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縣災后重建工程款(災后重建工程款由誰發放)
特邀律师

淺談災后重建項目工程進度計劃與措施?
災后重建項目工程進度計劃與措施
一、根據我公司類似工程的施工經驗及招標文件要求,確定本工程的施工工期為145天(日歷天)。
二、施工進度網絡見附頁
三、施工進度計劃分析
本工程施工進度計劃中施工關鍵線路是土建主體施工,其它專業工種施工可在其中穿插施工,在進度計劃中未考慮自然災害、戰爭等突發事件,及人為重大事故引起的停工等情況,在進度計劃中土建施工中主體施工上三層后就可進入圍護結構的施工,內裝修也可在圍護上二層后開始進行。
施工本工程采用流水作業。以施工進度橫道圖關系控制施工順序,以保證施工過程的連續性、均衡性、快捷性為原則,主體、裝修、附屬設施工期為145天。
第一節施工組織管理
嚴格實行項目施工管理,成立一個具有豐富目標管理經驗和拼搏精神的項目經理部,并與建設、設計、監理等單位緊密配合,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保證總進度如期實行。
實行目標分解,責任到人。項目經理全面負責進度計劃實施;項目工程師和各專業項目工長具體領導執行;操作人員則服從安排,積極投入具體工作,并保質、按時完成各自任務;內業人員每旬按實填寫工程進度表,負責上報項目經理;公司生產部門每月定時核實工程進度,并督促按進度計劃執行。采用嚴格的目標管理,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多層次的目標管理體系,向管理要效益、要質量、要工期。
一、從施工計劃安排方面
根據每月計劃要求,項目部排出旬計劃,做到以旬保月計劃的實施。項目經理及各工長、內業人員都切實履行各自職責,控制工程進度,保證進度計劃實施。
公司計劃分階段控制:一是按基礎部分、主體結構、裝飾裝修工程等部分控制工期;二是按月排出計劃,控制每月完成的形象進度和工作量。
各專業班組,也是根據月計劃要求,編制旬計劃和材料供應計劃,且要按計劃實施。定期檢查計劃的完成情況,包括工程形象進度,資源供應及管理進展情況。如偏離計劃,應及時糾正,使其跟上進度計劃。
二、從技術措施方面
根據"優質、快速"的原則,選擇最優施工方案,以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先進技術的采用,節約人力,縮短工期。
考慮集中力量,均衡生產,采用平行流水,主體交叉作業,制定交叉作業措施,既考慮交叉作業各自技術的可能性,更考慮交叉作業安全生產的可靠性,以加快進度,節約工期。采取切實可行的雨季施工措施,保證連續施工,確保進度和質量。
三、從機械設備配備方面
所選的垂直運輸設備根據計算能充分滿足垂直運輸量的要求,使用時要充分發揮垂直運輸設備的效率,盡量提高機械利用率。
砼攪拌機設一臺備用。配備足夠而良好的小型機械設備,并有一定備用量。大型設備有足夠的易損零部件,機具設備管、用、養、修有專人負責及搶修。
四、從資金使用方面
完善資金供應的保證措施。公司在資金方面給予重點保證,財務部門負責安全、生產、技術及機械等各種費用,做到支付及時,絕不拖欠。做到資金專款專用。在建設單位資金不到位時,公司亦先撥資金,滿足需要,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特殊的材料、成品提前加工訂貨。按時發放工人工資,決不拖欠,發工資時,請建設單位、監理、勞動監督部門等單位到場監督。
五、從材料供應方面
編制詳細的各種資源供應計劃,尤其是材料部門,應全力保證各種建材的供應,做到材料質量合格,進場及時,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對于需預定加工的構配件、半成品,應估計定貨、采購、加工、運輸和進場時間,超前編制和落實各種資源供應量計劃。
六、從勞動力保證方面
主體采取流水作業,安排足夠勞動力,并合理安排進場時間,加快主體結構進度。農忙時節,保證在進行工作的工人人數,不得因勞動力不足影響工期。
七、從土建與安裝協調方面
加強各工程之間協調配合,尤其是土建安裝更要相互支持,共同搞好施工方案和工序的插入安排,力求協調一致,合理利用空間,實行結構、安裝、裝修三者立體交叉作業,竭力縮短工朝。
八、從各參戰單位的良好配合方面
與建設、設計、監理、質監等單位緊密配合,嚴格按施工規范及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凡隱蔽驗收工程預先通知有關單位及時進行驗收,保證進度的如期實行。
九、從創造良好的周邊環境方面
由公關小組負責處理好與現場有關部門及鄰近單位的關系,同時協調與公安、派出所、環衛部門關系,得到他們的大力支持,以利于施工生產順利進行。
十、從行政、經濟手段方面
公司以行政、經濟手段控制項目經理部的總工期,竣工驗收日期提前一天或滯后一天者,給予同量的獎勵或懲罰;項目經理部同樣將工程質量與工程進度的完成情況與職工的經濟利益掛鉤,以促進各工人小組積極完成任務。
