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多少天可以取保(拘留多少天可以取保候審)
刑拘一般多久可以取保出來
刑事拘留最多七天可以取保候審。從拘留后到檢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請取保,審批時間是七天內。不過從拘留后到檢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請取保,審批時間是七天內。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最多七天可以取保候審。從拘留后到檢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請取保,審批時間是七天內。不過從拘留后到檢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請取保,審批時間是七天內。
取保候審需要一定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兩種方式。 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種是提供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并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結束時,應當退還保證金。
綜上所述,具體能在什么時候辦理取保候審其實是要看每個案件得情況的,具體還是要向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咨詢,并且還有一些其他的具體相關規定需要遵守的,當然要辦理取保候審是要符合一定的條件的,可以通過提出擔保人來擔保或者提供保證金這兩個方式來辦理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第六十七條 【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法律分析:一般是在被刑拘的二十四小時之后,進行取保候審。在罪犯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機關有在二十四小時內訊問罪犯的權力,因此取保候審應該在罪犯被拘留的二十四小時之后。罪犯被刑事拘留后,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之后才能進行取保候審。罪犯被刑事拘留后,如果要申請取保候審,應盡快找好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拘留三天可以保釋出來嗎?
可以。在刑事訴訟中,拘留三天以上不滿二個月的可申請保釋,但需要符合一定條件,并繳納一定的保證金。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拘留是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其最長期限為一個月,但對于涉及刑事案件需要進行進一步偵查的情況,公安機關可以在符合法定條件的前提下再延長一個月,即總共為兩個月。但對于特殊情況和需要進一步延長的,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準許拘留3天以上,不滿2個月。在這種情況下,被拘留人或者被拘留人家屬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釋。保釋是指在執行刑事案件審判前,對被羈押或者被拘留人的限制人身自由強制措施,由有關機關收取保證金的方式予以解除的一種保障人身自由的措施。對于拘留三天以上,不滿二個月的案件,可以申請保釋,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比如年滿18歲、有固定住所、有擔保人等。同時,被保釋人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每月到法院報到。如果被保釋人不履行保釋條件或者存在逃匿、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保釋將被收回并被重新拘留。
如果沒有足夠的財產可以繳納保證金怎么辦?如果被保釋人沒有足夠的財產可以繳納保證金,可以通過擔保人提供財產擔保的方式進行保釋。這種情況下,擔保人需要出具書面擔保承諾,并提供足夠的財產擔保。同時,擔保人需要對被保釋人的行為進行責任擔保,確保其按照法院的要求履行保釋條件和到法院報到。
拘留三天以上不滿二個月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保釋。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和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如果被保釋人不履行保釋條件或者有其他逃匿、重大違法行為等行為,保釋將被收回并被重新拘留。對于沒有足夠財產可供繳納保證金的情況,可以通過提供財產擔保的方式進行保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拘留所條例》第二十七條 被拘留人遇有參加升學考試、子女出生或者近親屬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提出請假出所的申請。 請假出所的申請由拘留所提出審核意見,報拘留決定機關決定是否批準。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12小時內作出是否準予請假出所的決定。
拘留多久可以取保
一般刑拘三十七天之內就可以取保出來的,因為取保候審的時間期限是三十七天,所以在這期限之內,只要滿足取保候審條件的都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如果三十七天之后還不能申請取保候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取保候審的條件如下: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2、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3、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及違反義務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請問被拘留多久后可以申請取保候審?需要等一個月嗎?
不用等一個月,在刑事拘留期間,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都可以根據職權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決定予以取保候審,在理論上來講,不管刑事案件進展到了什么階段,都可以對當事人予以取保候審。
但是從司法實踐來看,如果當事人尚未被檢察院批準逮捕,則可以直接由公安機關決定予以取保候審,只要犯罪情節較輕、當事人認罪坦白、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的可能性較大;在當事人被檢察院批準逮捕后,則再被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可能性較小.
擴展資料:
取保候審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刑事訴訟法
刑事拘留多久可以取保候審
刑事拘留無論多久都可以取保候審
但是需要滿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等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來
依照刑事訴訟法,刑事拘留分為10天,14天,37天三種情況。所以刑事拘留最多37天可以放出來,刑事拘留是逮捕前的應急措施,只有來不及申請逮捕證的才暫時刑事拘留。拘留以后要馬上向檢察院申請批準逮捕。
以上為例:
10天(公安機關3天內向檢察院申請批準逮捕,檢察院7天內決定是否逮捕,所以10天)
14天(復雜案件,申請期限可以延長4天,7日批捕,7+7=14天)
37天(更加復雜的結伙作案,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申請期限可延長到30天,7日批捕,30+7=37天)
一旦被檢察院批準逮捕,那么羈押的期限必須等到法院有了判決,嫌疑人被定罪才能截止。
刑事拘留已經是涉嫌犯罪,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刑事拘留最長可達37天。如果構成犯罪,案件當事人會被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由法院判決。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可以暫時離開看守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刑事拘留什么時候可以取保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刑事拘留什么時候才取保”的解答如下: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刑事拘留什么時候可以取保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有關人員提出申請,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同意后,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刑事訴訟法第65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