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工傷人身損害賠償標準2022)
致人傷殘的賠償標準
一、致人傷殘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1、關于2021傷殘賠償標準問題,構成傷殘的會賠償傷殘津貼補助外加一次性傷殘津貼補助金。一級傷殘的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的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的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的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75%,五級傷殘的傷殘津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交通事故致人傷殘如何賠
致殘性人傷害賠償項目和標準
1、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2、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和適度精神損害賠償。有財產損失的按實際損害額賠償。
北京十級工傷賠償標準一覽表
法律主觀:
一、北京工傷十級賠償標準十級工傷的賠償標準:(一)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三)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四)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哪些《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三、交通事故賠償劃分標準(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護理誤工費、社保補繳費、重新入職損失費、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費、暫時失業費。住院采購費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于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范圍內進行確定。
法律客觀:
《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 工傷保險 基金按 傷殘等級 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 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十級工傷賠償7個月的工資是怎么算的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十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十級傷殘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
三、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十級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醫療費
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
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六、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七、停工留薪期工資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4、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八、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人身損害傷殘賠償指數
法律主觀:
一、人身損害賠償多處傷殘計算標準
對此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并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 ( 以下簡稱 “ 《傷殘評定標準》 ” ) 卻對此有明確的規定。根據《傷殘評定標準》的規定,對于多等級傷殘的傷者,其殘疾賠償金應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C=Ct×C1×(Ih+∑Ia , i )(∑Ia , i≤10% , i=1 , 2 , 3n ,多處傷殘 )
在上述公式中, C 是指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 Ct 是指傷殘賠償總額; C1 是指賠償責任系數,即賠償義務主體對造成事故負有責任的程度; Ih 是指傷殘等級最高處的傷殘賠償指數,即多等級傷殘者,最高傷殘等級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 (%) 表示; Ia 是指傷殘賠償附加指數,即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賠償比例,用百分比 (%) 表示。
也就是說,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 = 傷殘賠償總額 × 賠償責任系數 × ( 傷殘等級最高處的傷殘賠償指數 +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 1+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 2++ 傷殘賠償附加指數 n ) ,括號中為傷殘者的傷殘賠償綜合指數。
二、多處傷殘勞動能力如何定級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法定機構對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后,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法規規定,在評定傷殘等級時通過醫學檢查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 ( 傷殘程度 ) 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做出的技術性鑒定結論。
根據我國制定的《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國家標準中規定: “對于同一器官或系統多處損傷,或一個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時受到損傷者,應先對單項傷殘程度進行鑒定。如果幾項傷殘等級不同,以重者定級;如果兩項及以上等級相同,最多晉升一級。”
三、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期限是多久
人身損害訴訟時效是受害人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訴訟時效是三年。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條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河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城鄉統一
法律主觀:
河南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一)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系數×賠償年限;,(二)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三)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四)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撫養年限×傷殘系數;,(五)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六)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七)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八)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九)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20年;,(十)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費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至一千一百八十一條對人身損害賠償作出了規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項目主要有:各種合理的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殘疾賠償金和殘疾生活輔助用具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另外,在人身損害案件中被侵權人或其近親屬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的功能,人身損害賠償是法律以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救濟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或其近親屬。對于人身損害,法律主要采用金錢的賠償方式進行救濟。,人身損害賠償的功能主要有三個:,(一)保護和救濟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二)填補實際經濟損失和保護被侵權人及其近親屬的精神利益;,(三)保障被侵權人近親屬的基本生活來源。,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是不適用風險代理的,風險代理案件一般只涉及到財產糾紛及與財產有關的訴訟案件。這里所說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是廣義的概念,它包括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道路(非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等。,(一)適用風險代理的案件類型。律師服務收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具體定價方式分為計件收費、協商收費二種。其中各類訴訟和仲裁代理、代理案件執行等法律服務實行計件收費,其他法律服務實行協商收費。此外,為調動律師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利益,該通知在計件收費的基礎上作了拓展,即對不涉及財產關系案件實行計件收費,對涉及財產關系案件實行計件收費或協商收費。