十一、從現代管理技術和管理方法方面
施工進度橫道計劃是用網絡計劃原理進行編制,做出各種時間參數計算,使管理人員集中精力抓施工中的主要矛盾,同時用電子計算機進行調整及優化,實行工期;立體管理,確保提前或按期完成計劃。
第二節土建與各專業施工協調管理
一、以統一制度的約束措施來管理現場
凡進入現場施工的安裝及其它施工隊伍,必須遵守現場管理制度,服從總包統一規劃、平衡。在生活、生產加工、施工庫房、施工用電、施工用水等方面劃分區域。建立現場協調會制度,及時解決土建、安裝等專業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矛盾,并以會議紀要形式,各單位簽字、蓋章即具備法律效力,對各方均有法律約束效力。
二、以統一的施工計劃、施工程序規劃為指導,確保整個工程優質、高速、按期交付使用。
基礎、主體施工階段:安裝應緊密配合土建進度,按照設計圖紙進行前期的預留預埋工作,土建要配合安裝作好隱蔽的預留預埋產品保護,提供準確的測量放線基準。在主體施工階段,土建砌筑抹灰應按設計圖紙預留安裝孔洞、槽,并采取在管槽面加設鋼絲網的防裂縫措施。為保證相互間創造工作面,安裝、設備的預埋鐵件、連接吊桿等應按土建要求進度提前插入。
裝飾裝修階段:土建每月安排總控制計劃,各分包單位按總計劃編制配套作業計劃,定期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并嚴格統一簽字認可程序。由于裝飾裝修施工立體交叉作業,故除計劃控制外采取立體工作量,核定表方式,跟蹤監督。使各專業單位有一個統一的施工程序和控制程序。
室外總平、安裝調試、竣工收尾階段:通過前幾個階段的磨合,總結經驗,以更好的協調配合完成后期工作項目。同時,為保證順利竣工,各專業單位必須及時提供交工資料,交由項目部審核。
三、以統一的技術管理手段及配合措施,強化各專業單位的技術管理及配合意識。
分部分項質量控制計劃交項目部簽發,各專業共同執行此計劃,確保分項工程質量有計劃可循。
土建、安裝共同核定圖紙,相互對照,將工序矛盾問題消滅在施工圖紙階段,防止返工損失造成工期延誤或造成無法恢復的質量隱患。
加強裝飾裝修的二次設計工作,確保實現該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觀感功能及整體效果。
執行統一技術交底制度和規范標準驗收制度,加強裝飾裝修、安裝的細部配合處理,特別是衛生間、門窗邊框,不同裝飾材料的交界面等處理要仔細,統一協商,按程序進行。
土建應將標高水平控制基準線和墻體位置控制線,軸線控制線彈于墻或柱上,明確水平標高線高度、明確墻體及安裝位置平面、明確定位測量基準,由測量工長統一核定,技術負責人批準。
四、在本工程中使用計算機以實現整個工程的系統管理。
采用微機控制總工期及各階段、各專業施工隊伍控制工期的動態管理。
采用微機實現立體交叉作業的工作量模塊控制形象管理。
采用微機實現整個工程的質量控制計劃,實現全方位監督指示。
采用提高現場協調小組的工作效率和信息傳遞。
五、采取統一資金控制和獎懲手段,協調、監督、控制各施工隊伍協調配合及工作完成進度、質量狀況,經濟手段是最根本、最現實、最有力的手段,其它手段、措施的落腳點在于經濟手段與技術手段的有效運用。
土建及專業施工隊伍當月完成量應統一交由項目部管理審核,最后交建設單位校準批示,作為撥付進度款的依據。
根據工作完成計劃,檢查各專業單位是否按總進度計劃要求及總控制質量計劃要求完成統一規劃工作面上的工作內容,并在拔進度款時按一定比例于下月補發,作為下月工作計劃完成的保證措施。
對完成工作較好、質量、進度保證,與其它作業隊伍配合較好的作業單位,給予一定獎勵,對于完成較差的單位給予一定懲罰,對特別差的單位采取強制手段或作為合同違約并與合同配套執行。
在物質獎勵的同時,現場建立評比專欄,公布各單位質量、進度、配合評比打分情況,開展作業競賽活動,此方法是相當行之有效的。
六、建立成品保護制度和施工服務制度,使各單位共同遵守,達成共識。各作業單位均應在進場時接受統一的入場教育,并分別進行作業人員的成品保護意識教育,互相尊重勞動成果。
大型設備安裝,特殊設備搭架、吊運等土建應積極配合、互相協商,樹立服務第一的觀點,確保施工工序的銜接緊湊。
樓層設置統一的監督員、樓層巡視員,發現有人違章作業,破壞成品應及時阻止,并報項目部處理。
各分包單位主要負責人,施工人員均應按時參加協調會,并建立統一指揮、通訊、聯絡體系,打成表格,人手一份。
除以上配合措施外,建立協調的合作關系,樹立互相服務、支持工作的良好作風,使整個工程順利完成、達到預期目標,所以,各單位應互相尊重、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共同進步,以實現共同目標。
誰竟利用汶川地震重建工程斂財?
下個月就是“5•12”汶川大地震發生十周年,而時任汶川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的吳開明,要在監獄中回望歷史了。
近日,落馬一年多的吳開明案有了最新進展:其因受賄100萬、濫用職權造成44萬余元損失,一審獲刑7年,并被處罰金25萬元。
