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賠償精神撫慰金的標準(保險公司賠償不合理怎么投訴)
精神撫慰金賠償標準2023
法律主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并未明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各地法院在審批實踐中如何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遇到了一定的困擾。針對此種情況,安徽、山東福建等地法院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及司法實踐,制定了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規定,但仍有部分省市沒有明確具體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一、安徽省《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五條(一)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輕微傷害,不支持賠償權利人的精神撫慰金請求;(二)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一般傷害沒有構成傷殘等級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為1000元至5000元;(三)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的傷害已經構成傷殘等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確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權情節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不按上述標準確定。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應按其過錯程度減少精神撫慰金數額。二、山東省《山東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85.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然人的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損害而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或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及其他情形的賠償金)的,具體賠償標準規定如下:(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一千元——三千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三千元——五千元;(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公民賠償標準的五——十倍予以賠償。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上述賠償標準,但判決前必須呈報省法院復核。三、福建省《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25、根據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害手段、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行為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嚴重侵權行為、特別嚴重侵權行為。一般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元—1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0元—5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特別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50000元—10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四、江蘇省《江蘇省高院、公安廳關于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28、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主持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時,一般不宜超過5萬元。五、北京市關于印發《關于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25、侵權行為致人身體傷殘,受害人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可以根據受害人承受的肉體與精神痛苦情況給予一定金錢慰撫,給付數額可以根據傷殘程度及侵害人的過錯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為致受害人殘疾的,賠償數額一般不超過我市城鎮職工上一年平均工資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體受到一般傷害,造成嚴重后果,確有必要給予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參照致人殘疾的情況酌減。26、死者的近親屬以受害人死亡給自己造成精神痛苦為由請求死亡賠償金的,應予支持。賠償金數額可根據致害行為的性質、致害人的過錯程度、請求權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與死者的關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過我市城鎮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的10倍。死者的近親屬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其他近親屬有權請求死亡賠償金。27、對于損害事故的發生,受害人也有過錯的,應根據其過錯的比例酌情減輕致害人的賠償責任,包括經濟賠償責任和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六、四川省《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意見》三、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具體標準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應根據精神損害賠償具有撫慰性、補償性的特點,并結合我省經濟發展的現狀綜合考慮。同時,由于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本身存在一定區別,因此在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標準時還應當區別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兩種不同情況而定。l、因侵權行為致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應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二十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受害人,年齡每增加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受訴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所在的縣(區、市),平均生活費標準,應以政府有關部門統計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早均生活水平為準,不應區分城市和農村。2、因侵權行為致人殘疾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的上限為100000元。其具體賠償救額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100000元×傷殘等級系數×責任系數。計算殘疾賠償金不應考慮年限。傷殘等級系數,1級傷殘為1;2級傷殘為0.9;依此類推,10級傷殘為0.1。責任系數按照當事人過錯責任的大小確定。如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系數為1;承擔一半責任的,責任系數為0.5。侵權行為手段、情節、方式特別惡劣的,殘疾賠償金的數額可適當高于通過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數額。殘疾人生活補助費與殘疾賠償金系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權人因侵權造成受害人精神損害嚴重后果的,除應當承擔殘疾賠償金外,還應當依法支付殘疾人生活補助費。3、侵犯他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監護權、隱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權利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標準原則上應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內。鑒于我省各地經濟發展狀況的差異,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內確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標準,由審判人員按照《解釋》第十條規定的六種因素綜合確定侵權人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4、因侵權行為導致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永久性毀損、滅失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確定標準適用上一條的規定。5、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不受上述最高限額50000元規定的限制,其具體賠償數額應根據侵權人獲利的多少而定。