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審判組織?(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審判流程)
什么是刑事審判組織?
什么是審判組織,刑事審判組織有哪些組織形式
審判組織是指法院審判案件的組成形式,包括獨任制、合議庭、審判委員會。
一、獨任制:指由審判員1人[行使與審判長同樣職權]獨任審判的制度。
1.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
A.對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可以組成合議庭審判、也可以由審判員1人獨任審判【獨任制僅限于基層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判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B.對可能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判。
2.審判組織除可以獨任審判外,均須采用合議庭組織形式。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組織有兩種形式:合議制和獨任制。
合議制是集體審判案件的一種制度。合議庭是實現這種集體審判制度的組織形式。獨任制則是由審判員一人對具體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的制度。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以合議制為原則,只對簡單的案件可以適用獨任制。
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只有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才能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法院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在哪個法院
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由審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轄,并且由審理刑事案件的同一個審判組織審理。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由人民法院同一審判組織審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是包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民事公益訴訟雙重特征的訴訟方式。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由誰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期限是一般為兩個月至三個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在立案后一審判決前提起,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當提交附帶民事訴訟狀。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時提起。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就是說在刑事案件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同時被害人也可以在刑事訴訟結束后,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刑事訴訟立案后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根據被害人等的申請或檢察機關的提起,對由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進行合并審理的訴訟活動。刑法具有空間和時間效力。刑法的空間效力,是有一定的管轄原則的。屬地原則,是以本國境內發生的犯罪活動為前提,如果行為人超出了本國的邊境,是不適用于本國刑法的。屬人原則,如果行為人是本國人,發生的犯罪活動,無論是在本國境內還是境外,都是適用本國刑法的,反之行為人不屬于本國人,在本國境內發生的犯罪活動,是不適用本國刑法的。刑法也具有時間效力,刑法存在生效時間,也存在失效時間。生效時間,一般是自公布之日起,或著是在公布以后的某個時間生效。失效時間,一般是國家立法機關明確公布,或著是自然失效。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為什么附帶民事訴訟與刑事案件應當由同一審判組織審理?
法律主觀:
(一)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應當告知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權提起附帶民事 訴訟 的人有權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 (二) 在偵查、預審、審查起訴階段,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賠償要求且已經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記錄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訴后,人民法院應當按照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受理。偵查、起訴階段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調解,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并已經給付,被害人又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三) 人民法院收到附帶民事訴訟的 起訴狀 ,或者接受口頭起訴后,應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決定是否 立案 。符合 刑事訴訟法 規定的,應當受理,不符合的, 裁定駁回起訴 。 (四) 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后,應當在5日內向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送達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副本并根據刑事案件的 審理期限 確定被告人提交民生 答辯狀 的時間。 (五) 人民法院在 開庭審理 案件前,應當向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和被告送達傳票,通知其按期出庭。這里的被告,是指未被 羈押 的被告人以及刑事案件被告人之外的其他被告。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允許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可以實行民事 拘傳 。 (六) 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當事人在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負有 舉證責任 。 (七) 由公民個人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審理進行調解,調解在自愿、合法的基礎上進行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第一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第一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審判流程
法律主觀:
在實踐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刑事案件中,情節嚴重的話,給到被害人一定傷害,不僅是要處理刑事處罰,還有一定物質損失的賠償。
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審判
1、附帶民事訴訟的的審判組織、受理和準備程序(一)附帶民事訴訟的審判組織第78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該規定從原則上明確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程序。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訴訟部分與刑事部分是緊密相連的,因而,民事部分的審判與刑事部分的審判一般應同時進行。
2、人民法院只有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實,確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以及刑事責任大小的基礎上,才有可能對被告人是否應當承擔被害人的物質損失以及賠償損失的范圍作出認定,進而確定賠償的范圍以及賠償的形式。因而,附帶民事訴訟理應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這樣也便于全面查清案件事實,節省人力、物力和時間。