從2006年到2016年,吳開明在汶川任職長達十年,歷任宣傳部部長、紀委書記、常務副縣長等職,也曾被視為積極抗震救災的典型人物。然而不為人知的是,他其實早在震前就開始貪腐,甚至在震后竟然數次利用重建工程斂財,共計達46萬元。
汶川地震時他任宣傳部部長
去年11月16日,吳開明受賄罪、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判決結果于近日公開:吳開明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5萬元。據判決書顯示,吳開明自2006年起至2016年止,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人事調動、政務管理提供便利和幫助,先后收受17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00萬元。
公開簡歷顯示,吳開明,1968年出生,系阿壩本地人,其28年的仕途也從未離開阿壩。1992年,大學畢業后的吳開明進入南坪縣工作,兩年后他就被調到阿壩州委組織部工作,先后任正科級組織員、科長等職務。2003年2月,任松潘縣政府副縣長。
2006年10月,吳開明前往汶川履新,并在此工作了十年時間,先后擔任汶川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紀委書記、常務副縣長等職務。2016年9月,調任阿壩州直機關工委常務副書記。然而履新僅兩個月,他便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2017年1月,吳開明被雙開。
“5•12”汶川地震發生時,吳開明任汶川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當時的報道稱,其在地震后第一時間參加救助工作,一夜往返6次姜維城山疏散群眾;為解決受災群眾生活補給供應難題,吳開明挨家挨戶做思想動員,先后救濟過往群眾3萬余人。不僅在抗震前線救援,吳開明還要指揮新聞宣傳,設立縣指揮部新聞中心,讓新聞宣傳工作有序開展,汶川的各種新聞不斷傳向全球。
在汶川地震一周年前,吳開明接受采訪時稱“希望能多些休息,壓力太大了。”同時,他也表達了更多的心愿:“希望到汶川的這條路盡快修好。”
其近半受賄額來自災后重建
然而,正是這樣一名看似工作勤懇的領導干部,卻利用地震后的重建工作而大肆斂財。吳開明在汶川的這十年,也正是上文提及的其貪腐的時間。值得注意的是,其犯罪事實的前三起受賄都與汶川的災后重建有關,共計收受賄賂46萬元人民幣。
2010年上半年,廣東省出資建”崛起之路——災后重建成果展”災后重建陳列館,時任宣傳部長的吳開明介紹馬某與羅某合作,并幫助其順利中標。事后,馬某按協商轉賬給吳開明40萬元“點子錢”。
2013年8月左右,羅某為了感謝建設過程中吳開明的幫助,送給吳開明現金人民幣1萬元。
(重建成果展)
此后,吳開明還在汶川縣烈士陵園及殯儀館災后重建項目中獲利。2011年至2015年吳開明在擔任汶川縣組織部長、紀委書記、常務副縣長期間,任某承建了汶川縣烈士陵園及殯儀館災后重建項目、汶川縣黨校綜合樓工程等工程項目,吳開明為其協調關系,資金撥付方面給予幫助。
據任某證言:“2011年至2015年每年春節期間,為進一步與吳開明搞好關系,在工程上得到關照,先后在汶川縣等地共計五次送給吳開明現金5萬元。”
除上述三起受賄外,吳開明還先后收受了其余14人賄賂,單筆金額最大為7萬元。
越權違規審批,造成44萬元損失
另外,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吳開明因給國家造成了經濟損失44.6萬余元,被認定犯濫用職權罪。2009年,周某紅使用重慶市圣奇建設公司資質,承包汶川縣漩口鎮群益村、集中村風貌改造工程,2010年6月工程施工完后,未進行工程結算,2015年向漩口鎮申請支付該項目工程款。
2015年5月20日,漩口鎮向汶川縣人民政 府提起請示。據當地財政局證明,在收到該文件后,根據領導批示做了登記。然而,在資 金撥付過程中,時任汶川縣常務副縣長的吳開明超越職權,違反規定處理公務,與時任財政局局長蔣某共謀撥付資金200萬元。
經四川求實司法所鑒定,上述工程的總造價為155萬余元,即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計44.6191萬元。
法院認為,吳開明的行為已超越了自身職務權限,違反規定處理公務。正是因為被告人吳開明履行職責中未按照正常資金審批程序,越權違規審批,致使財政撥款最后一道程序失控。
真的是貪得無厭!
內容來源:法制晚報
誰能告訴我政府對四川省廣元市的災后重建工作有什么具體政策?
廣元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災后重建工程招投標監督工作的通知
