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未繳納社保怎么賠償(單位未繳納社保怎么賠償和精神補償)
單位未繳納社保如何賠償
企業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應當賠償勞動者無法享受社保待遇的費用。
企業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應當賠償勞動者無法享受社保待遇的費用。用人單位沒有繳納、沒有足額繳納、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
(一)賠償勞動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
(二)承擔應當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費用。
(三)承擔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四)承擔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
(五)賠償給勞動者造成的其它費用。
如因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致使不能及時轉移檔案而影響勞動者重新就業的工資損失等等。
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勞動者要求賠償損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社保繳費基數是什么意思
社保繳費基數指的是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將按照職工上一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來確定,是繳納社保的重要依據。
在同一繳費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確定之后不能變更,每年的2月至5月是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社會保險基數的時間。
社保繳費基數有上限和下限的規定,上限是指工資超過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數平均數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社會保險基數,下限是指如果工資低于上一年在崗職工工資算數平均數60%,將以上一年在崗職工工資算數平均數的60%作為社會保險基數。
希望以上問題能對您有所幫助,若還有其他法律問題請你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買社保怎么賠償
不繳納社保勞動者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員工的工作年限滿一年就支付一個月的工資。雙方只要簽訂了勞動合同,那么用人單位就必須要依照法律的規定,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如果是沒有購買社會保險,員工不僅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沒有繳納、沒有足額繳納、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
(一)賠償勞動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
(二)承擔應當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費用。
(三)承擔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慶友、滯納金等費用。
(四)承擔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
(五)賠償給勞動者造成的其它費用。
如因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致使不能及時轉移檔案而影響勞動者重新就業的工資損失等等。
一、以單位違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經濟補償。
二、未依法繳納社保導致勞動者損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得繳納醫療保險,勞動者患病時應當由醫療保險承擔的部分,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失業保險損失、甚至有地方法院判決可以支持養老保險的損失等都能得到支持。
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怎么賠償
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賠償如下:
1、承擔未繳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2、賠償勞動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
3、承擔應由生育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險待遇費用;
4、承擔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
5、賠償給勞動者造成的其它費用。
社會保險費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險費制。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準,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采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準,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2. 均等保險費制。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于普遍實施;而且采用此種方法征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
綜上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公司沒給員工繳納社保應該怎樣賠償
法律分析:公司沒有給員工買社保,在其離職時可以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
(1)員工以沒有繳納社保為由離職,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及補交社保。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公司沒給員工繳納社保應該怎樣賠償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旅者銷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應該怎么賠償
一、單位沒有給員工交社保怎么賠償
1、公司未繳納社保的賠償是可以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金,如果單位拒絕支付這筆補償金的話,那么也是可以直接的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部門來解決雙方的指正腔糾紛,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賠償方式如下:
(1)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4)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公司一直沒有簽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清者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5)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的,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如果公司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就以上糾紛,無法協商的可以提起仲裁處理。
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工人向社會保險經辦組織申請解決社會保險登記,未解決社會保險登記唯衫的,由社會保險經辦組織核定其應當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二、設會保險的用處:
1、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2、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勞動法未繳納社保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公司未為員工購買社保應當予以補繳并支付經濟補償,同時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沒有繳納、沒有足額繳納、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
(一)賠償勞動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
(二)承擔應當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費用;
(三)承擔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四)承擔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
(五)賠償給勞動者造成的其它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公司沒交社保怎么補償
公司沒交社保的補償具體如下:
1、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1)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2)賠償勞動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
(3)承擔應當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費用;
(4)承擔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5)承擔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
(6)賠償給勞動者造成的其它費用;
2、如因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致使不能及時轉移檔案而影響勞動者重新就業的工資損失;
3、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4、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
5、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單位不交社保怎么賠償
單位不交社保的賠償情況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得到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應當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單位不交社保的賠償問題分析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義務,如果單位不交社保,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注意有一年的時效)
二、維護你的合法權益時,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關證據。具體可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勞社部發[2005]12號)的文件規定“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可以據(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不限于此規定)來提供勞動材料。當然證據越多越好。
三、建議你先和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一致,提供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并向勞動監察部門、勞動仲裁部門提請勞動仲裁或故建議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訴主張你的權益。
社保的功能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第一是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一個重要工具來發揮作用,從而對經濟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
單位不交社保的賠償的