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房產證名字變更手續(夫妻離婚房產證名字變更手續怎么辦理)
夫妻已離婚房產證去名字流程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拓展內容】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蔽雹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其實離婚房產過戶費用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額外收費。如果是辦理完畢離婚手續后,那么“產權更名”扮并碰實質上是轉移登記,是需要繳稅的。廳談契稅按產價百分之二;印花稅按產價萬分之五。費類:登記費80.00元;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工本費20.00元。
離婚后房產證更名手續是怎么辦理
要辦理離婚后的房產證更名,雙方憑到當地的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進行辦理,帶原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夫妻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的公章或者民政檔案部門的印章、離婚證原件、經民政部門備案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原件、不動產登記登記申請書原件。若離婚協議書中并未注明有原婚姻的登記時間的,還須提供原來的結婚證明。
房產更名和房產過戶的區別有哪些
1、是否有不動產證:房產更名的前提條件就是需要購房者的產權證書是處于還沒有辦理下來的情況下,如果購房者的產權證書沒有辦理下來,那么購房者就可以通過在開發商處登記備案,重新簽訂購房合同即可。房產過戶則是建立在原業主已擁有房屋不動產證的前提下的,通過轉讓房屋所有權實現過戶的。
2、操作方式不同:如果大家需要辦理的是房產更名,那么大家直接去找開發商那邊就可以進行辦理,購房者就只需要購房階段通過修改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轉變成另一個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該過程中房屋所有權人不會發生變化。如果需要辦理的是房產過戶,那么就需要去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完成的,通過過戶,房屋的所有權發生轉移,所有權人發生變化。
3、費用不同:不管大家需要辦理的房產過戶還是房產更名,大家在進行辦理的時候都是會有相應的費用產生的,但是房產更名產生的費用是固定的,而房產過戶因為形式多樣,在辦理的過程中除了繳納基本的費用之外,還會產生各種各樣的稅費,少則幾千,多則幾萬,如果原房主或者是被過戶的人手中有多處的房產的話,還要繳納更多的稅費。所以,房產過戶需要交納的費用要遠大于房產更名。
夫妻已離婚房產證去名字流程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拓展內容】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其實離婚房產過戶費用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額外收費。如果是辦理完畢離婚手續后,那么“產權更名”實質上是轉移登記,是需要繳稅的。契稅按產價百分之二;印花稅按產價萬分之五。費類:登記費80.00元;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工本費20.00元。
離婚更改房產證名字
離婚了房產證改名字的方式:若雙方協議處理房產的,則由雙方協商一致,攜帶變更協議、雙方身份證明、房產權屬證等材料,共同前往不動產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若雙方起訴處理房產的,自該裁判文書生效時,房產所有權變更。當事人可自行攜帶該裁判文書及本人身份證明,申請變更姓名。
離婚后更改房產證名字只需要攜帶下列材料到房管局申請即可:
1.關于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訴訟離婚時);
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5.離婚證及復印件;
6.房產證;
7.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條
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夫妻離婚房產證變更需要什么手續
夫妻離婚過戶房產證需要的手續是:提交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至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到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轉移登記、提交免征契稅申請,領取過戶回執。
協議離婚即離婚的雙方都協商一致的,要辦理的離婚后的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的雙方憑著以下這些材料到當地的房產交易中心進行辦理:
1.本人的身份證以及身份證復印件;
2.夫妻的離婚協議書,此離婚協議書必須加蓋民政部門的公章或者民政檔案部門的印章;
3.離婚證還有能夠說明屬婚后的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的登記申請表;
5.包括房屋共有權證的房屋所有權證,然后到當地的房產交易核心進行辦理;
6.除了上面這些之外,如果離婚協議書中并未注明有原婚姻的登記時間的,那還必須提供原來的結婚證明。
離婚后房產過戶的流程
1、離婚后房產過戶流程其實是簡單的,就夫妻雙方先前達成的協議,帶齊相關證件到房產局進行辦理即可。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后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占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
2、準備好相關房產過戶資料后,當事人要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然后再到交易辦理轉繪;后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交登記費,取證。
3、最后是對于離婚后房產過戶是否繳納契稅的問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的規定,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
第六十條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夫妻離婚后房子歸一方后房產證更名
夫妻離婚后房子歸一方后房產證更名具體如下:
1、對于貸款未到期的所需證件:生效的《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判決書,《離婚證》,雙方《身份證》,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離婚房屋過戶手續辦理流程:到房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到按揭銀行辦理按揭權利(義務)人便更手續;
2、對于按揭貸款已還清的,只需房地產現有者持生效后《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判決書、《離婚證》、《身份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房產證過戶手續為:
1、到公證處開具公證書,需要帶上死者的死亡證明以及法定繼承人證明;
2、法定繼承人再帶著本人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證明;
3、繼承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4、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領取房產證。
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如下:
1、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贍養人;
3、房屋所有權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綜上所述,對于貸款未到期的所需證件:生效的《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判決書,《離婚證》,雙方《身份證》,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離婚房屋過戶手續辦理流程:到房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到按揭銀行辦理按揭權利(義務)人便更手續。對于按揭貸款已還清的,只需房地產現有者持生效后《離婚協議》(需公證)或法院判決書、《離婚證》、《身份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已離婚房產證去名字流程
房產證離婚去名字程序:
1、帶上五證正本及復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去名;
2、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房產證去名名的,并提交資料;
3、工作人員審核提交的材料,審核完畢再去相關窗口辦理;
4、符合去名的,會去掉名字,并發放新的產權登記證書。
兩種離婚析產方式的不同:
1、對于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核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
2、但是對于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為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愿,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所以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進行房屋析產,或是需要相關法律文書確認離婚協議內容的有效性。
1、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材料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材料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材料: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說明屬婚后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離婚房產分割,歸一方所有的為一方個人財產,歸夫妻共同財產的,根據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變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夫妻房產分割的注意事項:
1、財產公證或協議
預防因離婚引起的財產糾紛,最好辦法就是財產公證。夫妻雙方進行財產約定時,不僅要約定婚前財產,還應對婚姻關系續存期間的財產以及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同時,夫妻雙方也可通過訂立書面協議,私下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的歸屬。
2、不要把財權交給一個人
此外,夫妻雙方一旦發覺夫妻關系行將破裂時,為防止一方單方面處置財產,夫妻最好不要像平時那樣把財權交給一方;如果一方擅自處理貴重的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要及時制止,特別是對一方以捐贈等名義將財產轉移的情況,不可掉以輕心。
3、夫妻對存款設聯名賬戶
由于轉移現金很難取證,因此夫妻可對存款設聯名賬戶,防止對方擅自轉移。一旦發現對方有財產轉移的跡象,要多留心對方存單的賬號、儲種、在哪個儲蓄所存的錢,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證據。同時,還可從交水電費、手機費等收據,了解對方有哪幾個銀行賬號,余額還有多少。
4、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離婚后一段時間內,一方又找到對方婚前轉移財產的證據,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如果還未起訴或已起訴,發現另一方已轉移、變賣、毀損財產,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