6、同一侵權行為分別侵害二個或二個以上自然人人格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本意見確定的賠償標準分別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7、在共同侵權案件中,無論被告人數的多少,作為多個被告共同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8、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遺體、遺骨、隱私的,無論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人數的多少,作為被告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據媒體報道,四川省最高法院近日出臺《關于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金額,原則上不超過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七、陜西省《審判委員會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一、致人死亡的,精神賠償數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二、致人殘疾的,精神賠償數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三、因民事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精神撫慰金可分為四個等級:一級15000至20000元,二級10000至15000元,三級5000至10000元,四級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規定的最高限額內仍不足以給當事人精神撫慰的,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可在20000元至50000元范圍內決定賠償數額。八、重慶市《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數額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條下列案件,權利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1)侵犯自然人的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案件;(2)侵犯自然人的著作鄰接權中的表演者人身權,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權、保護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權的案件。第二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綜合考慮下列因素以決定是否適用精神損害賠償:(1)權利人的意愿是否被嚴重違背;(2)權利人體現在作品中的精神是否被嚴重歪曲;(3)是否給權利人的聲譽和社會評價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4)侵權人是否因此獲得較大的名譽或經濟利益。(5)其他嚴重損害權利人精神利益的情形。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權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和價值、當地的社會經濟情況、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情節、影響范圍等因素合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一般不超過10萬元。第二十三條權利人可以單獨就精神損害賠償提起訴訟,也可以與財產權利損害賠償一并提起訴訟。在后一種情形下,權利人如果將精神損害賠償列為獨立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應該就該訴訟請求單獨確定賠償額。九、廣東省《廣東省高院關于在國家賠償工作中適用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9.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應當以喪失人身自由的時間長短為主要依據,結合其他損害或者損失的情況綜合確定:(1)二十日以下的,一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千元以下。(2)二十日以上,二個月以下的,三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千元以下。(3)二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的,一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萬元以下。(4)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二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萬元以下;(5)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萬元以下;(6)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五萬元以下;(7)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十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十萬元以下;(8)十年以上的,二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十萬元以下;10.致受損害人重傷、殘疾或者死亡的,可不受受損害人喪失人身自由時間長短限制,在三十萬元以下確定。十、云南省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四、關于損害賠償的范圍問題14、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額,一般不得超過5萬元,情況特殊的不得超過10萬元。十一、河南省《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三十條侵害自然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稱為死亡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致殘的,稱為殘疾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末致殘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有必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統稱為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度等因素酌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權,死亡撫慰金參照在5000元一10萬元之間酌定。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并未明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各地法院在審批實踐中如何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遇到了一定的困擾。針對此種情況,安徽、山東福建等地法院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及司法實踐,制定了具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規定,但仍有部分省市沒有明確具體的計算方式和賠償限額。一、安徽省《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人身損害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五條(一)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輕微傷害,不支持賠償權利人的精神撫慰金請求;(二)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一般傷害沒有構成傷殘等級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為1000元至5000元;(三)公民身體權、健康權遭受的傷害已經構成傷殘等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結合受害人的傷殘等級確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四)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案件有其他特殊侵權情節的,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可以不按上述標準確定。受害人自身有過錯的,應按其過錯程度減少精神撫慰金數額。二、山東省《山東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85.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然人的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因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損害而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或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及其他情形的賠償金)的,具體賠償標準規定如下:(1)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一千元——三千元;嚴重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為三千元——五千元;(2)侵害人是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一般按照公民賠償標準的五——十倍予以賠償。侵害人侵害行為特別惡劣、受害人的傷害程度特別嚴重或社會影響特別大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上述賠償標準,但判決前必須呈報省法院復核。三、福建省《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25、根據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害手段、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行為分為一般侵權行為、嚴重侵權行為、特別嚴重侵權行為。一般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元—1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10000元—5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特別嚴重侵權行為的精神損害賠償在50000元—100000元之間酌情判定。四、江蘇省《江蘇省高院、公安廳關于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28、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主持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時,一般不宜超過5萬元。