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年內復婚財產還是共有(離婚一年多了還可以分割財產嗎)
夫妻離婚后復婚財產算共有嗎
法律分析:復婚后取得的財產屬于共同財產。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后即屬于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愿,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系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復婚后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復婚前的財產復婚后是共有財產嗎
復婚前的財產復婚后是共有財產。
夫妻復婚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方式如下:
1、夫妻將該財產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并訂立的書面約定;
2、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具體包括工資、獎金以及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等。
綜上所述,一般來說,離婚之后財產的劃分就屬于個人財產范圍,在復婚時未對財產做約定的,不算共同財產。復婚僅是曾經是夫妻關系的人再次結婚,并不因結婚對象的不同,使婚前個人的財產在未經約定的情況下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后一年內復婚財產怎么說
如果離婚后一年內雙方復婚,那么財產分割的問題需要重新考慮。
一般來說,復婚后夫妻的共同財產應當重新進行分配,但是具體的分配方式和比例需要根據當地的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來確定。
如果在離婚時已經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公正的分割,并且雙方都同意維持原有的財產分配方案,那么在復婚后就不需要再次進行財產分割。此外,如果在離婚時存在爭議或者未達成協議,那么在復婚前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財產分割問題,也可以在復婚后通過訴訟等方式解決。
復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異,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結婚登記申請書:填寫復婚登記申請書,并在申請書上簽字。
2、身份證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如果雙方曾經結過婚并且已經離婚,需要提供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狀況證明:如戶口本、結婚證等。
5、其他證明材料:根據當地的規定,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材料,例如未婚證明、喪偶證明等。
綜上所述,具體的復婚所需材料可能會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當事人咨詢當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記處以獲取更詳細的信息和指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離婚后一年內復婚財產怎么說
法律主觀:
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是夫妻雙方 共同財產 , 離婚后復婚 前這段時間不屬于婚姻存續期間,個人獲得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復婚 后獲得的 工資 、獎金以及各種收益、贈與、 繼承 等屬于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夫妻婚后另外有約定的除外。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 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后一年內復婚財產怎么說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夫妻雙方離婚后一年內又復婚的情形,其財產是仍歸屬于個人財產的,不可以合并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后一年內復婚財產怎么說
法律分析:
復婚后哪些屬于個人財產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系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系。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后即屬于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愿,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系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 復婚后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衍生問題:
復婚后哪些屬于個人財產?
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系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系。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所分割的財產,在生效后即屬于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愿,否則在下一個結婚的婚姻關系中依然為個人所有。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 復婚后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后一年內復婚財產怎么說?
根據我國相關的規定,若是夫妻雙方離婚之后在一年內又復婚了的話,那一般在離婚這一年內,夫妻各自所得的財產都是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但復婚后獲得的工資、獎金以及各種收益都是屬于共同財產了。
一、離婚后一年內復婚財產怎么說?
復婚相當于結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二、復婚提交的證件是什么?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復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三、復婚登記的程序是什么?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綜上所述,離婚后復婚前這段時間不屬于婚姻存續期間,個人獲得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復婚后獲得的工資、獎金以及各種收益、贈與、繼承等屬于婚姻存續期間獲得的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夫妻婚后另外有約定的除外。
離婚后一年內復婚財產怎么說
婚后再復婚的之前離婚分割好的財產狀況不會變化,會作為其重新結婚時的婚前個人財產。復婚后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一年內復婚財產不是共有,屬于個人財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一方婚前財產婚后并不會變更性質,依然屬于個人財產。離婚只有兩種方式,自愿協議離婚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自愿協議離婚就是雙方同意簽署離婚協議并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如果雙方能當天簽訂離婚協議,只要在民政局辦公時間帶齊身份證、結婚證等資料,當天領取結婚證都有可能。所以要想快速離婚,自愿協議離婚無疑是最快的方式。某些地方的離婚登記需要預約,比如北上廣深等城市,因為登記人數太多,所以必須通過線上預約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手續,但簽署離婚協議預約去民政局登記離婚依然是最快的離婚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離婚不能一味求快,離婚時,應當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子女日后的撫養教育安排等問題作出妥善的解決并制定可行的方案寫進離婚協議里。如果只是一味為了快速離婚,領取離婚證后又發現財產沒有分割清楚或者其他問題,還是需要向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復婚后財產還是共有嗎?復婚后財產怎么劃分
男女再婚后,財產如何分割其實是一個關鍵問題。一般來說,第一次婚姻結束時,財產已經分割完畢。那么,如果此時夫妻再婚,財產是否直接恢復共同所有?
復婚后財產還是共有嗎
根據新的《司法解釋》,離婚時分割的財產生效后歸個人所有,下次結婚時仍歸個人所有,除非當事人自愿。再婚其實是二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于婚前財產。再婚后所得的財產,屬于沒有特別約定的夫妻共同財產。
復婚后財產怎么劃分
再婚后的財產分割應按離婚前的財產分割方法確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歸各自所有、部分歸共同所有。因為這種約定是口頭的、不確定的、容易發生糾紛的,法律規定約定必須是書面形式。
1.夫妻對財產歸屬有書面或口頭約定的,雙方無爭議的,按約定辦理離婚。但規避法律的協議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一)一方或雙方購買勞務和財產所得;
(2)一方或雙方繼承或贈與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三)一方或雙方從知識產權中獲得的經濟利益;
(四)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所得;
(五)一方或者雙方取得的債權;
(六)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3.婚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10年以上的,應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軍隊復員軍人帶回來的回鄉醫療補貼和生產補貼,歸自己所有。
4.夫妻在兩地分別管理和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財產時,各方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方所有。雙方財產有較大差額的,差額部分由取得財產的一方以相當于差額部分的財產補償給另一方。(作者出版社:我覺得這個規定不公平。比如一方財產是5,另一方財產是3,差額應該是2,財產5的一方給另一方2,財產少的一方變成5,財產多的一方變成3,又不公平。這是立法者的錯誤,但卻是合理的,不合法的。即使荷馬也總是輸。
復婚后哪些屬于婚前財產
一般婚前算固定資產(可以保留區分),再婚后消耗的不能算婚前。所以再婚后最好不要賣掉自己的房子和房產。做個公證可能會好一點,但是沒有保證。
如果你有更多的財產和錢,你最好再買一棟樓或者不會貶值的東西(金銀珠寶)。只要日期在再婚之前,就會被認為是婚前。必須公證,否則以后多出來的差價就是共同財產。也可以存銀行,根本不碰,存期是婚前。也可以借給親戚。貸款日期在離婚后,再婚前,甚至婚前。如果買股票和基金,婚前只算本金,所有盈利算共同財產,虧損不算共同財產。
復婚需要哪些材料
1.提前準備一些材料:戶口本,身份證,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
2.雙方可以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復婚,兩人填寫一張登記申請表申請復婚。然后你可以在婚姻登記處自己簽名和按指紋。
3.工作人員審查后,婚姻登記機關將補發結婚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