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附帶民事訴訟,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關于附帶民事訴訟,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下列關于附帶民事訴訟說法正確的選項是:
【答案】:C
按照《高法解釋》第144條的規定,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僅對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法院應當告知其可以對其他共同侵害人一并起訴,但同案犯在逃的除外??梢姡珹表述錯誤。按照《高法解釋》第148條的規定,經公安機關、檢察院調解,當事人已經達成協議并全部履行,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除非調解違反自愿、合法原則。所以,B表述錯誤。按照《高法解釋》第160條的規定,法院準許檢察院撤回起訴的,對已經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可以進行調解;不宜調解或經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故此,D表述錯誤。按照《高法解釋》第301條的規定,附帶民事部分不論是與刑事部分一并審判,還是另行審判,上訴期都按刑訴期限確定。所以,C正確。
下列關于附帶民事訴訟的程序表述,正確的是?
【答案】:C、D
《刑訴法解釋》第184條第1款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時提起。故A項不正確?!缎淘V法解釋》第197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準許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的公訴案件,對已經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可以進行調解;不宜調解或者經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并告知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故B項錯誤?!缎淘V法解釋》第181條第1款規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僅對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可以對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故C項正確。《刑訴法解釋》第183條規定,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應列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對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已經從其他共同犯罪人處獲得足額賠償的除外。故D項正確。
關于附帶民事訴訟的調解,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答案】:B
《刑事訴訟法解釋》第153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根據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達成協議并即時履行完畢的,可以不制作調解書,但應當制作筆錄,經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后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AD選項錯誤。
B選項正確,《刑事訴訟法解釋》第148條規定,偵查、審查起訴期問,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提出賠償要求,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調解.當事人雙方已經達成協議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合法原則的除外。
C選項錯誤,《刑事訴訟法解釋》第164條規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在刑事訴訟中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
關于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h2>
【答案】:B,C,D
《刑事訴訟法》第99條規定的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情形,僅限于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第5條進一步規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據此,A選項錯誤。該規定第1條第1款還規定: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據此,B選項正確。該規定第3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依法判決后,查明被告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應當裁定中止或者終結執行。據此,C選項正確。該規定第4條規定:被告人已經賠償被害人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據此,D選項正確。
人民法院依法對附帶民事訴訟進行調解,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答案】:ABC
《刑事訴訟法解釋》第153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根據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達成協議并即時履行完畢的,可以不制作調解書,但應當制作筆錄,經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據此,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也可進行調解。AB項正確。<刑事訴訟法解釋》第154條規定,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訴訟一并判決。可見,C項正確,D項錯誤。故本題選A、B、C項。
關于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2007年試卷二第69題)
【答案】:B, C, D
[考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
[解析]《刑事訴訟法》第77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通過的《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第1條第1款明確規定,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因此選項B正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第3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依法判決后,查明被告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應當裁定中止或者終結執行。選項C正確。又根據第4條的規定,被告人已經賠償被害人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因此選項D也是正確的。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之一是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本身造成的,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質損失與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之間必須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選項A中的犯罪分子非法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與犯罪分子的犯罪行為本身并無直接的因果關系,而是與犯罪分子實施犯罪行為后對贓物的處置行為有關系,因此被害人不能因此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而只能單獨提起民事訴訟,選項A錯誤。
[難度系數]**
關于附帶民事訴訟,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90條規定,在偵查、預審、審查起訴階段,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賠償要求,已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記錄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訴后,人民法院應當按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受理;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調解,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并已給付,被害人又堅持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據此可知,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被害人提出賠償要求經記錄在案的,公安機關、檢察院可以對民事賠償部分進行調。因此,A項正確。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經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并已給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因此,B項錯誤?!缎淌略V訟法司法解釋》第96條規定,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除人民檢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調解。調解應當在自愿合法的基礎上進行。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審判人員應當及時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調解達成協議并當庭執行完畢的,可以不制作調解書,但應當記入筆錄,經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據此而可知,并非法院審理的所有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都可以進行調解,是存在例外情況的,即人民檢察院提起的不能進行調解。因此,C項說法不嚴謹,不選。另外,附帶民事訴訟經調解達成協議并當庭執行完畢的,可以不制作調解書,但應當入筆錄。因此,D項錯誤。
關于附帶民事訴訟的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答案】:C
【考點】訴前財產保全、調解和提出。詳解:訴前財產保全依原告人申請而進行,檢察院可以作為原告人,因此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在作出保全之后的15天之內沒有提起附帶民訴,法院會解除保全措施。二審當中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能調就調,調不了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