五、北京市關于印發《關于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25、侵權行為致人身體傷殘,受害人請求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可以根據受害人承受的肉體與精神痛苦情況給予一定金錢慰撫,給付數額可以根據傷殘程度及侵害人的過錯程度予以裁量。因侵害行為致受害人殘疾的,賠償數額一般不超過我市城鎮職工上一年平均工資收入的5倍。受害人身體受到一般傷害,造成嚴重后果,確有必要給予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參照致人殘疾的情況酌減。26、死者的近親屬以受害人死亡給自己造成精神痛苦為由請求死亡賠償金的,應予支持。賠償金數額可根據致害行為的性質、致害人的過錯程度、請求權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與死者的關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過我市城鎮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的10倍。死者的近親屬限于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缺位的,形成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其他近親屬有權請求死亡賠償金。27、對于損害事故的發生,受害人也有過錯的,應根據其過錯的比例酌情減輕致害人的賠償責任,包括經濟賠償責任和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六、四川省《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意見》三、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具體標準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應根據精神損害賠償具有撫慰性、補償性的特點,并結合我省經濟發展的現狀綜合考慮。同時,由于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本身存在一定區別,因此在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標準時還應當區別物質性人格權和精神性人格權兩種不同情況而定。l、因侵權行為致人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應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費計算二十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受害人,年齡每增加一歲少計一年,但補償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受訴法院所在地,是指受理案件的基層人民法院所在的縣(區、市),平均生活費標準,應以政府有關部門統計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早均生活水平為準,不應區分城市和農村。2、因侵權行為致人殘疾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為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的上限為100000元。其具體賠償救額的計算公式為:殘疾賠償金=100000元×傷殘等級系數×責任系數。計算殘疾賠償金不應考慮年限。傷殘等級系數,1級傷殘為1;2級傷殘為0.9;依此類推,10級傷殘為0.1。責任系數按照當事人過錯責任的大小確定。如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的,責任系數為1;承擔一半責任的,責任系數為0.5。侵權行為手段、情節、方式特別惡劣的,殘疾賠償金的數額可適當高于通過上述公式計算出的數額。殘疾人生活補助費與殘疾賠償金系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侵權人因侵權造成受害人精神損害嚴重后果的,除應當承擔殘疾賠償金外,還應當依法支付殘疾人生活補助費。3、侵犯他人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監護權、隱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權利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標準原則上應掌握在500元至50000元的幅度內。鑒于我省各地經濟發展狀況的差異,各地法院可在上述幅度內確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標準,由審判人員按照《解釋》第十條規定的六種因素綜合確定侵權人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4、因侵權行為導致具有人格象征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永久性毀損、滅失的,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確定標準適用上一條的規定。5、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權利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不受上述最高限額50000元規定的限制,其具體賠償數額應根據侵權人獲利的多少而定。6、同一侵權行為分別侵害二個或二個以上自然人人格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本意見確定的賠償標準分別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7、在共同侵權案件中,無論被告人數的多少,作為多個被告共同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8、侵權行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遺體、遺骨、隱私的,無論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人數的多少,作為被告所應當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均不能超過上述最高限額。七、陜西省《審判委員會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一、致人死亡的,精神賠償數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二、致人殘疾的,精神賠償數額一般不少于1000元,最高不能超過20000元;三、因民事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精神撫慰金可分為四個等級:一級15000至20000元,二級10000至15000元,三級5000至10000元,四級1000至5000元;若在以上規定的最高限額內仍不足以給當事人精神撫慰的,經該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可在20000元至50000元范圍內決定賠償數額。八、重慶市《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確定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數額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條下列案件,權利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1)侵犯自然人的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案件;(2)侵犯自然人的著作鄰接權中的表演者人身權,包括表明表演者身份權、保護表演者形象不受歪曲權的案件。第二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綜合考慮下列因素以決定是否適用精神損害賠償:(1)權利人的意愿是否被嚴重違背;(2)權利人體現在作品中的精神是否被嚴重歪曲;(3)是否給權利人的聲譽和社會評價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4)侵權人是否因此獲得較大的名譽或經濟利益。(5)其他嚴重損害權利人精神利益的情形。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權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知名度和價值、當地的社會經濟情況、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情節、影響范圍等因素合理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一般不超過10萬元。第二十三條權利人可以單獨就精神損害賠償提起訴訟,也可以與財產權利損害賠償一并提起訴訟。在后一種情形下,權利人如果將精神損害賠償列為獨立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應該就該訴訟請求單獨確定賠償額。九、廣東省《廣東省高院關于在國家賠償工作中適用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9.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應當以喪失人身自由的時間長短為主要依據,結合其他損害或者損失的情況綜合確定:(1)二十日以下的,一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千元以下。(2)二十日以上,二個月以下的,三千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千元以下。(3)二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的,一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萬元以下。(4)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二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五萬元以下;(5)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萬元以下;(6)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十五萬元以下;(7)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十五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二十萬元以下;(8)十年以上的,二十萬元以下;精神損害后果特別嚴重的,三十萬元以下;10.致受損害人重傷、殘疾或者死亡的,可不受受損害人喪失人身自由時間長短限制,在三十萬元以下確定。十、云南省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四、關于損害賠償的范圍問題14、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額,一般不得超過5萬元,情況特殊的不得超過10萬元。十一、河南省《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當前民事審判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三十條侵害自然人生命權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稱為死亡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致殘的,稱為殘疾撫慰金,侵害自然人健康權但末致殘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權利或法益有必要進行精神損害賠償的,統稱為精神撫慰金;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依侵權人的過錯、侵權行為的情節、影響和后果以及給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程度并結合當事人雙方的特定社會狀況及加害人的認錯態度等因素酌定。侵害自然人生命權,死亡撫慰金參照在5000元一10萬元之間酌定。
