居民了,讓居民改善住房面積。”
青島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明細
拆遷補償:根據青島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123條規定:
(1)就地房屋補償的:被拆遷套內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 公灘面積 10平方米 公攤面積比例該住宅房屋建設項目的平均公攤面積比例計算(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設的,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計算)
(2)實行貨幣的:按上述計算的應補償面積×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結算貨幣補償金。
一、青島市拆遷補償標準:
(1)就地房屋補償的:被拆遷套內面積(不小于25平方米) 公灘面積 10平方米 公攤面積比例該住宅房屋建設項目的平均公攤面積比例計算(或用于其他工程建設的,按照百分之二十三計算);
(2)實行貨幣的:按上述計算的應補償面積×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結算貨幣補償金。
二、拆遷住宅房屋實行就地房屋補償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按照被拆遷房屋面積補償;
(2)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積;
(3)被拆遷房屋面積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計算;
(4)被拆遷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補償,差額部分由被拆遷人按照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三、拆遷住宅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別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1)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選擇房屋補償且被拆遷人同意解除租賃關系的,由房屋承租人向被拆遷人支付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關規定購買被拆遷房屋所應當支付的價款,拆遷人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對原房屋承租人進行房屋補償,補償房屋的產權歸原房屋承租人。
(2)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且被拆遷人同意的,由拆遷人將按照本條例規定計算的拆遷補償金扣除房屋承租人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關規定購買被拆遷房屋所應當支付的價款,余款支付給房屋承租人,扣除款支付給被拆遷人。
(3)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與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方式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補償。補償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再行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4)私有出租住宅房屋的被拆遷人要求實行貨幣補償但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補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拆遷補償公攤面積怎么算
法律分析:公用分攤建筑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公用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政府對拆遷房公攤面積的補償
法律分析:根據拆遷法律的規定,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條件,對于公攤面積應當補償。
另外,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還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的規定,征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后拆遷,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戶的居住問題,切實做到被征地折遷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因此,不論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還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選擇產權置換時,不能低于拆一還一的原則,不能因此而降低原有的居住面積、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
也就是說,由上述內容可得知,公攤面積也應當參考1:1的還房比例,拆前公攤和安置房公攤應當一致,如有差距,應計算補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回遷房公攤面積國家規定標準
普通的多層10%-15%,小高層15%-20%,高層20%-25%。
根據查詢華律網站顯示,一般來說,普通的多層住宅樓在沒有地下設備用房、沒有底層商鋪、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公攤的系數約在10%-15%;帶電梯的小高層的住宅,公攤的系數約在15%-20%;高層的住宅相對更高一些,約在20%-25%。公用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
回遷房就是發展商征收土地時,賠給回遷戶的房子;回遷房的概念源于拆遷,這是中國特殊的拆遷政策的產物。拆遷安置過程中,采取貨幣補償的方式,拆遷戶用補償款購買商品房與普通人購買商品房沒有任何區別,都是花錢買房,購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拆遷房有公攤面積嗎
拆遷房是有公攤面積的。
公用建筑面積是指由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棟樓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多層住宅樓,公攤系數在10%-15%之間;
小高層住宅,公攤系數在15%-20%之間;
高層住宅,公攤系數在20%-25%左右。
拆遷房與商品房有哪些區別
拆遷房是對拆遷戶補償性房屋的一種,也就是開發商為了補償給原住民的新建房。當然有的被拆遷戶,還需要再交一點差價,而在轉手賣的時候,拆遷房的房價就沒開發商的商品房那么貴。
商品房大家都不會陌生,是開發商經過競標土地出讓,建設的樓房,是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建設的,能在在市場上自由交易,有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
1、拆遷房與商品房在產權上有明顯的區別,拆遷房不是完全產權,而商品房是有完全產權的;
2、時間交易限制,拆遷房的一般規定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而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3、拆遷房的交易比較多限制,購買風險會比商品房大一些,很有可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4、由于拆遷房的建筑利潤被限,因此商品房的質量會比拆遷房好。
回遷安置房公攤面積怎么計算?
房產建筑面積計算的記憶口訣,口訣如下:“外墻隔墻量中線,套內墻體全計算;陽臺區分封閉否,封閉全算未封半。量具離地一米二,陽臺應測底平面;本樓共用本樓算,多樓使用不能攤。”作為一個參照標準,希望能讓老百姓在購房時至少做到心中有數。
計算公攤面積的方法:本層共有分攤面積=本層建筑面積-本層各戶套內建筑面積之和本幢共有分攤面積=本幢各層共有分攤面積之和本幢共有分攤面積系數K=本幢共有分攤面積÷本幢各戶套內面積之和各戶分攤面積=各戶套內建筑面積×本幢共有分攤面積系數K.公攤面積屬于建筑面積范疇拆遷補償在計算面積時是以房產證上的建筑面積為標準的,而建筑面積包括室內面積和公攤面積,因此拆遷補償包括公攤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