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外借發生事故車主是否有責任(車子外借發生事故車主有責任嗎)
借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是否擔責
借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是否擔責,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斷的,存在以下兩種情形:
1、借車給別人出了事故,車主沒有過錯的,車主不承擔法律責任;由實際駕駛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行政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負刑事責任。
2、但是車主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
車主與駕駛員對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被害人死亡有共同過失的,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需負刑事責任。
一、汽車借給別人開出了事故車主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情況有:
1、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車輛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3、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4、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二、車主和司機不是同一人的其他情形及責任承擔:
1、基于車輛買賣關系: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2、基于雇傭職務關系:
車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司機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應當與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司機追償。如果車主只是將車出借給司機并無過錯,車主對司機的交通事故不承擔責任;
3、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的:
未經允許駕駛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盜竊、搶劫、搶奪行為:
因盜竊、搶劫、搶奪行為致使駕駛人與機動車所有人不是同一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與機動車使用人承擔連帶責任。
5、基于雇傭職務關系:
車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如果司機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應當與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司機追償。
(1)對受害人的責任承擔(對外責任):
此種情況下,車主無疑為用人單位,司機只要是因執行用人單位工作任務致人損害就應由用人單位對受害人承擔侵權責任,司機存在過錯與否在所不問。
(2)車主對司機的追償權(內部責任):
車主對受害人進行了賠償后,在用人單位能夠舉證證明侵權行為是由于其工作人員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且該行為超出了法律賦予的職權或單位的授權范圍,車主(用人單位)則可以行使追償權。
交通肇事罪的認定與量刑:
交通肇事罪的認定標準: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9、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標準:
(一)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三)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并適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的規定確定其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借車給別人出了事故車主有沒有責任
把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后車主有沒有責任需要依據具體情況來判斷,具體如下:
1、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方責任的,車主不承擔責任,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2、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車主有過錯的情況如下:
(1)知曉車有故障還將車外借的。需注意的是,這里的車輛故障是指被借車輛的剎車系統、動力系統、輪胎等,已經可能會影響到車輛正常運行的;
(2)知曉借車人吸毒、醉酒還將車輛外借的。但若借車人是在借到車后,再進行了醉酒、吸毒這樣的行為,車主是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
(3)將車輛借給沒駕照,駕照被吊銷,或者不符合車的駕照類型的人。
交通事故賠償包括人身損害賠償和財產損失賠償,具體如下:
1、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財產損失賠償是指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財產權益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第九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第十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十六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車子借出去出了事故車主有責任嗎
車子借出去出了事故車主沒有責任。
車主無過錯要符合3個條件:
1、借車的人有駕照且未吊銷和過期;
2、駕照類型符合駕駛車型,例如C2類型的駕照就不能開C1類型的駕照;
3、對方借車時是否有酒駕、毒駕等法律禁止行為;
4、如果車主在明知對方喝過酒的情況下把車借出,最終造成事故的,那車主要承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借車給別人出了事故以下兩情況保險不賠償:
1、未經車主同意2次轉借的,保險不賠。在保險的免責條款當中,有一條明確規定:未經被保險人同意或允許而駕車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2、對方駕照不合法、駕照類型不符、酒駕的,保險不賠。跟前面的法律責任一樣,如果你在明知對方無駕照、過期、吊銷,或者駕照類型不符合、酒駕醉駕的情況下把車借給對方。出了事故保險也是可以拒賠的,這個在保險的免責條款當中同樣有明確的規定。
綜上所述,如果事故造成的損失較大,導致肇事司機賠償不了。法庭會判決車主墊付賠償金,但墊付金額不會超過汽車自身價格。事后,車主可以向肇事司機或者其家屬追討墊付的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車主將車借給別人發生事故車主責任
車主將車借給別人發生事故,車主也應承擔責任。如能證明借車人存在過錯,可以在車主的賠償責任中得到相應減輕。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當車主將車借給別人使用時,如此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車主也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種情況下,車主的賠償責任是直接的、無論過失也好、主客觀原因也好,都需要承擔。但是,在具體的案件中,如果車主能夠證明其并沒有過錯,而是在借車人的過失下導致了事故,那么車主的責任會有所減輕。例如,借車人在駕駛過程中酒駕、超速、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車主就可以在賠償責任中得到相應的減輕。總之,若車主發生了這樣的情況,需要及時與保險公司進行聯系,確保賠償事宜盡快得到處理。
如果車主將車借給未滿18歲的人開,發生事故,車主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如果車主將車借給未滿18歲的人開,并發生了交通事故,車主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為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未滿18歲的人還沒有完全行使民事權利能力,無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車主將車借給別人使用,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當然,在具體的案件中,如果借車人存在過錯,車主的責任也會相應減輕。為了防止此類情況的發生,車主在借車前需要明確告知借車人應注意的事項,同時確保借車人具有相應的駕駛資格和技能。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將其所有的機動車借給他人使用。借出人應當保證被借車輛的正常使用,不得將未經年檢、違章停放或者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借給他人使用。
將車借給他人出事故了車主將負責什么責任
法律主觀:
將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車主不一定承擔連帶責任。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交付當事人:,1.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交通警察因現場變動,無法作出交通事故認定的;,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3.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調解的;,4.當事人拒絕在簡易程序處理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交通事故屬于民事糾紛,適用民事訴訟時效。一般民事訴訟時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權者主張權利,則時效從最后一次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車輛外借交通事故車主承擔責任嗎
法律分析:借車給別人出了事故,車主一般沒有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一般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根據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車主把車借給別人出事故后車主應該承擔責任嗎
法律主觀:
車主把車借給別人出事故后車主一般不應該承擔責任。朋友借車出車禍,事故責任由借車人承擔責任,在借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并且責任屬于該機動車一方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剩余的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賠償。,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屬于民事糾紛,適用民事訴訟時效。一般民事訴訟時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權者主張權利,則時效從最后一次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車子被撞了,可以索賠誤工費。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把車借給他人出現事故車主有連帶責任嗎
法律主觀:
一、把車借給他人出現事故車主有連帶責任嗎
把車借給他人出現事故車主不一定有 連帶責任 。把車借給他人出現事故,有車主借車給別人駕駛的,法律規定,通常情況下是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的,賠償責任首先是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不足的由實際使用人即借用車輛的人承擔,但是有過錯的車主對傷者有連帶責任。
二、交通事故保險不理賠對方也不賠怎么辦
起訴,按 交通事故處理 程序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十日內,交警必須出具事故責任鑒定書;如果對方全責,自己拿著責任書、損失清單等資料去法院起訴對方車主和保險公司。起訴、宣判后再不給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即可。
交通事故保險賠償注意事項:
1.切忌先修理后報銷;
2.委托修理廠理賠需慎重;
3.不計免賠范圍有限制;
4.不要隨意包攬事故責任。
三、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怎么走保險
找法網提醒您,車主在理賠時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險單證。
2.出示行駛證。
3.出示駕駛證。
4.出示被保險人身份證。
5.出示保險單。
6.填寫出險報案表。
7.詳細填寫出險經過。
8.詳細填寫報案人、駕駛員和聯系電話。
9.檢查車輛外觀,拍照定損。
10.理賠員帶領車主進行車輛外觀檢查。
11.根據車主填寫的報案內容拍照核損。
12.理賠員提醒車主車輛上有無貴重物品。
13.車主簽字認可。
14.車主將車輛交于維修站維修。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