車禍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2023
一、交通事故精神賠償金標準是多少
1、交通事故精神賠償標準按照受害人受害程度,有如下分類:
(1)受害人死亡的。對死亡者本人予以賠償10倍的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死亡賠償金,該死亡賠償金不以受害人年齡作為參酌因素,直接計算10倍;對死亡者近親屬予以賠償 20倍的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死亡賠償金,該死亡賠償金應根據受害人的年齡大小因素進行計算扣除,即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減少1歲,減少1倍賠償數額,最低不少于5倍;對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倍賠償數額,最低不少于5倍。
(2)受害人致殘疾的。首先對傷殘者之殘疾確定賠償數額上限,即從傷殘之日起予以計算20倍的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殘疾賠償金,該殘疾賠償金不依受害人年齡為參酌因素,然后采用以司法鑒定方式評定受害人的傷殘等級或喪失勞動能力等級(按十個等級計算);最后依據該不同等級,在上述計算所得賠償上限范圍內,確定受害人可能獲得的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基本檔次。
(3)對于未達殘疾程度的受害人給予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梢运痉ㄨb定方式評定輕傷、重傷標準來劃分等級。輕傷者,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重傷者,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根據其程度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平均生活費的35倍。毀容或胎兒流產者,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根據其程度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10倍,60周歲以上的可適當減少。但對未達殘疾程度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依其情節一般不能超過殘疾賠償金,如一般情節輕微的,可只判令加害人賠禮道歉或定期看望。上述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未考慮雙方責任分擔、受害人身份及社會地位等因素,這些因素在確定最終賠償數額時應予酌情衡量。
2、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2)第十五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什么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的精神損害賠償可以司法鑒定方式評定輕傷、重傷標準來劃分等級。輕傷者,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重傷者,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根據其程度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平均生活費的35倍。
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標準
國家賠償精神標準是:1、賠償義務機關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下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一般不少于一千元;數額在一千元以上的,以千為計數單位?,F行的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是按照《精神賠償解釋》的規定來計算的,只有對三種情況要賠償,賠償的具體數額看是嚴重損害精神還是一般性的精神損害,嚴重性的損害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
(1)對于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
(2)對于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3)對于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后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國家賠償案件確定精神損害賠償責任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應當在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規定的人身自由賠償金、生命健康賠償金總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包括本數)酌定;后果特別嚴重,或者雖然不具有本解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情形,但是確有證據證明前述標準不足以撫慰的,可以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
工傷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嗎
法律主觀:
工傷一般不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是人身損害賠償中的賠償項目,工傷賠償主要包括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勞動能力鑒定費等。
法律客觀:
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22條、第24條和《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4條、第35條的規定,職工因工負傷的,工傷保險機構應當支付工傷職工6-24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其中:1級為本人工資的24個月,2級為22個月,3級為20個月,4級為18個月,5級為16個月,6級為14個月,7級為12個月,8級為10個月,9級為8個月,10級為6個月。職工因工死亡的,根據《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第25條和《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的規定,工傷保險機構應當支付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48-60個月的一次性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根據因工負傷和職業病的評定標準,1級至4級為全部喪失勞動能力,5級至6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7級至10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根據上述規定,職工因工死亡,最多只能獲得5年工資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而根據《解釋》的規定,死亡精神損害賠償金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二十年。同是死亡的后果,兩者相差15年的工資差距。在殘疾問題上,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國家賠償為十年,而工傷補助金,最高為十六個月。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國家賠償為二十年,而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最高為二年。精神損害,按一般觀念和理論上具有影響力的學說,是指精神痛苦和肉體痛苦。一個人的隱私被非法披露,或者在商場購物時被非法搜身,往往會產生焦慮、憤怒、怨恨、屈辱等種種不良的情緒和感情;身體受到傷害,導致肢體殘疾、容貌被毀,也會同時造成巨大的肉體痛苦和精神痛苦。有的人終生悲傷壓抑,了無生趣;有的人因人格尊嚴受到極大傷害,難以承受精神上的痛苦和屈辱而決意輕生。精神損害賠償就是使加害人對此種精神損害承擔的財產責任。《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的“賠償損失”,包括對精神損失的賠償。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問題,《解釋》第1條規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二)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三)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备鶕摋l規定,生命權、健康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據該條的規定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工傷職工在執行工作職責中生命權、健康權受到侵害,符合《解釋》精神損害賠償的規定,工傷職工可以依據《解釋》的規定向用人單位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工傷精神損害賠償法律關系是勞動法律關系,還是一般民事法律關系?