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滿兩年要不要提供證據證明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夫妻分居滿兩年要不要提供證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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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滿兩年要不要提供證據證明
夫妻分居滿兩年要提供證據證明。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所以當事人可以通過提供自己在外居住的租賃合同、夫妻雙方的微信、QQ中關于分居事宜的聊天記錄等證據,證明夫妻二人已經分居滿兩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