律師事務所(受托人)與委托人經協商一致的,可以實行風險代理,即協商收費。從該通知中不難看出,實行風險代理的案件僅限于涉及財產關系的訴訟仲裁案件。,(二)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賠償款的性質。人身損害賠償是受害人身體受不法侵害后獲得的與受損害程度相當的賠償。從表面上看,受害人獲得了物質利益,賠償款具有財產性。但是,若從賠償款中扣除受害人墊付的醫療費等相關費用外,其余賠償金額與受害人的人身權有極強的依附性,與受害人今后的生活有直接的關聯性,故不能認定在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獲得的賠償款為財產性質案件。如此類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會變相減少受害人的賠償數額,很可能影響受害人今后的生活,不利于保護受害人的利益。,(三)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賠償款與離婚案件分割財產的區別。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獲得的賠償款,不同于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基于婚姻關系解除而分割的財產。離婚案件的基礎法律關系是基于人的身份關系而產生,如婚姻關系不解散,則當事人之間不發生財產關系,只有婚姻關系解除,才涉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分割的問題。因此,離婚案件中既涉及人身關系,也可能涉及財產關系,而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只涉及人身關系。
法律客觀: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計算,存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兩種不同標準,也就是所謂的城鄉“同命不同價”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經常居住地在城鎮的農村居民因交通事故傷亡如何計算賠償費用的復函》([2005]民他字第25號)規定: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結合受害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等因素,確定適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的標準。受害人雖然農村戶口,但在城市經商、居住,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有關損害賠償費用應當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根據上述《復函》,最高人民法院實際上確立了以下城鄉認定標準:首先是戶口標準:城市戶口的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農村戶口的按照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其次是“經常居住地”、“主要收入來源”并列標準:農村戶口的,但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有關損害賠償費用應當根據當地城鎮居民的相關標準計算。【律師提示】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加快,許多農村戶口的農民進程務工、經商、居住,其人身遭受損害的,應當適用城市賠償標準。對于戶口在農村,要求按照城市標準賠償的,必須證明其“經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來源地均為城市”。能夠證明以上事實的證據主要有暫住證和收入來源證明。
退休人員工傷賠償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退休人員發生工傷的,應當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醫療費、工傷護理費、工傷住院伙食補助費、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死亡補助金等。
對于退休人員工傷賠償標準,需要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和當地政府的規定來確定。一般情況下,退休人員工傷賠償標準應當與在職人員的標準相同。具體的賠償標準可能因地區、時間和傷殘等級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一般情況下的退休人員工傷賠償標準:
1. 工傷醫療費: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報銷工傷醫療費用,包括住院費、手術費、藥品費、檢查費等。
2. 工傷護理費: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報銷工傷護理費用,包括康復訓練費、護理費等。
3. 工傷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給予工傷住院人員伙食補助。
4. 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根據傷殘等級給予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5. 工傷死亡補助金: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給予工傷死亡人員的家屬一定的撫恤金。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人員工傷賠償標準可能因地區、時間和傷殘等級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具體的賠償標準需要根據當地政府的規定來確定。如果您是退休人員發生工傷,建議及時向當地工傷保險機構咨詢相關賠償標準和程序,以便及時獲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工傷10級傷殘賠償標準明細
法律分析:1、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2、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3、停工留薪期內工資等于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4、十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第九條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第十條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雇傭關系工傷賠償標準
1.雇傭關系不同于勞動關系,不能依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賠償,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及計算方法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及計算方法如下:
1.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醫療費用: 包括因事故或損傷所產生的診療、治療、康復費用等。
營養費用和護理費用: 如康復治療期間的特殊膳食和護理費用。
誤工損失: 因傷勢導致的工作時間減少或完全失去勞動能力所導致的經濟損失。
傷殘賠償金: 對永久性傷殘或殘疾造成的損失給予經濟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 包括因傷害導致的精神痛苦和心理損傷的賠償。
2. 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方法:
醫療費用計算: 根據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以及相關費用清單進行計算。
營養費用和護理費用計算: 通常依據醫生或專家的意見和需要,結合特殊護理費用和營養需求進行計算。
誤工損失計算: 常根據工資、工作性質、工作能力損失程度等因素進行估算。
傷殘賠償金計算: 按照損傷程度、殘疾程度以及法律規定的賠償標準進行計算。
精神損害賠償計算: 通常需要依賴專業心理醫生或法醫的評估,結合法律標準進行合理計算。
3. 特殊情況下的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 一般按照交通事故責任、肇事方過錯程度、傷害嚴重程度等因素進行賠償。
職業傷害賠償: 根據工傷的性質和程度,按照相關的工傷賠償標準和程序進行賠償。
4. 法律程序和司法判決:
訴訟程序: 有爭議的賠償案件通常通過法院或其他司法程序進行裁決和判決。
鑒定和評估: 法院或司法機構可能會指定專業醫生、鑒定人員進行損傷程度和賠償金額的評估。
需要注意的是,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在不同國家和地區可能有所不同,通常受到當地法律法規、司法實踐以及相關權威機構的規定和指導。因此,在處理人身損害賠償事宜時,建議尋求法律專業人士的咨詢和幫助,以便了解當地的具體規定和程序,并確保賠償過程合法合理。
人身損害賠償中兩個十級傷殘按什么標準賠償,具體標準是什么?
傷殘等級作為賠償標準的系數,即一至十級對應百分比系數分別為100%至10%,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一級傷殘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級傷殘則乘以90%,依此類推,九級傷殘乘以20%,十級傷殘乘以10%。
各種賠償項目及計算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
醫療費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疾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等費用。
(二)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四)交通費
根據當事人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以及參與死亡事故處理的死者親屬(不得超過三人)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宿費
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傷殘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及營養費支出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按照當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這里是賠償標準,結合當地收入標準,您可以計算您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