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物業起訴不交物業費有什么后果(被物業起訴不交物業費怎么辦)
物業費不交被起訴了會有什么結果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物業費不交被起訴的需要在判決后還款,不還的會被強制執行,錄入失信人員名單,嚴重的,觸犯刑事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不交物業費被起訴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無正常理由不交物業費被起訴,如果敗訴的話,物業費還是要正常交,而且長期不交物業費的,很可能違反了物業合同中的條款,要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另外業主敗訴的話,需要支付訴訟費。所以業主無正當理由應該繳納物業費,如果以沒有享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物業管理為由不交物業費的,起訴到法院,法院也是不會支持其訴訟請求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物業費不交被起訴了會有什么結果
物業費不交被起訴的后果如下:
1、法院支持物業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滯納金;
2、物業合同中有關于違約金的條款,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3、物業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按照銀行同期借款利息支付;
4當出現過高的違約金或者過低的違約金時,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請求調整。
物業費,是指物業管理人提供物業服務,接受物業服務的業主根據物業服務合同應支付的費用。業主支付物業費是業主的義務。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訴,但是不能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
以下幾種情況可以拒交物業費: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3、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
4、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
5、物業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物業費不交被起訴了會有什么結果
法律分析:不交物業費被起訴的,法院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如果業主確實未交物業費的,判決業主繳納,拒絕履行的,物業公司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物業服務費是物業項目的各項服務得以維持的保障,也是物業保值增值的保障,更是物業服務公司盈利和生存的保障。如何保證物業費及時到位,如何催繳拖欠的物業費,是每個物業服務公司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物業費不交被起訴了會有什么結果
一、不交物業費被起訴后果
不交物業費被起訴的,法院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如果業主確實未交物業費的,判決業主繳納,拒絕履行的,物業公司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則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
二、不動產證和房產證區別是什么?
1、證件名稱不同
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而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監制機關不同
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而不動產權證書,監制單位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3、權證編號不同
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和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書包括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4、頒證詞不同
房產證頒證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為保護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對所有權人申請登記的本證所列房產,經審核屬實,特發此證。不動產權證頒證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為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對不動產權利人申請登記的本證所列不動產權利,經審查核實,準予登記,頒發此證。
物業費不交被起訴了會有什么結果
一、物業費不交被起訴了會有什么結果
1、物業費不交被起訴了會有以下結果:
(1)如果業主確實未交物業費的,判決業主繳納;
(2)若業主不繳納物業費屬于合理合法的,法院會駁回物業公司的請求。根據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則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二、物業費用產生糾紛找誰
物業費用產生糾紛后可以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以及與價格部門同級房地產行政的主管部門。
物業費不交被起訴了會有什么結果
不交物業費被物業服務企業起訴的后果為:如果物業獲得勝訴判決,拖欠物業費的業主仍然要交納物業費。除此之外,還應當依據物業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第六十四條規定,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
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物業管理費不交被起訴會有什么后果
物業費不交被起訴的后果是業主無法享受相應的物業服務,法院進行調解、判決后要求業主及時繳納并承擔拖欠物業費的滯納金與違約金,調解書、判決書生效后業主拒絕履行的,物業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一、物業費不交被起訴了會有什么結果?
1、物業費不交被起訴的后果是業主無法享受相應的物業服務,法院進行調解、判決后要求業主及時繳納并承擔拖欠物業費的滯納金與違約金,調解書、判決書生效后業主拒絕履行的,物業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3、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小區的物業服務費主要是公共服務收費,包括公共設備、設施的日常運行、維修和保養,綠化管理、保安、保潔等,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應交納相應費用。共有部分與專有部分具有緊密聯系,每一個業主都從物業服務企業對于共有部分的管理與保養中受益,物業費的交納義務對全體業主而言是均等的,否則,物業服務關系穩定性和確定性將會被打破。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不交物業費?
若是出現物業管理企業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對擅自提高的部分業主可以不交納物業費,此外,以下情形出現,業主也可以不繳納物業費:
1、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務,未經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認可的,業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費用。
2、實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業主對超過指導從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業管理企業不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業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4、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先服務后收費的,在物業管理企業未提出相應服務的情況下,業主可以不交納相應的服務費用。
不少購買商品房的公民,會成為特定小區的業主,這些業主需要承擔諸如按照約定繳納物業費的義務。如果業主不履行此義務,那么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對于催促后依舊未繳納的,應該繳納但是未繳納物業費的業主可能會被物業服務企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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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不交物業費被起訴后果?
法律分析:物業費不交被起訴的后果:法院支持物業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滯納金;物業合同中有關于違約金的條款,按照合同約定執行;物業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按照銀行同期借款利息支付;當出現“天價”違約金或者過低的違約金時,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請求調整。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不交物業費被起訴后果
法律分析: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的,人民法院證實業主確實未繳納物業費的,判決業主繳納,業主仍拒絕繳納的,物業公司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愿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二百三十八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百五十二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