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起訴階段可以取保候審嗎(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可以取保候審嗎)
審查起訴階段還能取保候審嗎
在審查起訴階段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具體情況如下:
1、案件不管是在偵查階段還是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都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2、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取保候審的方式有兩種:
1、是提出保證人擔保。也就是說,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是提供保證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并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結束時,應當退還保證金。
綜上所述:取保候審有利于維護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由于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嫌疑人有充足的時間,可以和律師交流案情,確定辯護思路,也有利于尋找證人,發現新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九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七十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院起訴可以取保候審嗎
公安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可以取保候審。刑事案件在人法院作出判決之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對于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在法院階段怎么辦理取保候審
首先,取保候審的申請。其次,取保候審的決定。最后,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他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法律分析
法院階段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案件不管是在偵查階段還是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只要符合以下規定內容都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1、刑事拘留階段刑事拘留一般期限為14天;流竄作案、結伙作案的為37天。此時,因犯罪尚在初查階段,偵查辦案機關在刑事拘留階段將搜集對犯罪嫌疑人有利和不利的全部證據,以便確定是否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實而需要逮捕。如果不需要逮捕,則可以取保候審。因此,刑事拘留階段是申請取保候審的第一有利時間。2、逮捕后的偵查羈押階段逮捕后的偵查羈押階段,一般偵查羈押期限2個月+案情復雜經上一級檢察院批準延長1個月+“四類”案件經省級檢察院批準延長2個月+"四類"案件可能判處10年以上經省級檢察院批準再延長2個月,最長7個月期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八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在檢察院取保候審到法院還需要取保候審嗎
法律分析:只要符合條件案件到了檢察院同樣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如果案子移送到檢察院是為了批準逮捕,檢察院不批準逮捕(在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或情節輕微不需要批準逮捕的情況下),由公安局取保候審,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后,繼續移送檢察院批準逮捕。
如果檢察院作出批準逮捕之后,由公安局辦理取保候審,但是此種情況需要公安局同時告知檢察院。如果送到檢察院是為了提起公訴,那么取保候審的手續就由檢察院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刑事案件到審查起訴階段還能取保候審嗎
刑事案件到審查起訴階段還可以取保候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的規定,對提起公訴的案件,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
由此可見,刑事案件到審查起訴階段還可以取保候審。
擴展資料: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第三十七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不予逮捕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對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證據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四)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
(五)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
(六)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偵查羈押、審查起訴期限內結案,需要繼續偵查或者審查起訴的;
(七)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第三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第三十九條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委托的律師申請取保候審,經審查具有本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檢察長決定,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
第四十條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聘請的律師向人民檢察院申請取保候審,人民檢察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
經審查符合本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經審查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取保候審的理由。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刑事訴訟法
法院能取保候審嗎
【法律分析】
法院階段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案件不管是在偵查階段還是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只要符合以下規定內容都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刑事拘留階段刑事拘留一般期限為14天;流竄作案、結伙作案的為37天。如果不需要逮捕,則可以取保候審。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在案件判決之前,經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對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
【法律依據】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 第八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