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職業傷害發生工傷精神損害賠償爭議,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還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筆者認為,工傷精神損害賠償爭議是勞動爭議,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工傷精神損害賠償爭議,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主要理由是:1、工傷精神損害賠償爭議的主體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是在用人單位從事勞動受到人身傷害的勞動者,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2、工傷精神損害賠償產生的原因是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受到人身傷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者因工負傷雙方形成勞動的權利和義務。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解釋》是廣義上的勞動法。4、《工傷保險條例》第63條規定:“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于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由該單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于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前款規定的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以及前款規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親屬就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卑凑赵摋l規定,無營業執照或者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與工傷職工就工傷賠償數額發生的爭議是勞動爭議。工傷精神損害賠償是工傷賠償,因此工傷精神損害賠償是勞動爭議。工傷精神損害賠償應貫徹過錯責任原則,即工傷是由勞動者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以及用人單位對工傷事故的發生沒有過錯或者用人單位的過錯對工傷事故的發生只起到次要作用,筆者認為,用人單位不應承擔工傷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在工傷事故中,勞動者的過錯行為是工傷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或者勞動者對工傷事故的發生沒有過錯,以及工傷事故是用人單位故意造成或者用人單位的過錯是工傷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用人單位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吉林省交通肇事理賠精神撫慰金有什么要求
法律主觀:一、交通事故精神撫慰金由誰賠償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司法實踐中,交通肇事案件,傷者構成傷殘或者受害人死亡的,傷者或死者繼承人可以主張精神撫慰金。(一)受害人或其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可以要求加害人給予精神。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一般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一般確定在5萬元以內。損害特別嚴重的,可以在5萬元基礎上適當提高。(二)按農村居民的標準進行的賠償,因該標準明顯低于城鎮居民的有關標準,也低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前的有關標準,可以根據其減少的差距適當提高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三)肇事機動車駕駛員受刑事制裁,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要求駕駛人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不予支持。駕駛人因執行職務或雇傭事務發生交通事故并受刑事制裁,受害人向其他責任人主張精神撫慰金的,應予支持。二、交通事故后需在幾天內定損發生交通事故后報案后定損的時間沒有明確規定。交通事故定損理賠的流程是:(一)報案:一般保險公司要求在事發48小時內報案。1、出險后,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2、內勤接報案后,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電話、傳真等報案由內勤代填);3、內勤根據客戶提供的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并抄單以及復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查閱保費收費情況并由財務人員在保費收據(業務及統計聯)復印件上確認簽章(特約付款須附上協議書或約定);4、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并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5、發放索賠單證。經立案后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并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6、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以上工作在半個工作日內完成。(二)查勘定損1、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托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2、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3、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三)簽收審核索賠單證1、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后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后,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2、將索陪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后,交產險部核賠科。(四)理算復核1、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后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2、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五)審批1、產險部權限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2、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六)賠付結案1、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2、財務對賠付確認后,除陪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余取回。三、酒后駕駛交通事故保險賠嗎酒后駕車發生交通事故,交強險保險可以先行賠付受害者,但保險公司有權向酒駕肇事者追償,所以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依據《機動車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當肇事司機醉酒駕駛機動車時,保險公司只是在醫療費限額內承擔墊付責任,還可以向肇事者追償,對于其他損失和費用不負責墊付和賠償。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僅對受害人的有形財產損失免責,對受害人的人身損害仍應在交強險范圍內予以賠付,但有權向肇事者追償。以上的內容就是與交通事故精神撫慰金由誰賠償相關的內容,當發生一場交通事故產生的精神撫慰金可能需要由當事人負責任的人進行賠償,也有的是保險公司。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因人身權益或者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導致親子關系或者近親屬間的親屬關系遭受嚴重損害,監護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遺骨等受到侵害,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精神撫慰金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般是5萬。精神賠償解釋規定了三種不同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
(1)對于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賠償金;
(2)對于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3)對于侵害人身,沒有造成死亡殘疾后果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精神撫慰金保險公司賠償嗎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法院判決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在保額范圍之內,是由保險公司來進行賠付的。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第八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 180000 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 18000 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 2000 元;
(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 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 1800 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 100 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華安保險公司精神損失費賠付標準
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安保險)是于1996年10月18日正式創立的一家專業性保險公司,總部設于深圳,注冊資本21億元人民幣,主要經營各種財產險、責任險、信用保證險、農業險、意外傷害險、和短期健康險業務。
交強險精神損害撫慰金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計算,一般按照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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