3、但由于附帶民事訴訟本質上畢竟是一種民事訴訟,不可避免地具有許多與刑事訴訟不同的特點,例如,需要認定物質損失的程度、大小和范圍、被告人的賠償能力、承擔賠償責任人員的范圍等,而對這些事實的認定有時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難,有些甚至在訴訟過程中尚處于變化中,需要進行周密的調查、甄別和科學的鑒定。而刑事案件審判由于較多地牽涉到被告人的人身權利問題,不允許久拖不決,不能超越各訴訟階段法定的訴訟期限,如果附帶民事部分同刑事部分一并審判確有一定的困難,可能影響刑事部分在法定時間內審結時,也可以對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分開審判。但是在分開審判時要注意:
第一,只能先審刑事部分,后審附帶民事部分,而不能先審附帶民事部分,再審刑事部分;
第二,必須由審理刑事案件的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部分,不得另行組成合議庭;
第三,附帶民事部分的判決對案件事實的認定不得同刑事判決相抵觸;
第四,附帶民事部分的延期審理,一般不影響刑事判決的生效。
以上就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審判,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本質上畢竟是一種民事訴訟,不可避免地具有許多與刑事訴訟不同,因此在審判時候需要注意內容。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第一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什么叫民事附帶刑事案件
法律主觀:
因與刑事犯罪所引起的賠償一般提起民事訴訟,由刑事案件的審判庭解決,因此法律稱之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該訴訟屬于與刑事案件合并審理,所以說,附帶民事訴訟屬于刑事案件范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不需要分開寫,是由刑事法庭一并審理的,既對被告人是否有罪,有罪又應處何種刑罰作出判決,又對民事訴訟作出處理(判決或調解或裁定駁回訴請等)附帶民事訴訟是刑事案件立案后提出的,可見附帶民訴是民事訴訟。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第一百零四條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什么意思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根據被害人等的申請或檢察機關的提起,對由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進行合并審理的訴訟活動。附帶民事訴訟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審結,則應單獨作為民事案件審理。一般情況下附帶民事訴訟應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但有時為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延遲,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部分。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意義是:
1、附帶民事訴訟有利于正確處理刑事案件。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一并解決民事賠償問題,有利于全面查明被告人的行為到底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應當判處何種刑罰。
2、附帶民事訴訟有利于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利。有利于及時彌補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的物質損害。
3、附帶民事訴訟有利于正確執行中國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刑事政策。
4、附帶民事訴訟有利于節約訴訟資源,便于訴訟參與人參加訴訟。
5、有利于維護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
第一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何審理
一.答辯法院受理公訴案件起訴書和附帶民事訴訟狀,應當同時將刑事和民事訴狀送達被告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還應當把訴狀副本送達他的代理人。通知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準備答辯,但沒有十五天答辯期的規定。在刑事案件開庭時口頭答辯即可。二.庭前調解刑事案件開庭前可以先對附帶民事訴訟進行調解。刑事調解不一定雙方當事人見面,由法官分別找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談話,力爭在刑事案件開庭前達成調解協議。調解協議達成后,由法院制作調解書。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即生效。開庭時不再受理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協議當時履行完畢的,記入筆錄,也可以不制作調解書。調解不成的,通過審判解決。三.審理的合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與刑事案件由同一個法庭一并審理。個別情況,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四.兩種審判程序的協調附帶民事訴訟以被告人構成犯罪為前提。所以,以“先刑后民”為原則,減少重復勞動。1.開庭準備階段以次查明公訴人、辯護人、刑事被告人、刑事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宣布刑事案件案由、附帶民事訴訟案由,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2.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宣讀刑事案件起訴書。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宣讀民事起訴書。公訴人、被害人、被害人先后就刑事案件向被告人發問。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代理人就附帶民事問題向被告人發問。法庭宣讀證據,先后宣讀刑事犯罪證據和附帶民事訴訟的證據。3.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發表控訴意見。被害人發表控訴意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代理人發言。刑事被告人陳述和辯解。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告人、代理人答辯。雙方對民事問題辯論后,再就民事問題辯論。4.最后陳述階段刑事被告人做最后陳述。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發表最后意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發表最后意見。附帶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有調解意向的,還可以再次調解。五.評議判決刑事案件與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一并評議,一并判決。如刑事案件判決無罪,附帶民事訴訟仍由改審判組織做出判決。六.撤訴附帶民事訴訟審結前,原告人要求撤訴的,法院應當允許。不再繼續審理和判決。但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不能撤訴。七.對判決不服刑事被告人對一審判決刑事部分不服,可以在十日內提出上訴。公訴人對一審判決刑事部分不服,可以在十日內提出上訴。被害人對一審判決刑事部分不服,五日內可以要求檢察院抗訴,但不能以自己名義上訴。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對一審判決刑事部分無權上訴,對民事部分不服十日內可以上訴。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對一審判決民事部分不服,十日內可以上訴。八.二審1.檢察院對刑事部分抗訴、被告人對刑事部分上訴的,二審法院對刑事部分、民事部分一并審理。2.當事人對附帶民事部分上訴的,對刑事部分無約束力。二審法院只對民事部分再審。3.二審審理民事部分,發現刑事部分判決錯誤的,按照審判監督程序予以糾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