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必須去結婚登記的地方辦理嗎(怎么申請離婚自動離婚2023)
辦理離婚必須要到原登記地點嗎?
辦理離婚不是必須要到原登記地點的,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可以去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手續。帶上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及身份證即可,如果都在異地,也可以在常住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經過工作人員詢問后,符合條件的頒發離婚證。
一、辦理離婚必須要到原登記地點嗎?
不必到原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辦理離婚登記的手續是怎樣的?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5、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
三、哪些情況下婚姻登記機構不予受理?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1、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2、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3、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感情破裂要離婚的,如果走協議離婚,則需要去婚姻登記機構辦手續。辦離婚,不需要去原來登記的地點處理。雙方可以去任何一方常住地或者戶口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提交身份證、結婚證及離婚協議書。
離婚必須得去結婚的地方辦理嗎
法律主觀:
不是。 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并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 民政局辦理離婚 手續,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 戶籍所在地 辦理。 2.如果雙方不同協議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戶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異地 協議離婚手續 :嚴格來講夫妻在異地是不能 辦理協議離婚 的。因為《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五條規定婚姻登記管轄按照行政區域劃分。 (一)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二)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辦理一方常住戶口在轄區內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華僑、出國人員的婚姻登記。辦理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等特別區域內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確定。 婚姻登記機關 不得違反上述規定辦理婚姻登記。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證是不是要去領結婚時候的地方辦理
不一定非要去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辦理。
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離婚證一般要在雙方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證是通過協議離婚由婚姻登記處出具的離婚證明;而如果是訴訟離婚,雙方拿到手的就是離婚判決書。一般來說,婚姻登記處是不會據此再出具離婚證的。原則上協議離婚必須到雙方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
離婚證的領取流程是什么?
1、簽訂離婚協議書。
領取離婚證之前,需要離婚的雙方去協商關于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和債務、孩子撫養權等事項,協商一致之后,離婚雙方可以起草一份離婚協議書,可以自己起草,也可以找律師代寫。
2、備齊相關證件。
離婚時主要需要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
3、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帶上相關證件,離婚雙方就可以來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的登記手續了,只要符合相應的條件,那么領取離婚證是非常快速的,往往一天之內就可以辦理結束,具體要參考當天辦理登記的人數多少。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規定,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
離婚要到原結婚登記處辦理嗎
一、民法典離婚必須去結婚登記的地方辦理嗎
不一定。協議離婚,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雙方可以到雙方戶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原告必須帶本人身分證、結婚證和離婚起訴書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請訴訟離婚。
一、民法典離婚必須去結婚登記的地方辦理嗎
不一定。協議離婚,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雙方可以到雙方戶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原告必須帶本人身分證、結婚證和離婚起訴書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請訴訟離婚。
離婚必須到登記結婚地辦理嗎
法律主觀:
離婚不是必須要到登記結婚地辦理。,離婚登記要滿足的條件有:,1.夫妻雙方有進行合法的結婚登記;,2.夫妻雙方在平等、自愿的情況下協議離婚;,3.協商達成一致;,4.簽訂了書面離婚協議,協議書中載明了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離婚手續所需時間視具體情況不同而長短不一,如果是雙方自愿協議離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記處去登記離婚,似乎半天即可辦完手續,但別忘記事前的反復爭吵、協商,及事后的財產分割交付等各種手續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如果是訴訟離婚,所需時間差別就更大了,少則三個月,多則一、二年,甚至更長。還有因為財產、子女撫養等糾紛,即使離婚五六年后仍在對薄公堂的也不在少數。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要去結婚登記地辦理嗎
法律主觀:
離婚不是必須去結婚登記的地方辦理。,按照以下步驟辦理離婚登記:,1.夫妻雙方協商好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2.簽訂離婚協議書;,3.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4.經過三十天冷靜期,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具體的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在婚姻登記機關中,由持有婚姻登記管理員證書的人員從事協議離婚的登記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婚姻登記條例》
第八條
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離婚證只能在領證的地方辦理嗎
離婚證不是只能在領證的地方辦理的。
雙方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領取結婚證的地方進行辦理。若公民在異地居住滿一年以上的情況下,公民還可以異地申請訴訟離婚,具體需要咨詢當地人民法院為準。
離婚需要準備的基本資料如下:
1、身份證:離婚申請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證件,如居民身份證、護照等;
2、婚姻證明:需要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3、財產證明: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財產證明和個人財產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如房產證、車輛證明、銀行存款證明、股票證券等;
4、子女證明: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或戶口本等相關證明文件;
5、離婚協議書:如果夫妻雙方已經協商達成離婚協議,需要提供離婚協議書等相關文件。
綜上所述,孩子的意見和感受應該得到尊重和理解,但最終決策還是由成年人作出,家長應該權衡各種因素,做出最合適的決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需要在原登記地辦理嗎
離婚不一定需要在原登記地辦理。
因為按照規定,離婚可以在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事部門辦理,無需回到原登記地。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應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是訴訟離婚,可到被告方居住地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進行起訴離婚。
離婚在原登記地辦理的手續:
1、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相關法及《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說清楚,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3、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后,對符合相關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
綜上所述,離婚不一定需要在原登記地辦理。因為按照規定,離婚可以在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事部門辦理,無需回到原登記地。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應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是訴訟離婚,可到被告方居住地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進行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需要去原來登記的地方嗎
離婚需要到原來登記結婚的地方進行辦理,具體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需要準備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書、離婚協議書或者離婚判決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2、到原來登記結婚的地方:前往原來登記結婚的民政局或派出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填寫離婚申請書;
3、進行調解:民政局、派出所或者法院會安排專人進行調解,幫助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如果協議達成,雙方簽字確認;
4、離婚登記:當事人簽字確認協議后,民政部門將進行離婚登記,并開具離婚證書。
離婚的原因很多,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不和:夫妻感情破裂,性格不合,互相不理解,經常吵架或者無法溝通等;
2、出軌:一方或雙方有了外遇,影響了家庭關系;
3、家暴:一方或雙方存在家庭暴力行為,對家庭關系造成了嚴重破壞;
4、財產糾紛:夫妻之間因為財產、財務問題產生爭執,無法解決;
5、親情關系:夫妻因家庭成員之間的矛盾,如公婆、兄弟姐妹等,導致夫妻關系惡化;
6、對未來的不同期望:夫妻未來的生活方式、職業規劃、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分歧,無法協調;
7、其他原因:如雙方性取向不同、孩子教育問題、婚前隱瞞重要事實等。
綜上所述,如果離婚雙方不在同一個地方,可以到雙方任意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或派出所進行離婚登記。同時,離婚時應當根據當地的相關規定進行辦理,具體要求可能會存在一些差異,建議事先了解當地的離婚登記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要到原結婚登記處辦理嗎
離婚是否要到原結婚登記處辦理,具體如下:
1、協議離婚的,可以到雙方任意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不需要一定要在領取結婚證的地方進行辦理;
2、訴訟離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辦理離婚證需要以下材料:
1、雙方戶口薄原件;
2、雙方身份證原件;
3、雙方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須在辦理現場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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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起訴離婚的證據原則主要有以下幾點:
1、證據應當真實可信:提供的證據應當是真實的、客觀的、可信的,不能夾帶私人恩怨、主觀臆斷等因素。
2、證據應當充分:提供的證據應當充分,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具有說服力和證明力。
3、證據應當合法:提供的證據應當是合法的,不能使用非法手段獲得的證據,如竊聽、拍照等。
4、證據應當重要:提供的證據應當是重要的,能夠直接或者間接證明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具有關鍵性的證據。
綜上所述,具體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在提出離婚訴訟時,建議與專業的離婚律師溝通,尋求幫助和建議。同時,在離婚訴訟中,證據的收集和使用應當遵循相關法律規定,確保證據的合法性和證明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