(廣府發〔2008〕3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廣元經濟開發區、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管委會:
為確保我市各級政府災后重建資金,社會各界援助資金使用安全,確保災后重建工程質量,嚴格監督管理,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災后重建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通知》(川府發[2008]2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市進一步加強災后重建工程招投標監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招投標有關規定
災后重建工程招投標監管工作,是抗震救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取得抗震救災工作勝利的重要保障之一。各級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統一思想認識,增強監管職責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認真做好災后重建工程招投標監督工作。
凡納入我市災后重建實施規劃中確定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公共安全的項目,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或國家融資,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捐助資金的工程建設項目,凡是達到規定范圍和標準的,必須進行招標或比選。對于規模標準以下的工程,也要采用談判等競爭方式選擇,任何單位不得化整為零規避招投標制度或擅自直接確定施工隊伍。
對于時間緊、任務重的應急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川府發[2008]21號等有關文件所確定的范圍和程序,報請市人民政府審定。被確認的應急工程也必須由監管部門確認的競爭方式發包。各縣區、各部門不得超越權限確定應急工程,不得隨意采用其他方式發包。
二、落實責任,進一步加強監管
(一)加強事前監督,嚴把招標等有關事項審核、備案關。有關項目審批部門、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認真履行職責,主動介入招標等活動的事前指導和監督。委托招標的,必須以比選的方式確定招標代理機構,工程總量達到5000萬規模標準的,應采用公開比選的方式確定,規模標準以下的,一律采用邀請比選的方式確定。跨縣(區)的項目,鄉(鎮)黨委、政府重建辦公用房,各省、市對口支援項目均由市級投資主管部門審批。除招標、比選項目的組織形式和發包初步方案等必須按照權限報有關項目審批部門和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外,經市政府確認的應急工程發包方案,以及符合川府發[2008]21號文件規定的不招標、不比選直接確定承包人的有關資質資格相關事項均應報有關監管部門備案審查。有關監管部門在審核、備案時,要嚴格審查招標人提出的申請材料、備案材料,要嚴格限制公開招投標以外的其他發包方式。實行比選的,原則上實行先報價,再隨機抽取比選被邀請人的比選規則。審批部門在核準后,應將核準文件、備案事項(含轉批文件)報招監委。
(二)強化事中監督,嚴把開標評標監督關。招標、比選公告、招標文件、比選或其他競爭性談判方案在發布或發售前,均應報項目審批部門、行政主管部門和招監委,有關部門應認真審查其合法性和規范性。尤其要認真審查招標文件、比選方案是否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嚴格規范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的意見》(川府發〔2007〕14號)文件有關規定;公告、公示等有關時限是否符合要求;招標文件、方案是否存在有排斥部分潛在投標人或故意設置對部分潛在投標人有利等不合理條款;評審標準和方法是否在招標文件、方案中載明,是否合理;實質性要求是否標明;主要合同條款是否規范合法等。災后重建的所有招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等活動除國家和省管項目有明確要求外,必須都應進入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的廣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所需專家必須全部在《四川省評標專家庫》中抽取。開標、評標、談判等活動必須在有關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監督人員要大膽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評標現場的監督。評標委員會應獨立評標,并對自己的評審結果負責,有關行政監督人員不得擅自離開評標現場,到位必須履職,履職必須負責。監察機關要對參與評標現場監督的有關國家機關、國家公務員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加強監督,督促其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作用,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三)注重事后監管,嚴把合同履約關。各有關行政監管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基本建設程序的規定,加強對合同履行階段的監管,切實落實好五項制度:一是實行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主要技術負責人壓證施工制度。項目業主須在中標人提供投標文件承諾的上述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后才能簽訂合同,至合同標的的主體工程完工后才能退還。二是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未經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項目業主不得同意中標人變更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中標人派駐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主要技術負責人與投標文件承諾不符的,視同轉包。三是規范設計變更工作。嚴格執行設計變更管理的有關規定,履行報批手續。突破原工程可行性研究范圍的重大設計變更,必須報原項目審批部門審批。四是嚴格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增加工程量必須經施工單位申報、監理簽字、業主認可、概算批準部門會同行政主管部門評審的程序辦理。增加工程量及價款應在項目實施地建設工程交易場所公示。五是災后重建工程質量管理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項目工程質量的行政領導責任人、項目法定代表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設備、材料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按各自責任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
三、嚴明紀律,嚴肅查處違規行為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川府發[2008]21號等文件要求,嚴格把握應急工程的范圍和標準,要嚴格防范任何以應急工程的名義規避招投標行為。各有關項目審批部門、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和查處工作,嚴肅查處不經有關部門審核備案就擅自發包行為,嚴肅查處假借外援省市等單位資質、資格承攬工程的行為,嚴肅查處各類分包、轉包、虛增工程量等違規行為。對在災后重建工程中違法違規的企業和個人,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查處,3至5年內全市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業主不得再接受其投標和參加比選,也不得確定其為應急工程的承包人;加強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管,嚴肅查處“中介不中、違規操作”等問題。各級監察機關要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非法干預和插手招投標工作的行為,要加大對各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力度,對一些監督不力、查處不力,或利用職務、職能之便違規操作等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涉及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發布部門: 發布日期:2008年11月14日 實施日期:2008年11月14日 (地方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